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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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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始剖符封功臣。

    (封功臣,見職官門。

    ) 武帝元朔六年六月,诏曰,日者大将軍巡朔方,征匈奴,斬首虜萬八千級,諸禁锢及有過者,鹹蒙厚賞,得免減罪,今大将軍仍複克獲,斬首虜萬九千級,受爵賞而欲移賣者無所流貤,其議為令,有司奏請置武功賞官以寵戰士。

    (本紀。

    ) 武功爵,(臣瓒曰,茂陵中書有武功爵,一級曰造土,二級曰閑輿衛,三級曰良士,四級曰元戎士,五級曰官首,六級曰秉铎,七級曰千夫,八級曰樂卿,九級曰執戎,十級曰政戾庶長,十一級曰軍衛,此武帝所制以寵軍功,師古曰,此下雲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今瓒所引茂陵中書止于十一級,則數不足,與本文乖矣,或者茂陵書說之不盡于此也。

    )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先除千夫如五大夫,其有罪又減二等,爵得至樂卿,以顯軍功,軍功多用超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

    (食貨志。

    ) 李蔡擊右賢王,有功中率,為樂安侯,諸将多中首虜率為侯者。

    (李廣傳。

    ) 李廣出右北平,為匈奴所圍,軍幾沒,罷歸,廣軍自當亡賞。

    (同上。

    ) 霍去病斬捕首虜過當,封侯。

    (本傳,師古曰,軍失亡者少,殺獲匈奴數多,故曰過當。

    ) 馮奉世使大宛,以便宜發兵誅莎車王,蕭望之以奉世奉使有指,春秋之義亡遂事,漢家之法有矯制,雖有功效,不可為後世法,故不得侯。

    (師古曰,漢之法擅矯命,雖有功勞不加賞也。

    ) 貳師既伐大宛,軍官吏為九卿三人,諸侯相郡守二千石百餘人,千石以下千餘人,奮行者官過其望,以适過行者皆黜其勞,士卒賜直四萬錢。

    (李廣利傳。

    ) 左将軍荀彘擊朝鮮,坐争功棄市。

    (武紀。

    ) 魏尚為雲中守,上功幕府,首虜差六級,下吏削其爵,罰作之。

    (馮唐傳。

    )○軍法韓信申軍法。

    (高紀。

    ) 漢興,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着三十五家,諸呂用事而盜取之,武帝時,軍正楊仆捃摭遺逸,紀奏兵錄,猶未能備,至于孝武,命任宏論次兵書為四種,兵權謀十三家,兵形勢十一家,陰陽十六家,兵巧技十三家,凡兵書五十三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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