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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回 正刑戮衆惡骈誅 縱奸盜百官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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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效死力,且言不除元兇,陛下美名不著,天下後世,無從察知。

    聖衷嘉納,屢承獎谕,令臣等考查懿戚,能自拔逆黨,為國效忠,莫如買奴一人,應加封賞以示激勸。

    因此買奴将賞泰甯縣五千戶,受爵泰甯王。

    又頒賞讨逆功臣,賜旭邁傑金十錠,銀三十錠,鈔七十錠;倒剌沙為中書左丞相;倒剌沙曾與鐵失密議,理應加罪,胡反得遷擢,其私可知!知樞密院事馬某沙,禦史大夫紐澤,宣政院使鎖秃,應加授光祿大夫,各賜金銀鈔有差;追贈故丞相拜住為太師,爵東平王,谥忠獻,稱為清忠一德功臣,授其子答兒麻失裡為宗仁衛親軍都指揮使,賞功錄舊,恤死褒生,泰定初政,人民稱美。

    轉瞬間已是元年,小子因新帝殁後,木得立谥,史家亦稱為泰定帝,所以後此稱帝,我亦雲然。

    上文統稱新帝,與前數帝繼位時名号不同,即是此意。

    元夕禦殿,朝賀禮儀,悉如舊制,不必贅述。

    惟敕諸王各還本部,并召還圖帖睦爾于瓊州,阿木哥于大同。

    會浙江行省左丞趙簡,能開經筵,及擇師傅,令太子及諸王大臣子孫受學,泰定帝乃命平章政事張珪,翰林學士承旨忽都兒都魯迷失,學士吳澄,集賢直學士鄧文原,以《帝範》、《資治通鑒》、《大學衍義》、《貞觀政要》等書,指日進講。

    一面冊定皇後弘吉剌氏,名叫巴巴罕。

    特書其名,一正《元史本紀》誤名為氏之訛,一正後來下嫁燕帖木兒之罪。

    并立皇子阿速吉八一作阿蘇奇布。

    為皇太子。

    冊立之日,天大風雨,四面晦霾,官民頗為驚愕。

    已兆不祥。

    泰定帝不以為意,複選了兩個麗姝,作為妃嫔,一名必罕,一名速哥答裡,皆出弘吉剌氏,且系一對姊妹花。

    父名買住罕,曾封衮王,這且按下慢表。

    都為後文埋根。

     且說泰定帝即位改元後,有事太廟,忽然廟内神主,失去兩座,一是仁宗神主,一是仁宗後神主。

    先是太常博士李好文,曾建議在廟神主,應用木制,不宜金飾,所有金玉祭器,須貯諸别室,免緻遺失等語。

    無如元代定制,神主概制以金,當時以李博士議論近迂,不足采用,況且宗廟社稷,各有守官,何人敢來盜竊,因此率由舊章,并未改革。

    至此竟有神主被盜一事,當令守京各官,派捕緝獲,偏偏追索十日,毫無贓證。

    監察禦史宋本、趙成慶、李嘉賓等,奏言盜竊太廟神主,由太常守衛不謹,應即議罪。

    奏入不報。

    是時參知政事馬剌,兼領太常禮儀使,且有升遷左丞消息。

    惱動了平章政事張珪,抗言太常奉守宗祐,責有攸歸,今神主被竊,應待罪而反遷官,賞罰不明,紀綱倒置,上何以謝祖靈,下何以懲盜風,應持以宸斷,嚴核功過,方可報本追遠,黜貪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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