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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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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給家足,都鄙廪庾盡滿,大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腐敗不可食,是後外事四夷,内興功利,役費并興,而民去本,董仲舒說上曰,春秋它谷不書,至于麥禾不成,則書之,今關中之俗,不好種麥,願诏大司農使關中民益種宿麥,令毋後時。

    (同上。

    ) 親耕籍田,以為農先。

    (董仲舒傳。

    )元狩三年,遣谒者勸有水災郡種宿麥。

    (本紀。

    )征和四年,上耕于钜定。

    (本紀。

    ) 仲舒又言,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薄賦斂,省繇役,以寬民力,然後可善治也,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下诏曰,方今之務,在于力農,以趙過為搜粟都尉,過能為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

    (食貨志。

    ) 昭帝始元元年二月,上耕于鈎盾弄田。

    (本紀。

    )六年正月,上耕于上林。

    (同上。

    ) 元平元年,诏曰,天下以農桑為本,日者省用,罷不急官,減外繇,耕桑者益衆,而百姓未能家給,其減口賦錢。

    (本紀。

    )昭帝時,流民稍還,田野益癖,頗有蓄積。

    (食貨志。

    ) 宣帝即位,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歲數豐穰,谷至石五錢,農人少利,大司農耿壽昌,請置常平倉,以谷賤時,增其價而籴以利農,谷貴時,減價而粜,民便之。

    (食貨志。

    ) 蔡癸以好農使勸郡國,至大官。

    (同上。

    ) 元帝建昭五年三月,诏曰,方春農桑興,百姓戮力自盡之時也,故是月勞農勸民,無使後時,今不良之吏,覆按小罪,征召證案,興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失一時之作,亡終歲之功,公卿其明察申敕之。

     成帝陽朔四年,诏曰,夫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家給刑錯之本也,先帝劭農,薄其租稅,寵其強力,令與孝弟同科,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将何以矯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緻勞來之,平帝元始元年,置大司農部丞十三,人部一州,勸農桑。

    (以上并本紀。

    ) 龔遂為勃海太守,見齊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勸民務農桑,令口種一樹榆,百本&Epsilon,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使民賣劍買牛,賣刀買犢,郡中皆有蓄積,吏民富實。

    (本傳。

    ) 召信臣守南陽,躬勸耕農,出入阡陌,時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渎,起水門提阏,凡數十處,溉灌至三萬頃,為民作均水約束,刻石立田畔,郡中莫不耕稼力田,戶口增倍。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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