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五月,予在鎮江,遇遼人唐奉山,自言昔在承疇軍中,親見其事如此。
祖大壽,字複字,滁州籍,甯遠衛指揮,挂征遼前鋒将軍印,總兵官左都督。
康熙五年,子祖永烈為将軍,鎮蘇州,其軍甚恣,蘇人大被其毒,永烈兄弟俱為将。
吳三桂,遼東前屯指揮欽差鎮守甯遠中左中右等處地方,團練總兵官右軍都督府都督同知。
唐通字達軒,陝西西安府泾陽縣人,欽差鎮守薊鎮西協等處地方,專管石古曹牆四路,左軍都督府右都督。
前載十一年十月,高起潛敗。
十二月,改洪承疇薊遼總督,而此雲十三年事。
蓋總督在十一年,而援錦或十三年也。
大清兵入塞
十三年庚辰三月,大清兵至義州。
十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丙申,大清兵大舉入塞,祖大壽合諸軍禦之于錦州。
十五年十一月,大清兵大舉入塞。
二十四日庚寅,入薊州。
閏十一月壬寅,攻河間。
明日分兵向臨清,入霸州,佥事趙輝死之。
初九乙巳,入文安。
初十丙午,自青縣趨長廬。
十二日戊申,入臨清。
十六日壬子,入阜城景州。
十八日甲寅,入河間,參議趙珽、知府顔允紹、知縣陳三接死之。
二十二日戊午,攻東昌,劉澤清禦之,遂西。
二十五日辛酉,自臨清分五攻各郡縣。
十二月初九甲戌,入沭陽。
初十乙亥,入沂州豐縣,殺知縣劉光先。
戊寅破蒙陰、泗水、鄒縣。
十二月二日丁卯,自長垣趨曹濮,别将抵青州,入臨淄,知縣文昌時阖署自焚死。
十六年二月,入登萊,駐軍三月入順德,殺知府言孔嘉。
姜瀉裡死難
姜瀉裡,字爾岷,别号漢洲,山東萊陽人,給谏采,行人垓父也。
關中文太青先生翔鳳令萊陽,獨奇其文,首置之,久之不售。
天啟末,逆珰建祠,趨者蟻附,瀉裡危言侃侃,以此得名,有司或且迹之,急攜家入山,變姓名,為人耕傭。
辛未,子采成進士,令真州。
庚辰,子垓亦舉南宮。
瀉裡嘗與舊識雲,滄海橫流,竊懼我輩欲長守邱隴,亦不可得耳。
未幾,北師入薄萊城下,瀉裡發?中北帥首,北兵為退舍。
亡何,北兵夜襲城,瀉裡率親丁巷戰,刃中于臂,被執,索金帛自贖。
瀉裡曰:吾兒為清官,聞天下,吾受國恩,死即死,安得俯仰乞命,遂遇害。
時年六十有一。
季子坡從城東趨至,抱父屍大罵,被執去,夜舉火爇北帳,北帥覺,脔殺之,諸姊妹俱死,赴至。
給谏采方以言事下獄,垓噀血上書台省,交疏請釋。
采歸治喪,上乃诏褒嘉一門義烈,命冢臣議優典,而史官黃道周志其墓。
有刀鋸之心者,不堕魄于雷霆,俱松柏之志者,不渝音于風雨,姜公父子之謂也。
宋玫殉節(附張瑤)
宋玫字文玉,号九青,山東萊陽人。
父繼登,官憲副,以廉能稱。
玫登天啟乙醜進士,初令柘城,尋調杞縣,以治行高等,與開封司理張瑤争考選,得吏科給事中,抗章正色,旋丁艱歸,服阕補職。
崇祯丙子,偕吳偉業主試湖廣,得士萬曰吉、周壽朋、黃正色、黃文旦等,尋進刑科都給事,遷太常卿。
已由大理寺進至少司空。
壬午枚蔔,會推玫與蔣德璟、黃景昉、吳甡、房可壯、張王谟,尋以召對不稱旨,又為蜚語所中,上疑比私植黨,下玫與房張于獄,革職歸。
亡何,北兵入,東省雲擾,玫與同宗吏部應亨輩經畫守禦,不遺餘力,及城陷,縛玫與應亨相對,拷搒體無完膚,玫始終不屈,遂見殺。
張瑤,山東人,進士,開封府推官。
會登兵變城破被執,瑤揮石相擊,逐遇害。
其妻及子四人,俱投井死。
是年,又有大名副使朱廷煥,山東人,進士。
闖将劉宗敏傳牌至,廷煥發指,擊碎之,與衿士分守各門,尋賊至圍攻,被執不屈,賊縛桅杆殺之。
又有壽光知縣李耿,順天進士,亦以城陷殺死。
宋公早貴,任清要列卿秩,名位顯赫,然竟用蒙難死。
予角去齒,造物者固多缺陷乎,然而捐生殉節,垂芳千古,則天之厚公,又獨至矣。
造船航海
崇祯十五年十月二十日,北兵入河間真定間,一日報陷名城二十六處,兵科都給事中魯應遴,時最铮铮,首建策曰,航海攻心,謂造船三千,發兵六萬,于登萊東彙,航海渡遼,在敵知之,必速歸救,不攻而自去矣。
