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自鳳翔府乘間逸歸。
十五年壬午,具疏請恤,奉旨俱贈恭人,建坊旌表。
正揆,字端伯,二月巡按鳳陽禦史,吳振纓疏奏鳳陽之變,是日上當經筵,特傳免,素服避殿,親祭告太廟,命百官修省,逮巡撫鳳陽都禦史楊一鵬,并吳振纓下獄,一鵬論死,棄西市,振纓遣戌。
十月,上下罪己诏曰:朕以涼德,缵承大統,不期倚用匪人,邊乃三入,寇則七年,師徒暴露,黎庶颠連。
國帑匮讪而在調未已。
闾閻凋敝,而加泒難停。
中夜思惟,不勝愧憤。
今調勍兵留新饷,立護元元,務在此舉。
惟是行間文武吏士,勞苦饑寒,深切朕念。
念其風食露宿,朕不忍安卧深宮。
念其飲水食粗,朕不忍獨享甘旨。
念其披堅冒險,朕不忍獨衣文繡。
擇茲十月三日,避居武英殿,減膳撤樂,非典禮事,惟以青衣從事,與我行間文武吏士甘苦共之,以寇平之日為止。
文武官,其各省愆淬厲,用回天心,以救民命。
十一月,賊被祖寬所敗,進逼鳳陽,朱大典率兵馳壽州。
十二月,城鳳陽(鳳陽向無城者,或恐王氣洩耳)。
方震孺守壽州
方震孺,字孩未,桐城人,遷壽州。
母孔氏,夢正學先生來,寤而生,萬曆癸醜進士,授福建沙縣令,擢湖廣道禦史。
熹廟初,請逐忠賢,遠客氏。
忠賢恚甚。
會遼陽不守,震孺一日十三疏,籌畫痛哭,又自請犒師齎恤,而按遼之命下矣。
比受事,疏言廣甯情形,戰不成戰,守不成守,經撫心同手異,疆事必緻大壞。
壬戌正月,大兵夜渡坌河,祖大壽駐覺華島,震孺恐其降敵,遂帥都司張國海航海往說之。
大壽遂攜糧十萬,兵數萬,西歸。
主事吳淳夫、徐大化逢珰意,劾其攘差,遂乞歸。
乙醜,給事中郭興治複誣劾之,忠賢矯旨逮問,坐贓六千四百,日一杖比,複誣其在獄,與劉铎詛咒拟斬,忽傳太子生得免。
崇祯初,欲大用,而劉鴻訓柄國,索重賄震孺不可。
自言與楊、左入獄時,共十七人,今惟與惠世揚兩人在,自骨再肉,華表重來,若再作宦海汨沒之想,便是冥頑不靈男子。
自是息影杜門,日事禅誦,絕口不談仕進事。
癸酉、甲戌間,流寇充斥,大江以北,人無固志。
乙亥正月,穎霍告峭,賊至壽州。
時壽守士無一官,父老子弟請震孺為城守計。
震孺破家給士,乘城拒守,捍禦諸具,一夕皆備。
未幾,萬衆肉薄環攻,震孺親冒矢石,用炮殲厥渠魁。
又缒城出死士,劫其營,斬獲無算,賊乃駴遁。
及丙子冬再犯和含,道經壽界,去城不三裡,而卒不敢正視也。
撫軍史可法,上其功,當擢用,因冢宰有小嫌,僅補嶺西參議。
未幾,有湯、楊二将,踞廉州以叛,總制沈猶龍委南韶道王孫蘭往禦,孫蘭缢死,震孺單騎直入其營,谕以禍福,率兵皆降,全廣得安!不半載,擢為廣西巡撫。
蓋出于上意也。
弘光立,震孺拜疏,願親提兵過河,與賊一決。
馬士英、阮大铖見之曰:彼來,吾輩無幸矣。
遂矯旨诏雲:撫臣勤王,不得自行。
震孺郁郁失志,每自言曰:南都諸臣,忍忘先帝仇乎?吾當為先帝驅蝼蟻耳。
病遽不起,索筆題詩,有“一痛橋山幸回首、麻衣如雪見先皇”之句。
仲子惟馨仕閩,兵部司務署篆。
其上封事有曰:蕭王為将而不為天子,此光武所以覆舊物也。
