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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崇祯二年己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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麾下,邊地多盜,肇基每使親兵往剿,止事劫掠,獨自成見壯士辄釋去,每雲東海舟頭,亦有遇處,已而升總旗,屬下五十人,俱稱長官。

    甘肅東有盜警,自成心謂響馬頗有英雄,可結一二,以作異日瓜牙。

    因請往捕,甘肅與蘭州接壤,有高如嶽者,膂力絕人,善騎射,白袍白巾,聚黨百餘,服色悉按五方,居土山堰下,自稱闖王,時出行劫。

    自成引兵搜三日,如嶽以八騎至,自成列陣以待。

    如嶽曰:高闖王在此,速讓道。

    自成曰觀若亦是好男子,何為作此舉動?予特奉令取汝,如嶽曰:能者來戰,飛騎突至。

    自成迎戰良久,藝勇悉敵,知不可力争。

    乃謂之曰:自古好漢識好漢,觀汝狀貌,定非凡品,可下馬相見,有一言奉告,遂各叙禮,歡如魚水。

    同至土山,結為兄弟,宰馬設誓,雲患難相扶,富貴共享,若有異心,神其不佑。

    酣飲達旦,自成将行。

    語之曰:自此以往,勿複行掠。

    予若功名小就,請同處邊庭,倘鄙願有違,相從不遠,乃别。

    自成回鎮。

    以他級報功,遂升把總。

    适征兵檄至,梅撫楊鎮勤王,以王參将為先鋒,自成與劉良佐不服。

    良佐,字明輔,大同左衛人。

    自成曰:甯為雞口,毋為牛後。

    良佐曰:昔郭子儀本行伍中人,後為天下大元帥,我二人有才如此,甯憂不富貴?自成曰:大元帥何足道,漢高祖劉知遠,我太祖皇帝豈患宗傳下天子,亦是平空做成事業者。

    楊主将安識吾兩人。

    時師北行,王參将居前隊,楊總戎統中軍,過蘭州犒師,秋毫不犯。

    次日百裡抵金縣,邑小令怯,閉署不出。

    王參将入城欲見令,有兵嘩于庭,笞六人,半為自成卒。

    自成怒,與良佐等縛令出,欲見肇基。

    适遇參将,刺殺之。

    時良佐妻子在蘭州十裡莊,自成孑身,聞如嶽有衆八百,率所部往。

    時高麾下勇士,有羅汝才、劉國龍、賀一龍、馬守應、劉希堯等數人劫掠郡縣,官兵屢敗,曾于臨洮府城外,關廂人家,掠美婦五,邢氏、趙氏、餘氏、安氏、邬氏,而邢氏尤絕色,如嶽嬖之,妻鮑氏妒甚,适自成至,遂以邢氏配之。

