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臣稱賀。
帝曰:“天久不雨,朕每焚香上禱于天。
昨夕寝殿中忽聞微雷,遽起冠帶,露立殿下,須臾雨至,衣皆沾濕。
移刻雨霁,再拜以謝,方敢升階。
自此尚冀槁苗可救也。
”章得象曰:“非陛下至誠,曷以緻天應若此!”帝曰:“比欲下诏罪己,徹樂減膳,又恐近于崇飾虛名,不若夙夜精心密禱為佳耳。
”
辛卯,築欽天壇于禁中。
乙未,谏官歐陽修言:“韓琦、範仲淹到阙以來,隻是逐日與兩府随例上殿,呈奏尋常公事,陛下亦未曾特賜召對,從容訪問。
今西事未和,邊陲必有警急,乞陛下因無事之時,出禦便殿,特召琦等從容訪問,使盡陳西邊事宜合如何處置。
至如兩府大臣,每有邊防急事,或令非時召見聚議,或各令自述所見,隻召一兩人商量,此乃祖宗之朝并許如此,不必拘守常例也。
”
遼诏複定禮制。
遼主如山西。
是月,忻州地震。
虎翼卒王倫叛于沂州。
六月,丙午,遼诏:“世選宰相、節度使族屬及身為節度使之家,許葬用銀器,仍禁殺牲以祭。
”
庚戌,遼诏:“漢人宮分戶絕,恒産以親族繼之。
”
辛亥,準布部長遣其弟朝于遼。
癸醜,知谏院歐陽修言:“近日四方賊盜漸多,皆由國家素無禦備,而官吏賞罰不行也。
今沂州軍賊王倫,所過楚、泰等州,連騎揚旗,如履無人之境,而巡檢、縣尉反赴賊召,其衣甲、器械皆束手而歸之,此可謂心腹之大憂。
請自今,賊所經州縣奪衣甲,官吏并追官勒停,巡檢、縣尉仍除名,勒從軍自效,俟破賊日則許叙之。
”甲子,右正言餘靖言:“今官吏馳事,細民聚而為盜賊,不能禁止者,蓋賞罰不行也。
若非大設堤防以矯前弊,則臣憂國家之患,不在西北而起于封域之内矣。
乞朝廷嚴捕賊賞罰,及立被賊劫質、亡失器甲除名追官之法。
”并從之。
初,遼北院樞密使蕭孝穆,以谏南伐言不用,徙南院,以其弟孝忠為北院樞密使。
未幾,孝忠疾,仍以孝穆為北院樞密使,徙封齊國王。
秋,七月,丙寅朔,孝忠卒,遼主特釋系囚。
遼耶律罕班再為北院大王,入朝。
遼主從容謂曰:“卿守邊任重,當實府庫,赈貧乏,以報朕。
”罕班既受命,愈竭忠謹,知無不言,便益為多。
戊辰,以翰林學士蘇紳知河陽。
先是王素、歐陽修等為谏官,數言事,紳惡之。
會京師闵雨,紳請對,言:“《洪範》五事,言之不從,是謂不乂,厥咎僣,厥罰常旸。
”紳意蓋指谏官也。
時除太常博士馬端為監察禦史,紳所薦也。
修即上言:“端性險巧,往年常發其母陰事,母坐杖脊。
端為人子,不能以禮防閑,陷其母于過惡,又不能容隐,使其母被刑,理合終身不齒官聯,豈可更為天子法官!蘇紳與小人氣類相合,宜其所舉如此也。
”紳由是黜,端尋亦出外。
己巳,徙宣徽南院使、忠武節度使夏竦判亳州。
竦之及國門也,上封章疏示焉。
竦既還鎮,言者猶不已。
會韓億緻仕,竦請代之,故有是命。
竦至亳州,上書自辨,凡萬馀言,诏付學士批答。
孫抃為之辭,略曰:“圖功效莫若罄忠勤,弭謗言莫若修實行。
”竦得之,恨甚。
禦史中丞王拱辰請用朔望日退禦後殿,召執政之臣,賜坐,講時政得失。
帝曰:“執政之臣,朕早暮所與圖事者,又何朔望之拘也!”辛未,诏:“自今中書、樞密院臣僚,除常程奏事外,如别有所陳,或朕非時留對者,不限時刻。
”
丙子,參知政事王舉正罷為禮部侍郎、知許州。
初,谏官歐陽修、餘靖、蔡襄鹹言舉正懦默不任職,請以範仲淹代之,舉正亦自求罷。
丁醜,以樞密副使範仲淹為參知政事,資政殿學士富弼為樞密副使。
仲淹曰:執政可由谏官而得乎?”固辭不拜。
弼直攜诰命納于帝前,口陳所以牢避之意,且曰:“願陛下坐薪嘗膽,不忘修政。
”帝許焉。
乃複以诰命送中書。
弼因乞補外,累章不許。
壬午,罷陝西管内營田。
甲申,以樞密副使任中師為河東宣撫使,範仲淹為陝西宣撫使。
仲淹既辭參知政事,願與韓琦疊出行邊,帝因付以西事。
而仲淹又言河東亦當為備。
中師嘗守并州,帝即命使河東。
兩人留京師,第先移文兩路雲。
乙酉,元昊複遣呂你如定等與邵良佐俱來,所要請凡十一事,其欲稱男而不為臣,猶執前議也。
先是歐陽修言:“賊使此來,意極不遜,須有以挫之,方能抑其驕慢。
今若便于禮數之間過加優厚,則彼謂我為怯,知我可欺,議論之間,何由屈折!伏乞将元昊一行來人,凡事減勒,無令曲加優厚。
”至是修又言:“聞朝廷欲以殿中丞任颛館待元昊所遣來人,臣竊謂事體之間,所系者大。
兵交之使,來入大國,必先窺伺将相勇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