宋高為天子而不為将,此紹興所以終南渡也。
時謂名言。
大清兵南下,痛哭疾走南雄,委頓逆旅,嘔血而卒。
子居易□覆額,亦不願回裡,随死之。
乙未,亳州知州何廬被執,不屈,為賊寸磔。
吳大樸守廬州(附野編)
正月,張獻忠自鳳陽趨廬州,圍之。
知府吳大樸,率軍民固守,晝夜拒戰,城内街市,悉用磚石包檐環砌,俨如衖然。
壁間多作隙牖,使強壯内伏,操戈偵伺,凡灰瓶、火炮、藥槍、噴槍,以及滾木等,無不悉備。
賊薄城,城上發百子炮,擊殺千百人,而攻圍益急。
大樸登城周望,四面皆賊,其勢甚銳。
急發火炮及滾侖木複擊死無算,聞有勇壯洞城入者,四圍皆壁,馬不得旋,屋内伏兵對刺之,賊欲返刺,辄以壁蔽,不得施其技,無不立斃,賊衆始懼。
攻擊七晝夜,城中随機應之,賊無如之何,乃退。
然大樸以戰守勞苦,目幾喪明,長子多材略,分任軍旅事;大樸即昔年全吾錫者。
康熙初,有自廬州圍城中來者,語予雲:崇祯八年正月十四日,賊首混天王等圍廬數日,城中有許宦妾,邊産也,善騎射,賊攻城急,妾馳城上,窺救,時賊将二大王已登月城,守者發炮,寂然無聲,衆大懼,許妾曰:未祭炮耳。
即齧指出血,旋灑炮上以祭之,躬自爇火,炮應時而震,擊毀城樓半截,二大王立斃。
賊遂遁走。
至今廬州民間有“一炮打死二大王”之謠。
是歲十二月十七日,李自成複攻廬州,凡六日不破,解圍去。
及十四年辛巳複攻,迨十五年五月始破(大樸号澹元,河南充州固始人,天啟壬戌進士,初令無錫)。
昔武宗時,劉、趙倡亂,許逵守山東濟南府樂陵縣,曾以包砌屋壁卻賊,大樸殆得其遺智欤!至許妾齧指一事,即南八男兒之烈,何以加茲?
賊陷巢縣(親見者述) 賊既去廬州,正月二十一日,至柘臯劫掠。
柘臯,巢地也。
距縣六十裡,難民奔告,邑令嚴某,浙之雙林人,素酷,得報猶不信,乃曰:此響馬盜耳,何流賊之有?反笞之。
已而遣二人偵視。
二十二日甲戌卯候,嚴令肩輿出,将閉城,經養濟院,猝遇兩騎,手執紅旗,自北門馳入隸役見之,驚走,嚴令趨匿院内,街衢寂無一人。
二騎馳至南門,俄返,即有五騎從行。
頃之,複有五騎一隊,絡繹擁附者甚衆。
賊登城,執旗四拂,巷肆中争出應之,皆賊潛伏城内者。
凡平日鬻帽貿布,星相蔔醫之屬,無不皆是。
須臾二百餘人,已而後隊大至,約三千人。
初執旗二人,自南門返,見院前遺轎,诘令所在,衆出之,賊挾至縣。
嚴令罵曰:死囚,汝今殺我,後必有人斬汝。
賊怒殺之,年甫四十耳。
妻某氏,長子年二十,俱被害。
次子年十二,幼子九歲,仆負之越垣而逸。
長女十八,次女十六,有殊色,賊攜懷中,使捧觞,女舉杯擊賊面。
且詈曰:死賊汝惡貫滿盈,天子将發兵剿汝,任汝殺我,吾何懼哉,賊大怒。
舉刀殺之。
一雲攜去。
陸孝廉趙主事俱被殺。
凡殺百姓千餘人。
賊初至即舉火,先索騾馬,次索金銀子女,婦人悉貫以索,閉于縣内。
大肆淫穢。
釋囚數百,願從之去者,即與衣槍。
二十三,駐一日。
二十四日,将往舒城。
四門舉火,三炮振營而去。
至十二月二十四日庚子,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