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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天啟七年丁卯八月至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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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忠賢谪鳳陽(十一月事) 逆賢知敗,疏辭印務,上準閑住,遂奪司禮及廠印,發白虎殿守靈。

    後數日,疏辭公侯伯三爵,上準改,又疏繳進诰券田宅,着吏、戶、工三部查收。

    禮科吳宏業、戶部主事劉鼎卿、刑部員外史躬盛、禦史安伸、龔萃肅、副史潘曾纮,紛紛上疏。

    或攻崔呈秀,田爾耕;或攻許顯純、倪文煥、阮大钺;或攻操江劉志選、兵侍潘汝祯等,俱幹連魏逆雲。

    此輩是鷹犬,忠賢是發縱,上俱不發票,将疏留中,密詢宮府,查彼過惡,凡逼死貴人擅削成妃,甚至動搖中宮,事事有據,又參閱奏章,削奪大臣,黜逐言官,縱容校尉,到處拿人,監斃忠良無數。

    又分布心腹,掌握兵柄,結交文武,把持津要,假拿奸細,搜剔富戶,追比官贓入己。

    又熹宗病笃,假傳旨蔭客氏,升大僚等,莫不是實。

    上震怒。

    批雲:崔呈秀着九卿會勘,魏忠賢着内官劉應選、鄭康升押發鳳陽看守皇陵,籍其家。

    徐應元為忠賢分解。

    上罵曰:奴侪與奸臣相通,笞一百棍,發南京去。

    忠賢遂将珍寶四十輛、馬千匹、壯士八百行,通政使楊紹震劾逆賢在途擁兵雲雲。

    乞早肆諸市朝。

    疏奏,上即傳旨兵部雲:朕臨禦以來,深思治理,乃有逆黨魏忠賢擅竊國柄,奸盜内帑,誣陷忠良,草菅多命,狠如狼虎,本當肆市,以雪象冤,姑從輕降發鳳陽,豈巨惡不思自改,緻将素畜亡命之徒,身帶兇刃,環擁随護,勢若叛然,朕心甚惡,着錦衣衛差的當官旗前去扭解,押赴彼處交割,其經過地方,着該撫按等官,多撥官兵,沿途護送,所有跟随群奸,即時擒拿具奏,毋得縱容遺患。

    若有疏虞,罪有所歸,爾兵部馬上差官星速傳示各該衙門。

    欽此。

     魏忠賢自缢  兵部聞旨,即差千戶吳國安,前去扭解魏忠賢,至新店,距阜城縣二十裡,密得李永貞飛報,知不免,晚至縣,宿尤克簡家。

    時有京師白書生,作挂枝兒在外廂唱徹五更,形其昔時豪勢,今日凄涼,言言譏刺,忠賢聞之,益凄悶,遂與李朝欽缢死。

    劉應選晨起見之大懼,與心腹至忠賢卧室,收取金寶,佯呼雲:忠賢走矣。

    我去追耳,遂南馳。

    鄭康升宿袁光燦家,驚起,報于縣,申文上司,将車輛寄庫,随人寄監,上籍其家,焚刑具,時珰勢甚熾,外廷洶洶,慮有他變,上不動聲色,神明獨運,無一人之助,而誅逐元兇,再安社稷,天下翕然,誦聖智焉。

    予聞上始登極,問群臣曰:堯與舜孰賢?群臣對曰:堯善。

    上曰:不如舜,能誅四兇,意指魏閹也。

     張瑞圖回籍 十二月,法司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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