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卒為名将。
甲午,命翰林學士孫抃權知貢舉。
丙申,以翰林學士、知制诰蘇紳知河陽。
紳銳于進取,善中傷人,衣冠憚疾之。
言者斥其狀,故命出守,紳自揚州複入翰林未三月也。
是歲,卒于河陽。
紳與梁适同在兩禁,人以為險诐,語曰“草頭木腳,陷入倒卓。
”
戊申,徙廣南戍兵善地,以避瘴毒。
二月,壬子朔,賜太傅緻仕張士遜月俸百千。
乙卯,遼主如長春河。
癸亥,荊湖南路轉運使周沆言:“本路蠻寇未息,而官軍久戍,請負給公使錢一千貫以犒設将校。
”從之。
沆又言:“蠻驟勝方驕,未易懷服,宜須秋冬進兵。
蠻地險氣毒,其人骁悍,善用鋋盾,北軍不能與之角。
請選邕、宜、融三州澄海忠敢,知其山川,習其伎藝者三千,搗巢穴,馀兵絡山足,出則獵取之,俟其勢窮力屈,然後可撫也。
”朝廷用其策,卒平蠻寇。
戊寅,青州地震。
诏陝西經略安撫及轉運司:“朝廷開納夏國,本欲寬财息民。
自其受封進誓,已及一年,而調度猶不減用兵時;其議裁節諸費及所增置官員、指使、使臣今無用者,悉條奏之。
”從樞密使龐籍言也。
權同知禮部貢舉張方平言:“今之禮部程式,定自先朝。
由景祐之初,有以變體而擢高等者,後進傳效,皆忘素習。
迩來文格日失其舊,各出新意,相勝為奇。
至太學盛建,而講官百介益加崇長,因其好尚,浸以成風,以怪誕诋讪為高,以流蕩猥瑣為贍,逾越繩墨,惑誤後學;朝廷累下诏書戒饬,而學者樂于放逸,罕能自還。
今貢院試者,間有學新體賦至八百字以上,每句或有十六字、十八字,而論或千二百字以上,策或置所問而妄肆胸臆,條陳它事,豈國家取賢斂材以備治具之意邪!其增習新體而澶漫不合程式者,悉已考落。
請申前诏,揭而示之。
”诏從其情。
時禦史王平又請賦毋得過四百字。
而禮部複謂才藝所取,一字之多,遂至黜落,殆非人情。
自是複以舊數為限。
三月,辛巳朔,日有食之。
禦崇政殿。
錄系囚,雜犯死罪以下遞降一等,杖以下釋之。
乙酉,遼以太後應聖節,減死罪,釋徒以下。
庚寅,登州地震,岠嵎山摧。
自是震不已,每歲震則海底有聲如雷。
丁酉,遼主诏諸道歲具獄訟以聞。
高麗貢于遼。
壬寅,賜進士穰人賈黯等及第、出身、同出身有差。
癸卯,賜諸科及第并出身。
甲辰,賜特奏名諸科同出身及諸州長史、司馬、文學。
夏,四月,辛亥朔,遼禁五京吏民擊鞠。
甲寅,降河東轉運使李昭遘知澤州,坐使遼時其從者嘗盜遼之銀杯也。
昭遘從者既杖死,诏以銀杯送還遼。
議者謂盜已正法,送杯于體有損。
判大名夏竦亦奏乞罷送,不聽。
知雄州王仁旭直納軍資庫,人稱其得體。
戊午,遼罷遙辇帳戍軍。
壬戌,遼以北女真詳兖蕭杲陸為奚六部大王。
甲子,遼主清暑永安山。
甲戌,蒲盧毛朵曷懶河百八十戶附于遼。
遼主以左中丞蕭惟信為燕趙國王傅。
遼主谕之曰:“燕趙左右多面谀,不聞忠言,浸以成性。
汝當以道規誨,使知君父之義;有不可使居王邸者,具以名聞。
”惟信性好學,長于辯論,及為王傅,能輔導以禮。
丙子,徙知定州王德基知雄州兼沿邊安撫使。
初,守臣畏生事,未嘗出獵,德基至,乃縱騎獵境上。
關城居民甚衆,而故堞堕壞,久莫敢修,德基豫調兵夫築完之。
遼歲遣使贻果餌,前皆改服以見,德基接以常禮;及每移文至者,例以郡官主勞,至是以指使代焉。
己卯,權禦史中丞張方平言:“中書、樞密院比歲除授,多預批聖旨,俟半年或一二年後與轉官或改職。
夫遷除之體,率有常規,若因勞應賞而擢之不次,孰曰不然!如其事出僥幸,縱賒日月,曷厭群議!譬之賈人交易于市,作為契卷,立期待償。
非唯滋長濫恩,實亦有虧治體。
請自今文武官辄援前比而希遷改者,并明行責降。
”從之。
五月,甲申,雨雹,地震。
戊子,減邛州鹽井歲額缗錢一百萬。
川、峽四路鹽課,縣官之所仰給,然井原或發或微,而責課如舊,任事者多務增課以為功,往往贻患後人。
朝廷切于除民疾苦,尤以遠人為意,有司上言,辄為蠲減,前後不可悉數。
丙申,诏陝西市蕃部馬。
丁酉,京東人劉卺、劉沔、胡信謀反,伏誅。
六月,庚戌朔,降禦前答刂子下夏安期等:“比令與陝西諸路經略安撫司議減節邊費,其務悉心經畫,以成朝廷悠久之利。
”
诏夏竦與河北監司察帥臣、長吏之不職者。
初,吳育在翰林,薦唐詢為禦史;未至,母喪。
服除,育方參政事,而宰相賈昌朝與詢有親,育數為昌朝言,詢用故事當罷禦史,昌朝不得已以詢知廬州。
凡官外徙者皆放朝辭,而詢獨許入見。
中丞張方平因奏:“詢材質美茂,宜留備言職。
”诏許之,育争不能得。
詢由是怨育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