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午,遼主觀市,曲赦市中系囚。
己卯,群臣表上尊号曰體元禦極感天尊道應真寶運文德武功上聖欽明仁孝皇帝,不允;凡五上,從之。
庚辰,屯田員外郎鐘離瑾言:“竊見諸州長吏,才境内雨足苗長,即奏豐稔,其後霜旱蝗螟災沴,皆隐而不言,上罔朝廷,下抑氓俗。
請自今諸州有災傷處,即時騰奏,命官檢視。
如所部豐登,亦須俟夏秋成日乃奏。
如奏後災傷者,聽别上言;隐而不言,則論其罪。
”從之。
八月,丁亥,以天書再降,大赦天下。
滑州龍見河決。
彰德軍留後馬知節以疾留京師,逾年,表求外任,命知貝州兼部署。
将行,請對,帝闵其羸,令歸本鎮,上黨、大名之民争來迎谒。
疾浸劇,俄求還京師,卒。
遺命諸子令辭诏葬。
帝深轸悼之,贈侍中,谥正惠,官其子孫四人。
知節習兵事,以方略自任。
頗涉文藝,每應诏,亦為詩詠,所與遊接,必一時名士。
為治專務抑豪強,恤孤弱。
性剛直敢言,未嘗少自卑屈。
求之武人,蓋鮮俪雲。
辛醜,太白晝見。
大會釋、道于天安殿,建道場,凡萬三千馀人。
己亥,帝臨視,以藥銀鑄大錢,面賜之。
戊申,自瓊林苑迎奉天書入内。
庚戌,遣使安撫水災州軍,有合寬恤改更事件,與轉運使、副、所在長吏會議施行。
九月,乙醜,賜大理寺丞王質進士及第。
質,旦弟之子,獻文召試故也。
己巳,遼以石用中參知政事。
壬申,遼主錄囚;甲戌,複錄囚。
诏:“自今應犯贓注廣南、川峽幕職、州縣官,委逐路轉運使常加糾察,再犯贓罪者,永不錄用。
”時司勳員外郎梁象言:“川峽幕職、州縣官,曾坐贓左降者,多複恣貪,逾擾遠民。
請自今犯贓者不注川峽官,并除廣南遠惡州軍。
”帝以廣南猶吾民也,且非自新之道,故特有是诏。
辛巳,參知政事李迪言:“皇太子舉動由禮,言不輕發,視伶官雜劇,未嘗妄笑。
”帝曰:“常日居内廷,亦未嘗妄言也。
”寇準曰:“皇太子天賦仁德,嚴重溫裕,實邦家之慶也。
”
壬午,遼主駐土河川。
冬,十月,遼诏下諸道,事無巨細,已斷者每三月一次條奏。
癸巳,命橫帳三房不得與卑小帳族為婚,凡嫁娶必奏而後行。
己酉,知審刑院盛度言:“在京及諸路止有斷案三道,值降聖節不奏,自馀絕無刑牍,請宣付史館。
”寇準曰:“此陛下以德化民、精意欽恤所緻。
”诏獎度等。
十一月,辛酉,閤門、太常禮院上《大禮稱慶合班圖》,皇太子序坐在宰相上,太子懇讓。
帝以谕輔臣,寇準等面陳儲副之重,不可兼抑,望遵儀制。
凡再請,乃許。
诏:“自今給事中、谏議大夫、中書舍人母、妻并封郡君。
”初止封縣,樞密直學士、給事中王曙,寇準女婿也,因改舊制,議者非準專私而不忌雲。
己巳,谒景靈宮。
是日,月重輪。
庚午,享太廟。
辛未,合祭天地于南郊,大赦天下。
丁醜,谒玉清昭應宮。
還,禦天安殿,受冊尊号。
十二月,丙戌,富州蠻首向光澤表納疆土。
帝曰:“朝廷得之安用!當是其親族不相容耳。
”命轉運司察之,果然。
辛卯,遼主駐中京。
癸巳,以任中正、周起并為樞密副使。
河中府處士李渎、陝州處士魏野皆卒,诏各贈秘書省著作郎,賜其家米帛,州縣常加存恤,二稅外蠲其差役。
乙巳,遼以廣平郡王宗業為中京留守,大定尹耶律制心為特裡衮。
辛亥,高麗王王詢遣使如遼,請貢方物,遼主命納之。
是歲,燕地饑疫,民多流殍,遼主以翰林學士楊佶同知南京留守事,發倉廪,赈乏絕,貧民鬻子者計傭而出。
先是佶嘗知易州,治尚清簡,征發期會必信,民便之。
天禧四年遼開泰九年。
庚申,一零二零年
春,正月,乙醜,以華州觀察使曹玮為宣徽北院使,鎮國軍留後、佥署樞密院事。
佥署兼領藩鎮,自玮始也。
丙寅,開揚州運河。
丙子,改諸路提點刑獄為勸農使、副使兼提點刑獄公事。
诏:“所至視民籍差等,有不如式者懲革之。
勸恤農民,以時耕墾,招集逃散,檢括陷稅,凡農田事悉領之。
”仍各賜《農田敕》一部。
二月,帝有疾,不視朝。
癸未,遣使安撫淮南、江、浙、利州饑民。
丁亥,戶部員外郎兼太子右谕德魯宗道奏:“請自今群臣除故枉法受贓外,其因事計贓情可闵者,并奏裁。
”從之。
又請:“選人有罪,令铨曹于刑部、大理寺兩司中止問一處。
”诏鍂曹:“自今刑部、大理寺定選人罪名不一,即送審刑院速詳定以聞。
”
滑州言河塞,诏獎之。
己亥,命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