    每日賊将輪劫,賀錦自北都返報,大清師已退,将推督下剿,衆有懼色。

    其議乘兵未至,掠平民充陣,以精兵繼之。

    于是各統所部往渭原、河州、金縣、甘州等處劫掠,所至之地,即起火,名放亮兒,所掠衣糧等物,即令鄉民畀至營中,持刀問雲:願從否?如不願,即雲我送汝去,一刀殺之。

    苟願從,又問有父母妻子否?無則不問,有則問想否,不想則已,倘雲想之,吾送汝去,複一刀殺之。

    凡初獲者,必縛五日始釋,有逃而複獲者,則截其耳,或黥其面,兵遇之反指為真賊,解官請賞,主将不之省,斬首示衆,故不願作賊者,既為賊所掠,亦無如之何而從之矣。

    由是衆至數萬。

     編年雲:二年都城警,诏天下勤王,山西巡撫耿如杞以兵入援,嘩于涿州,大掠良鄉。

    耿如杞逮論死,潰兵遂竄走秦、晉山谷間為盜。

    先是元年,米脂人李自成性狡點,善走,能騎射,家貧為驿書,聞王嘉允反,往投焉。

    後推高迎祥為首,稱闖王。

     一雲自成多力善射,少與衙卒李固、鐵冶劉敏政結好,暴于鄉裡,後随衆作賊。

    其兵嘗雲:我王原是個打鐵的,今後軍都督府張家原是個補鍋的。

    初是隻七十人相從,後漸結聚,及并了老{犭回}{犭回}、小表英兵,才有數萬。

     各本俱載賊首高迎祥,而此獨言高如嶽,是一是二,存實以俟考。

     袁崇煥謀殺毛文龍  先是,毛文龍駐皮島以牽敵,二年三月,袁崇煥奏設東江饷司于甯遠,令東江自覺華島轉饷,禁登萊商船入市。

    自是島中京饷,俱着關甯經略驗過,始解朝鮮貢道往甯遠,不許過皮島,商賈不通,島中大饑取野菜為糧。

    初,文龍稱麾下兵一十餘萬,朝廷為治饷,兵科給事中王夢尹、翰林編修姜曰廣,詣島閱視,稱十萬,及登萊道王廷試複裁之,定額二萬八千人。

    文龍大不平,上章請饷,又累奏甯遠轉饷不便,崇煥不聽。

    又請自往旅順議之。

    六月,崇煥緻書文龍曰:知島中軍饑,發饷銀十萬,至雙島約公會議滅敵。

    文龍語子承祿曰:昔日彼奏減糧,今又發糧,其迹可疑。

    承祿曰:渠為撫臣時,已有和議疏,茲複雲滅敵,必有他意,不如勿往。

    文龍思久之。

    曰:古來戰守和,得機即行,原非可執。

    況我與彼,總為朝廷出力,不必猜疑,遂與部将二十人、家丁百人,引兵三千至雙島,進谒崇燠,慰勞甚至。

    且曰:遼東海外,止藉貴鎮與本部院兩人,同心共濟方能了局。

    文龍曰:職在海外數年,日以東事為慮,第饷匮軍饑耳。

    若大人展回天之力,使諸軍安飽,指授方略,則功可成矣。

    次日,崇煥犒師,每人銀一兩、米一石、布三疋,已而文龍設宴,甫坐,忽報大清兵萬餘将渡河東。

    崇煥遣兵馳救,止留數百人,與文龍款語而罷。

    三日,崇煥登島,又大犒師。

    謂文龍曰:今後貴鎮與本部院以旅順為界,東行貴鎮印,西行本部院印。

    文龍從之。

    複報河西有警,崇煥思久之,謂文龍曰:願借貴鎮兵一往。

    文龍即令疾救。

    四日,崇煥命軍士攏圍。

    文龍不悟。

    從之入。

    麾下欲進,袁兵圍之止,從官人圍。

    崇煥謂衆軍士曰:念爾等海外勞苦,每人僅得糧五鬥,一家分食,言之痛酸。

    爾等當受本部院一拜,今後勿憂無糧,隻須為朝廷出力。

    語畢,即拜将士答謝,淚下。

    崇煥遂與文龍曰:本部院節制四鎮,清嚴海禁,恐登津受腹心之患,東江糧饷由甯遠過亦便,汝何必要解銀登津自籴,且虛耗國家多少錢糧,并無實效,要東江何用。

    文龍曰:公言差矣,職以義旅九十人取鎮江,不費朝廷鬥米寸鐵,撫集遼沈逃民九十餘萬,羅緻各島,以為犄角,以義取朝鮮糧饷,以信括商賈锱铢,種屯鼓鑄,斬将複城,六七年來,止受國家銀一百五萬兩,米九十餘萬石,猶謂無功虛冒乎?崇煥曰:與汝談三日,誰知狼子野心,一片欺诳。

    若殺汝,此一塊土,異日豈朝廷所有?文龍曰:督師惟恃節制,何得殺我?崇煥曰:今日非本部院意,乃是上旨。

    左右色變。

    文龍自若。

    乃曰:既出上旨,亦勿辨,遂西望拜曰:臣負朝廷久矣,崇煥命旗牌官張國柄,執劍殺之。

    諸将伏屍恸。

    崇煥曰:止斬文龍一人,餘悉供職如故。

    命殓之,因奏文龍十二罪,并自劾。

    上以文龍驕悖,命崇煥安心任事,且嘉谕之。

    時敵警寂然,師旋,聞文龍死,皆哭。

    崇煥因佯祭曰:昨殺汝是朝廷法,今祭奠是本院情。

    遂流淚。

    将士俱泣。

    崇煥恐變,呼文龍部下曰:若等被主帥侵糧甚苦,今有十萬金犒賞,各領三兩,衆始定。

    崇煥分其軍為四。

    毛承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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