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四十四∷起玄黓敦牂正月,盡九月。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
慶曆二年遼重熙十一年。
壬午,一零四二年
春,正月,庚戌,诏:“近分陝西緣邊為四路,各置經略安撫招讨等使,自今路分部署、钤轄以上,許與都部署司同議軍事,路分都監以下,并聽都部署等節制,違者以軍法論。
”
知慶州範仲淹請給樞密院及宣徽院宣頭空名者各百道,緩急書填,以勸賞戰功及招降蕃部;從之。
丁巳,命翰林學士聶冠卿權知貢舉。
初,端明殿學士李淑侍經筵,訪以進士詩、賦、策、論先後,淑奏請先策,次論,次賦,次貼經墨義,而敕有司并試四場,通校工拙,毋以一場得失為去留。
诏有司議,稍施行焉。
自元昊反,軍興,用度不足,因聽入中刍粟予券,趨京師榷貨務受錢若金銀;入中它貨予券,償以池鹽。
由是羽毛、筋角、膠漆、鐵炭、瓦木之類,一切以鹽易之。
猾商奸人,乘時射利,與官吏表裡為奸,虛費池鹽,不可勝計。
鹽直益賤,販者不行,公私無利。
朝廷知其弊,戊午,用三司使姚仲孫請,以度支判官範宗傑為制置解鹽使,往經度之。
始,诏複京師榷法。
宗傑請:“凡商人以虛估受券,及已受鹽未鬻者,皆計直輸虧官錢。
内地州、軍民間鹽,悉收市入官,為置場增價而出之。
複禁永興第十一州商賈,官自辇運,以衙前主之。
又禁商鹽私入蜀,置折博務于永興、鳳翔,聽人入錢若蜀貨易鹽,趨蜀中以售。
”诏皆用其說。
宗傑,雍子也。
京兆府布衣雷簡夫,隐居不仕,樞密副使杜衍薦之。
召見,論邊事甚辯,帝悅,令中書檢真宗用種放故事。
呂夷簡言有口才者未必能成事,請試之。
乃以為校書郎、秦州觀察判官。
簡夫,有鄰孫也。
壬戌,诏以京西閑田處内附蕃族無親屬者。
遣使河北募兵,及萬人者賞之。
癸亥,诏磨勘院考提點刑獄功罪為三等,以待黜陟。
辛未,秦州築東西關城成,賜總役官吏金帛有差。
初,知州韓琦言:“州東西居民及軍營萬馀家,皆附城而居,無所捍禦,請築外城凡十裡。
”至是成之。
遼主謀親帥師南伐,意未決,乃幸舊相張儉第,使尚食先往具馔,儉卻之,進葵羹、幹飯。
遼主食之而甘,徐問以南伐之策,儉極陳利害,且曰:“第遣一使問之,何必遠勞車駕!”遼主悅而止。
複即其第賜宴,器玩悉與之。
是月,遼遣南院宣徽使蕭特默、翰林學士劉六符來,使取晉陽及瓦橋以南十縣地,且問興師伐夏及沿邊疏浚水澤、增益兵戍之故。
二月,丁醜,诏權禦史中丞賈昌朝侍講迩英閣。
故事,台丞無在經筵者,帝以昌朝長于講說,特召之。
知秦州韓琦請降樞密院空名宣頭五十道,以賞屬羌之有功者,從之。
知保州王果,先購得遼人南伐谕稿以聞,且言:“遼人潛與元昊相結,将必渝盟;請自廣信軍以西緣山口出入之路,預為控守。
”诏答刂付河北安撫司,密修邊備。
果,饒陽人也。
舊制,諸州薦貢者,既試禮部,則引試崇政殿廊。
知制诰富弼言:“曆代取士,悉委有司,獨後漢文吏課箋奏,副上端門,亦未聞天子親試也。
至唐武後載初之年,始有殿試,此何足法哉!必慮恩歸有司,則宜使禮部次高下以奏,而引諸殿庭,唱名賜第,則與殿試無所異矣。
”辛巳,诏罷殿試。
而翰林學士王堯臣、同修起居注梁适,皆以為祖宗故事,不可遽廢。
癸未,诏複殿試如舊。
丙戌,天章閣侍講林瑀,落職通判饒州。
先是瑀奉诏撰《周易天人會元紀》,其說用天子即位年月日辰,占所直卦以推吉兇。
且言:“自古聖王即位,必直乾卦。
”禦史中丞賈昌朝,嘗面折瑀所言不經。
及是瑀又言:“帝即位,其卦直需,其象曰:‘君子以飲食宴樂。
’願陛下頻出宴遊,極水陸玩好之美。
”帝駭其言。
昌朝即劾奏瑀邪說罔上,不宜在經筵。
乃黜瑀,而命崇文院檢讨臨淄趙師民為崇政殿說書。
乙未,诏:“真定府、定州、天雄軍、澶州各備兵馬刍糧及器甲。
”又诏:“河北諸州軍城隍應修者悉修之。
”又诏:“河北諸州強壯,自三月後并赴州閱習,委知州擇其強勁者,刺手背為義勇軍;不願者釋之而存其籍,以備守葺城池。
”于是強壯浸廢。
诏始下,人情讠兇讠兇,河北轉運使李昭述乘疾置日行數舍,開谕父老,衆始安。
昭述,宗谔子也。
辛醜,保靜軍節度使、新知澶州王德用入見,流涕言:“臣前被大罪,陛下幸赦不誅,今不足辱命。
”帝尉勞曰:“河北方警,藉卿威名鎮撫耳。
”賜手诏遣之。
壬寅,遼主如鴛鴦泺。
三月,甲辰朔,诏殿前指揮使、兩省都知舉将才。
丁巳,命杜衍宣撫河東。
辛酉,參知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