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二千,軍聲大振。
象升遂晉兵部侍郎,總督直隸、河南、山東、四川等處七省軍務。
統關遼兵,賜尚方劍。
便宜行事。
會乙亥歲杪,滁州攻圍甚急,知州劉大鞏馳檄請救,疾赴援,與賊戰大敗之,象升會諸将曰:兵貴神速,今賊氣已衰,失此不擊。
長患安窮,辄兵乘其後,賊又大敗,遁走承襄。
象升率衆追之,獨以數百騎入陣中,為賊圍困二日,賊不敢犯,象升與諸将約曰:食盡道窮,留此死,擊不勝亦死,吾當大沖之,乃率騎疾鬥,擊殺萬人,食斷道,越三日,賊投戈請降。
其及之于滁,将盡剿無遺,顧以淮督朱大典莫為堵截,複逸去。
擒爬天王
二月,蕲黃大盜爬天王擁衆八百餘人,村人擒之,身長八尺,自言天亡我,非我罪也。
流賊陷颍川
賊在江北者七年,甲戌十一月初十日壬戌,陷英山,焚霍山二邑,屬廬州府,英山深邃八百裡,賊踞為窟穴,時出攻掠。
八年乙亥正月初九日庚申,賊陷霍丘。
十一日壬戌,陷颍川,知州尹夢鳌、通判趙士寬俱阖室死之。
時有同守縣丞某,及訓導倪可大俱死。
尹夢鳌,雲南人,舉人,官颍川,有惠政。
正月十一,流寇攻城,夢鳌率民兵登城守禦。
十二日,寇掘城腳,傾陷數丈,百姓見勢不支,鹹奔避,夢鳌長跪求固守。
百姓不從,竟潰散,夢鳌獨持大刀當城,傾壞處,賊緣城而上。
夢鳌揮刀殺十七人,賊大隊畢登,夢鳌四顧,竟無一人共事者,即投烏龍潭淹死。
趙士寬,字汝良,号菉裴,山東萊州府掖縣人,以官生為鳳陽通判。
時适往壽州,聞賊犯穎,一日夜馳三百裡,歸颍城守,甫入而圍合,士寬欲守禦,而州之大家先逃,城内大擾,賊乘以入,士寬赴黑龍潭水死。
妻崔氏,與二女同缢。
州役從死者十餘人。
贈光祿寺寺丞張大同字同甫,号瑤席,颍川人,兵部尚書鶴鳴長子也,為太學生,能文,重聲氣;與海内知名士交;流寇破颍川城,鶴鳴避匿他所;大同居本宅,題其門曰張大相公書房在此。
賊入擒之,強之跪,不屈,問其父何在?曰:要殺便殺,吾父不可得也。
已而,張氏奴導賊于民舍,縛鶴鳴歸,拷索藏金,對曰:無。
大同争曰:家财悉我所掌,與父無涉。
賊不聽,搜其室,見皆古玉及陶器,遂劈鶴鳴頂達踵。
大同奮臂大罵,賊并欲殺之。
旁賊勸曰:既殺其父,姑留其子,但令獻金贖命可也。
大同曰:父死義不獨生,罵愈烈,賊先去其須,既複斫其半面,罵仍不絕聲,賊支解之。
張鶴鳴立朝頗為東林所不與,若大同之慷慨激烈,死忠死孝,幹蠱多矣。
賊陷鳳陽
先是七年正月,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以賊勢猖獗,奏言南都鳳泗承天陵寝所在,乞敕準撫楊一鵬急為預備,防賊東犯。
至是,賊自汝甯來,密遣壯士三百人,僞為商賈車役,先入鳳陽,或鬻錦帨椒棗,或為僧道乞丐等,分投各宿,随以重兵繼之。
時方元夕,士女如雲,笙歌徹耳,忽火光四起,鹹呼曰:流賊至矣,百姓狂奔,不啻雞入釜中,魚遊網内也。
是時,鳳陽無城可守,雖有總漕楊一鵬駐紮兵,不過二千餘,皆市人不習戰。
賊大至,官軍無一人迎敵者,遂潰。
