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宮廟告享,皆緣郊祀之事,止當一受誓爾。
今循先朝舊制,請俟它日厘正之。
”
辛亥,朝享景靈宮。
壬子,享太廟。
大禮使王曾言:“皇帝執玉被兖,酌獻七室,而每室奏樂章,恐陟降為勞,請節宮架之奏。
”帝曰:“三年一享,朕不敢憚勞也。
”
癸醜,祀天地于圜丘。
賀皇太後于會慶殿。
丁巳,恭謝玉清昭應宮。
十二月,辛未,加恩百官。
丁亥,诏:“百官、宗室受賂冒為親屬奏官者,毋赦。
”
左正言孔道輔為左司谏、龍圖閣待制。
時道輔使遼猶未還,遼宴使者,優人以文宣王為戲,道輔艴然徑出。
主客者邀道輔還坐,道輔正色曰:“中國與北朝通好,以禮文相接,今俳優之徒侮慢先聖而不之禁,北朝之過也。
”
是歲,南郊肆赦,中外以為丁謂将複還。
殿中侍禦史臨河陳炎上疏曰:“丁謂因緣憸佞,竊據公台,今禋柴展禮,必潛輸琛貨,私結要權,假息要荒,冀移善地。
李德裕止因朋黨,不獲生還;盧多遜曲事主藩,卒無牽複;請更不原赦。
”帝然之。
天聖六年遼太平八年
春,正月,己酉,罷兩川乾元節歲貢織佛。
诏:“自今南郊軍賞有阙,其三司官吏并劾罪。
”
先是南郊賞賜軍士,而汾州廣勇軍所得帛不逮它軍,一軍大噪,捽守佐堂下劫之,約予善帛,乃免。
城中戒備,遣兵圍廣勇營。
轉運使孫沖适至,命解圍弛備,置酒張樂,推首惡十六人斬之,遂定。
初,守佐以亂軍所約者上聞,诏給善帛。
使者至潞,沖促之還,曰:“以亂而得所欲,是誘之亂也。
”卒留不予。
戊午,诏:“諸路提點刑獄朝臣、使臣,交割本職公事與轉運使、副使,仍令轉運司條所省事件以聞。
”或言提點刑獄官過為煩擾,無益于事故也。
庚申,黨項侵邊界,邊帥擊破之。
甲子,遼诏州縣長吏勸農。
是月,遼主如混同江。
二月,辛未,同知禮院王皞言:“谥者,行之表也。
近日臣寮薨卒,雖官品合該拟谥,其子弟自知父祖别無善狀,慮定谥之際,斥其謬戾,皆不請谥。
竊以谥法自周公以來,垂為不刊之典,蓋以彰善瘅惡,身殁之後,是非較然,用為懲勸。
今若任其遷避,則為惡者肆志而不悛。
欲乞今後凡有臣寮薨謝,不必候本家請谥,并令有司舉行。
如此,則隐慝無行之人有所沮勸矣。
”從之。
壬午,工部尚書、平章事張知白卒。
知白在相位,慎名器,常以盛滿為戒,雖顯貴,其清約如寒士。
贈太傅、中書令。
禮官謝绛議谥文節,禦史王嘉言言:“知白守道徇公,當官不撓,可謂正矣,請谥文正。
”王曾曰:“文節美谥矣。
”遂不改。
嘉言,禹偁子也。
知白九歲,其父終邢州,殡于佛寺;及遼師侵河北,寺宇多頹廢,殡不可辨。
知白既登第,徒行訪之,得佛寺殿基,恍然識其處;既發,其衣衾皆可驗。
衆歎其誠孝。
戊子,遼燕京留守蕭孝穆,請于拒馬河接宋境上置戍長以巡察,遼主從之。
三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戊申,太後幸劉美第,左司谏劉随奏疏勸止。
太後納其言,自後不複再往。
壬子,以張士遜為禮部尚書、同平章事。
張知白既卒,帝謀代之者,宰相王曾薦呂夷簡,樞密使曹利用薦張士遜。
太後以士遜位居夷簡上,欲用之,曾言輔相當擇才,不當問位,太後許用夷簡。
夷簡因奏事,言士遜事帝于壽春府最舊,且有純懿之德,請先用之,太後嘉其能讓。
癸醜,以姜遵為樞密副使。
遵長于吏事,其治尚嚴猛,所誅殘者甚衆,時人号為“姜擦子”。
太後遣内侍于永興軍營浮屠,遵希太後旨,悉毀漢、唐碑碣以代磚甓,躬自督治,既成,乃得召用。
己未,以範雍為樞密副使,班姜遵上。
是月,遼主駐長春河。
夏,四月,戊辰,诏審官、三班院、吏部流内铨、軍頭司,各引對所理公事。
自帝為皇太子,輔臣參決諸司事于資善堂,至是始還有司。
丁醜,貸河北流民複業者種食,複是年租賦。
癸未,命龍圖閣待制燕肅、直史館康孝基同議蠲減三司歲所科上供物。
凡中都歲用百貨,三司視庫務所積豐約,下其數諸路,諸路度風土所宜及民産厚薄而率買,謂之科率。
諸路用度非素蓄者,亦科率于民。
然用有緩急,則物有輕重,故上方所須,輕者反重,賤者反貴,而民有受其弊者。
肅等既受命,建言京師庫務所積可給二年者,請勿複科買,诏從之。
庚寅,以星變,齋居不視事五日,降畿内囚死罪,流以下釋之,罷諸土木工,赈河北流民過京師者。
時命僧道襘禳于文德殿,殿中侍禦史李纮奏曰:“文德殿,布政會朝之位,每災異辄聚缁黃贊呗于間,何以示中外!”
右司谏劉随,因星變言:“國家本支蕃衍,而定王之外,封策未行,望擇賢者,用唐故事,增廣嗣王、郡王之封,以應祖宗意。
”
監察禦史鞠詠條上應變五事,又言:“太子少保緻仕晁迥,雖老而有器識,宜蒙訪對,其必有補。
”
五月,乙未朔,交趾寇邊,诏廣南西路轉運司發谿峒丁壯捕之。
時文思使焦守節知邕州,遣人入交趾,谕以利害,李公蘊拜章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