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謝陝西。
既不行,後有疑公心,執政有請勿害師中者。
公笑曰:“彼是時以子救父,豈可加罪?”人聞之,鹹服其公恕,然而師中終未之信。
後擢為兩制,師中方愧服且深謝之。
公兄為泰倅,孫元規為司理,當薦之,公遂拜元規,書問未嘗逾時不講。
後公為西帥,兵敗,元規領言責深議公罪。
朝廷知罪不在主帥,少責即複,自此元規慊公,書問遂絕。
公一日以書問元規:“平日事契如此,若以伯氏嘗薦而後見攻,此乃韓厥之舉;若某當言責亦不為,元規隐此何待?某之不廣,願公勿疑。
”元規亦疑之,終不講書。
公秉政,頗以公有害己心。
後起廢為慶帥,元規過阙乃泣,見公曰:“沔真小人,公知沔,沔不知相公之德量也。
”
公與婁澈有舊,數到大名幹公,公待之厚。
或以澈為公言者,但曰:“人材難全。
”
公以恩及人,無求德心,故所及者廣,所感亦深。
平日非不知人之欺,終不别白,能受其欺。
賤官因事争于前,每及己之誤,即受之。
事行其直者,不主已為是。
若禀事,嘗讦觸非而卻之,異日複禀,終不以前日芥蒂置于心,亦惟是從之。
公因論退日處去就之難者,不可猛而有迹。
公每聞新執政用一人,歎曰:“放上則易,放下則難。
”公嘗戒人不可以任性,當臨事有所裁處,方不失中道。
公言王文正母弟傲不可訓,一日逼冬至,祠家廟,列百壺于家堂前,弟皆擊破之,家人惶駭。
文正忽自外入,見酒流滿路不可行,公無一言,但攝衣步入堂。
其後,弟忽感悟,複為善,終亦不言。
公因語章相在北門,頗姑息三軍。
公曰:“禦軍自有中道,嚴固不可,愛亦不可。
若當其罪,雖日殺百人何害?人自不怨。
”
公言富公為郓倅,沂公作安撫使,一日謂富公曰:“即日當某位。
”富曰:“不敢當。
”沂公曰:“然進則易,退時難。
”公言仁廟禦批,朕曰:韓琦、富弼、範仲淹皆公議人望之所歸,凡所議事,仰章得象;杜衍已下,公心協力行之。
文正家藏一本,一以與公,今尚存也。
公在相,舉答诏文字與孫贲。
贲謂臣不密則失身,莫且當孫順。
公曰:“事至此,忠臣義士亦不顧。
若顧之,言不可出口矣。
”
公謂小人不可求遠也。
三家村中亦有一家,當求其處之之理,知其為小人。
以小人處之,更不可校,如校之則自小矣。
人有非毀,但當反己是不是,己是則是在我,而非在彼,烏用計其如何。
公言始學行己當如金玉,不受微塵之污方是。
及其成德有所受,亦有所不害者,不然無容矣。
公謂忠義之心人皆有之,惟其執之不固,勉之不力,是以不及于世人。
潞公在西京府,人有以魏公進退諷潞公者,潞公曰:“彥博豈可以望韓公!韓公地位别,某則有些粗材,蒙朝廷擢備兩府耳。
”人頗與潞公自知之明也。
所以歐公平日少許人,惟服韓公。
嘗因事發歎曰:“累百歐陽修不足望韓公。
”
公謂歐與曾同在兩府,歐性素褊,曾則龌龊,每議事,至厲聲相攻不可解。
公一切不問,俟其氣定,徐以一言可否之,二公皆伏。
公謂大凡使人為善,須就其性中做,性中若無,雖強之終不能從。
公謂劉家今雖少淹,異日反正,當作第一第二等人,然更且固窮保名節。
公曰:“勇且習石曼卿,直方外之士。
”
定卒惡米陳,執籌不請。
公為帥,馳入倉,郡卒前訴。
公懷中出一裹,曰:“某亦請此米,朝廷置此米一鬥價八镮,今雖陳下,亦不失四镮,适皆自汝扇搖。
”公命戮數卒于前,公嶷然不動,一軍股栗。
公平日恂恂如不能為,臨事制變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