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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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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伐薪樵,治官府,給繇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複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其有者半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赢,日遊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農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執,以利相傾,千裡遊敖,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于貴粟,貴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于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

    (食貨志。

    ) 十二年,诏曰,道民之路,在于務本,朕親率天下農十年于今,而野不加辟,歲一不登,民有饑色,吾诏書數下,歲勸民種樹,而功未興,是吏奉吾诏不勤,而勸民不明也,其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又曰,力田,為生之本也,其以戶口率置孝弟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

    (文紀。

    ) 十三年二月,诏曰,朕親率天下農耕以供粢盛,皇後親桑以奉祭服,其具禮儀。

    (本紀,下同。

    ) 六月,诏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廑身赍事而有租稅之賦,其于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

     景帝後二年四月,诏曰,雕文刻镂,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紅者也,農事傷,則饑之本也,女紅害,則寒之原也,夫饑寒并至而能亡為非者,寡矣,朕親耕,後親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不受獻,減大官,省繇賦,欲天下務農蠶,素有蓄積,以備災害。

     三年春,诏曰,農天下之本也,黃金珠玉,饑不可食,寒不可衣,以為币用,不識其終始,間歲或不登,意為末者衆,農民寡也,其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樹,可得衣食物。

    (本紀。

    ) 孝景婁敕有司,以農為務。

    (食貨志。

    ) 武帝之初,國家亡事,非遇水旱,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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