首撥票拟,特嘉計劃之妙,該部看議速奏。
工部覆曰:造船固系臣衙門責任,但會典舊例,因兵事興工者,同兵部分理其役。
臣部止認造一千五百。
上允之。
着同兵、工二部,作速起工,而擔半卸于兵部矣。
然起工估計,仍是工部職掌。
造船三千,每船價值,計銀二千兩,共應支銷錢糧六百萬。
工部于估計疏曰:臣部現今庫藏如洗,分任船費,亦須三百萬,計無所措,事又在必行,日夕籌躇,有河南開封等府,積欠臣部料價銀七百幾十萬,合無将此一項,聽臣措那,即日馬上差人,再限刻起解,以為造船之費可也。
時開封河堤為流賊所決,城郭現在水底。
上又允之,急移咨兵部,促三百萬,以需起工之用。
兵部則曰:用兵所需,臣部安敢推委,但造船三百萬,非撚指可就。
況當此庫藏如洗,外解阻絕,巧婦安能為無米之炊。
臣查鳳陽等府,欠臣部造馬價銀八十餘萬,催其陸續先解,以應工部造船支資,此現在錢糧,無煩設處者。
上又允之。
工部初意,實欲向兵部措銀幾萬,為起工搭廠規模,不謂兵部止移空文一紙,竟同本部之遊戲浮詞,乃乞憐于戶部大司農曰:現今山東路梗,刻刻有庚癸之虞,自救不暇也,轉叩同鄉,又以勤王四集,冏藏與廄肆皆空,乃告窘于東西江米巷細布二商,令執票于留都蘇杭官庫兌銀,應者及百而止,人有千餘,數不上半萬也,亦以零星而止。
時已為閏十一月中也。
兵則入山東,連破兖、青二府,州縣小城,在所不計。
造船之價銀兩奉旨,其事則究歸工部,工部恐為建議者參其洩洩從事,乃為脫殼之謀,以神其變化,上一疏曰:造船之費,兩部雖經擘畫,奈今九門畫閉二商裹足,油釘闆木,無從置買,匠作舵手,亦無從覓雇,而行兵之事,又刻不容緩,如之奈何?為今之計,臣部适差造船主事朱正色,前往淮安船廠,合無令之帶往廠中,則物料現備,匠人聚擁,商賈湊集,可以計日成功,省臣議建,不緻徒托空言也。
上又允之。
時為十二月初也。
此事已實責在朱正色一身。
正色若非金蟬,甯不畏軍法從事。
誰知正色之計更妙,談之侃侃,聽之鑿鑿。
其疏言造船攻心,省臣妙算,同仇之恨,人所同心,但臣所督造者,由閘運糧腹裡之船,非乘風波浪航海之船也,航海與腹裡,闆木不同,釘鐵不同,式樣不同,航舟危不同,索攬器用不同,人夫師手操駕作用不同。
今欲為此,必須資材于閩廣,營造于海涯,專責彼處兩撫,計日完工,即從海上駕往而北,以此大事,因材因地,理勢之必然,臣非敢為膜外視也。
疏上,準移敕兩廣督台與福建開府矣。
舊例,省臣上疏,不逾五日,落旨部覆,省臣疏大約十日内,至都屬奏章則候旨一月也。
朱正色之旨,得之于十六年二月初旬,都察院請敕移咨,又已為二月中矣。
至是年九月初。
見閩、粵兩撫奏稿,極贊科臣之策之妙,後言臣等拮據料理,極欲起工建造,但今北兵已出,海宇澄清,造船之說,不必議可也。
奉聖旨是。
志異 壬午閏十一月二十四日庚申亥刻,拱極城刀仗,有光火一寸許。
徐亮工,字虞欽,江陰人,崇祯庚辰,欽賜進士,授陝西延安府吳堡知縣。
時秦寇日熾,其地有怪鳥,鳥身人面蓬首,若飛至縣,或鳴或栖,不久流賊必至,而城被屠矣。
鳥狀如枭。
無錫實錄雲:夏秋之交,疫疠大作,萬民凋瘵,兼之兇荒相繼,殡殓為艱,枯骸暴露,幾遍郊野。
附記:無錫邑諸生逐縣令
明季無錫諸生,每歲免糧銀五錢,無田可免者,則與之銀,謂之叩散米。
待士可謂厚矣。
時,知縣龐昌允,字爾祚,号再王,四川順慶府西充縣人,崇祯丁醜進士,米不時發,諸生杜景燿等,約同學龐昌允出西門,故事縣令出門,即不得複入。
時諸生以紙大書雲:逐出無錫知縣一名龐昌允不許複入,用朱筆傍豎,粘于蘆席為牌擎之。
将吏役笞散,扶昌允出即閉門。
昌允訴于撫臣,撫臣調為嘉定令,久之,止逮五六人革其衿,竟不置重典,亦異也。
此雖龐令之過,而諸生之橫,亦太甚矣。
時以流寇蹂躏江北,而江南頻年洊饑,故當事姑息如此。
不四年,役隸威如衿士,非複昔日優文之象矣。
迨順治十七年庚子,撫臣朱國治,以錢糧事奏銷,三吳紳衿多黜,是勢極而反,天蓋有以報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