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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回 信佛法反促壽征 迎藩王入承大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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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張珪辭職甚力,泰定帝尚是未允,隻命養病西山,并加封蔡國公,知經筵事,别刻蔡國公印作為特賜。

    不聽良言,留他何用?張珪移居西山,過了殘臘,複上疏乞歸,乃蒙允準,解組歸裡,還我自由。

    未幾複接朝旨,召他商議中書省事。

    珪不肯就征,引疾告免,至泰定四年卒于裡,遺命上蔡國公印。

    珪系弘範子,字公端。

    少時從父滅宋,宋禮部侍郎鄧光薦将赴水死,為弘範所救,待以賓禮,命珪就學。

    光薦乃以平生所得,著成相業一書,授珪熟讀,珪因此成文武材。

    元朝中葉,要推這位老平章是一位純臣了。

    補叙履曆,所以旌善,且亦是文中綿密處。

     這且休表。

    單說張珪回籍,朝右少一個直臣,泰定帝朝罷無事,一意佞佛。

    每作佛事,辄飯僧數萬人,賜鈔數千錠,并命各處建寺,雕玉為楹,刻金為像,所費以億萬計,毫不知惜。

    泰定帝又親受佛法于帝師,連皇後弘吉剌氏以下,也都至帝師前受戒。

    這時候的帝師,名叫亦思宅蔔,每年所得賞賜,不可勝計。

    帝師弟衮噶伊實戬,自西域遠來,诏令中書持酒效勞,非常敬禮。

    帝師兄索諾木藏布,領西番三道宣慰司事,封白蘭王,賜金印,給圓符,使尚公主。

    僧可尚公主,大約亦舍身大布施耳。

    僧徒多号司空、司徒、國公,佩帶金玉印章,因此氣焰薰灼,無所不為。

    在京尚敢橫行,出都愈加恣肆,見有子女玉帛,無不喜歡,所求不遂,即大肆咆哮。

    西台禦史李昌,嘗痛心疾首,據實抗奏道: 臣嘗經平涼府,靜會、定西等州,見西番僧佩金字圓符,絡繹道途,馳騎累百。

    傳舍至不能容,則假館民舍,因而迫逐男子,奸污婦女。

    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百八十五次,用馬至八百四十餘匹,較之諸王行省之使,十多六七,驿戶無所控訴,台察莫得誰何。

    且國家之制圓符,本為邊防警報之虞,僧人何事而辄佩之?乞更正僧人給驿法,且得以糾察良莠,毋使混淆;是所以肅僧規,即所以遵佛戒也,伏乞陛下準奏施行! 奏入不報,後聞僧侶擾民益甚,乃頒诏禁止,其實仍是一紙空文,敷衍了事。

    未幾又命建顯宗神禦殿于盧師寺。

    這盧師寺在宛平縣盧邱山,向稱大刹,此次奉安禦容,大興土木,役卒數萬人,糜财數百萬兩,裝飾得金碧輝煌,一時無兩。

    然後另建顯宗神主,奉置殿中,懸額署名,号為大天源延聖寺。

    賜住持僧鈔二萬錠,并吉安、臨江二路田千頃。

    中書省臣,未免看不過去,又聯名奏道: 臣等聞養給軍民,必借地利。

    地之所生有限,軍民猶懼不足,況移供他用乎?昔世祖建大宣文、弘教等寺,賜僧永業,當時已号虛費。

    而成宗複構天壽萬甯寺,較之世祖,用增倍半。

    若武宗之崇恩、福元,仁宗之承華、普慶,租榷所入,益又甚焉。

    英宗鑿山開寺,損兵傷農,而卒無益。

    夫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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