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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天啟七年丁卯八月至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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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忠賢等罪,上命磔忠賢屍于河間。

    一日,上至贓罰庫,見逆賢珍寶。

    歎曰:天下脂膏,被奴刻剝殆盡,忽顧金字賀屏,乃次相張瑞圖親筆,上大怒,即着回籍。

     誅崔呈秀  時崔呈秀在蘇州,一閉目即見受刑諸臣,忽報會勘,知不免。

    與寵妾蕭靈犀,痛飲自缢。

    五十七歲矣。

    靈犀亦伏劍死。

    家赀籍沒,呈秀斬首。

      樵史載呈:秀自缢在十月初四日,或奉旨斬于薊州,在十二月也。

    鐘秀弟凝秀,浙江總兵,子铎文,僅五篇即中。

     姚士慎參田、許 大理寺卿姚士慎等,奏曰:田爾耕掌錦衣衛,許顯純掌鎮撫司,逆賢草菅人命,皆出兩人之手雲雲。

    上即着原藉監候處決,已而伏誅,籍其家,天下快之。

    李永貞斬,劉若愚長系。

     掠死客氏  上命太監王文政,嚴訊客氏,得宮人任身者八人,蓋其出入掖庭,多攜侍媵,謀為呂不韋、李園故事也。

    上大怒,立命赴浣衣局掠死,子侯國興等,俱伏誅。

     聞香心動 上禦便殿閱章奏,聞香心動,诘近侍何來,對以宮中舊方。

    上叱令毀之。

    勿複進,因太息曰:皇考、皇兄,皆為此誤也。

     附記:一夕上與詞臣論治,更餘未退,上忽起,命内監秉燭繞行,遍閱壁隅,寂無所見。

    上既不言,群臣複不敢請,已而遙見殿角火星微耀,立命毀壁入視,見一小珰,持香端坐于内,詢之,乃魏逆所使也。

    以上勤于政事,故爇此香,使欲心頓起耳。

    上曰:吾方靜攝,而心忽動,固疑有是。

    命去之。

     上初立,魏逆進國色四人,欲不受,恐緻疑,遂納之入宮。

    遍索其體,虛無他物。

    止帶端各佩香丸一粒,大如黍子,名迷魂香,一觸之,魂即為之迷矣。

    上命勿進。

     二事皆魏閹蠱惑君心之計,自古人主與賢士大夫接則聞正言,見正事,君德有成,一入深宮,即與婦寺相狎矣,既耽聲色,朝臣日疏,内豎肆虐,往往由此。

     贈谥諸臣 群臣奏曰:楊漣之死,為參逆賢二十四罪;缪昌期之死,為代楊漣删潤本稿;萬燝為劾忠賢;李應升為申救萬燝,及阻忠賢陵工叙功;魏大中不肯與魏廣微通譜;周順昌為魏大中寄子,左光鬥、袁化中、周朝瑞等俱不附逆;高攀高為劾崔呈秀;夏之令為奸細傳孟春事,與賢忤;蘇繼歐因送飯楊漣,又與崔呈秀有隙;周起元為與織造大監,争論同知楊姜,因波及黃尊素受害。

    各官俱無辜屈死,遂各贈谥及雲。

      廷推六相  十一月,廷推閣員,以錢龍錫、楊景辰、來宗道、李标、周道登、劉鴻訓為大學士,入閣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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