賊焚皇陵,燒享殿,燔松三十萬株,殺守陵太監六十餘人,縱高牆罪宗百餘人,留守朱國巷戰斬賊二十七人,力竭死。
賊渠掃地王、太平王,入府城,知府顔容暄囚服匿獄中,賊縱囚獲之,張蓋鼓吹,杖容暄于堂下死之,殺推官萬文英等六人,武官四十一人,士民被殺者數萬,剖孕婦,注嬰兒于槊,焚公私邸舍二萬餘間,光燭百裡,賊渠列幟,自标古元真龍皇帝,恣掠三日,太監盧九德、總兵楊禦蕃,以川兵三千,救鳳陽,南京參将焦某率兵亦至,賊蔔于神祠,不利,刳神像而去,拔營南下。
趨廬州。
萬文英,字仲實,江西南昌人。
子萬元亨,字爾嘉,小字芳生,幼穎異,十歲通五經,十五補博士弟子員,從父文英司理鳳陽,流寇從姑山永城來犯時,文英有父喪,聞訃業辭上官,行有日矣,适因哀毀過甚,卧疾案贖房,忽人馬洶湧,喧聲如沸,文英急問為誰?左右曰:燈市鬧時,蓋元夕也。
俄而賊已入司理署矣。
左右曰:賊;觇之則流寇也。
文英曰:吾必以死殉國,強起披衣,然病甚,辄起辄仆。
于是,賊急索理官安在?元亨泣語父曰:吾不得複事吾父矣。
急着青衫出大呼曰:死賊,若索官何為?吾乃官也。
賊遂厲聲脅之。
元亨大罵不絕聲,賊首怒甚,命旁賊加刃,所持庖人食刀,刀無锷,割不能斷脰,至數十割,元亨乃死。
死惟呼阿爹阿爹。
賊不知鄉音為何,卒以此為理官也。
遂置文英而去。
方元亨青衫大呼,其師萬思尹出視之,賊并執思尹,将加刃,元亨抗聲曰:若所欲得者官耳,何與渠事?賊亦卒舍思尹。
元亨死時,年僅十六齡雲。
總漕中丞以其事聞于朝,已而閱視科臣林(?)淮楊按臣張覆核之,請得旌揚如例,然前載文英被害,而此雲置文英而者,或置後而死者欤?
傅烈婦,孝感人,歸戶部主事程良儒,翰林侍讀程正揆之母;舒烈婦,即正揆元配也。
先是,正揆為侍讀時,良儒居于鳳陽,傅氏偕舒氏以從,俄傅病,正揆性至孝,連章請假,請緻仕,請終養,佥不許。
于是,徑路陳乞,不待掌院代題,溫體仁謂非例,意弗善。
正揆曰:某獨子也,非獨功名雞肋,即性命亦等鴻毛耳。
旋得旨省親,遂于甲戌冬出京,至乙亥正月十日抵鳳陽,僅五日而賊變作,良儒固無守土責,或有勸徙臨淮者,傅氏曰:鳳陽無城,民心易動,一動則無民,無民則無鳳,無鳳則無陵,我将焉往?顧謂正揆曰:盍去諸;正揆曰:兒為省父母來,今有變,挈妻子去,非情也。
有生死追随膝下已耳。
十五日早,殺聲沸天,正揆微服破垣出,匿母妻眷屬于署之左塘茅屋中。
良儒獨死守倉儲,而以敕印付傅氏負之。
是夜,賊肆焚屋,火焰逼人,正揆失母妻所在,痛哭呼号,獨攜二仆,曰蔣、曰申,出入賊營,偵伺消息。
凡三晝夜,白刃加頸者,數十次。
幸免當被執時,賊魁問陵内多寶乎?正揆曰:太祖登極後,始巍煥改觀,其初不過尋常墳墓耳。
但有官軍環衛,而無珍寶以藏。
賊乃已。
子大年,止十三歲,亦擄去,祖孫父子,夫婦兄弟,無得全者。
未幾賊去,倉儲無恙,而正揆覓得母妻于血肉狼籍中。
時傅氏額中一刀,手斷一指,眼受一棍,舒氏面中三刀,身中十二刀,兩手擘截二指,僵卧牆角,聲氣如絲,移就一室,敷以創藥,卒不救,相繼俱卒。
明年,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