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昌朝。
癸醜,遼以西京留守耶律瑪陸為漢人行宮都部署,參知政事楊佶出為武定軍節度使。
時武定亢旱,苗稼将槁,佶視事之夕,雨澤沾足,百姓歌頌之。
丁巳,流星出營室南,大如杯,其光燭地,隐然有聲,北行至王良沒。
辛酉,诏河東經略使鄭戩裁減本道邊費。
癸亥,帝謂輔臣曰:“比有上言星變者,國家雖無妖異,亦當修警,況因谪見乎!夫天之譴告人君,使俱而修德,亦猶人君知臣下之過,先示戒饬,使得自新,則不陷于咎惡也。
”賈昌朝等皆引咎再拜。
戊辰,遼主禦清涼殿,放進士王棠等六十八人。
棠,涿州新城人,博古善屬文,時稱得人。
辛未,知益州文彥博言:“益、彭、邛、蜀、漢五州,非用馬之地,而逐州共屯軍馬凡二千馀人,請皆易以步軍。
”诏易三之一。
參知政事吳育與宰相賈昌朝不相能,監察禦史唐詢既怨育,遂希昌朝意上奏曰:“賢良方正直言極谏、茂材異等料,由漢涉唐,皆不常置,若天見災異,政有阙失,則诏在位薦之。
本朝稽用舊文,訖真宗世,三建此科。
陛下即位,增科為六,初應诏才數人,後乃至十馀人,今殆至三十馀人。
一中此科,曾未累歲,悉至顯官。
請自今,不與進士同時設科,若因災異非時舉擢,宜如漢故事親策,罷秘閣之試。
”疏上,帝刊其名付中書,育奏疏駁之。
帝是育言,即诏禮部:“自今制科随進士貢舉,其著為今;仍須近臣論薦,毋得自舉。
”帝因謂輔臣曰:“彼上言者乞從内批,以今乃知其欺妄也。
”育又奏:“陰邪沮事,正當明辯,願出姓名案劾,以明國法。
”育本由制策進,帝數稱其賢,以為得人,故詢力肆排诋,意在育,不在制科也。
育弟娶李遵勖妹,有六子而寡。
詢又奏:“育弟婦久寡,不使改嫁,欲用此附李氏自進。
”大抵希昌朝意,且欲報怨;帝訖不聽。
秋,七月,三司使王拱辰言:“太祖時兵十二萬,太宗時十八萬,章聖時四十萬,今倍之。
兵在精不在衆,冗散坐食,非計也。
三司雖總财用大計,而事實在外,請諸道帥臣并任其責。
”乙酉,诏判大名府夏竦、知并州鄭戩、知永興軍程琳并兼本路計置糧草,從拱辰言也。
遼豳王遂格卒。
庚寅,河東經略司言雨壞忻、代等州城壁。
乙未,遼以前南府宰相耶律喜遜為東北路詳兖。
丙申,以知吉州餘靖分司南京,許居韶州。
初,靖為谏官,嘗劾奏太常博士茹孝标不孝,匿母喪,坐廢。
清既失勢,孝标因與知谏院錢明逸言靖少遊廣州,犯法受笞,明逸即劾奏靖不宜在近侍。
靖聞之,不自安,求侍養去。
會朝廷下廣州案得其實。
靖初名希古,舉進士,未得解,曲江主簿善遇之。
知韶州者疾主簿,捃其罪,無所得,唯得與靖接坐。
主簿既以違敕停任,而靖受笞後,乃改名取解它州及第。
案牍具在,故有是命。
遼籍諸道軍。
丁酉,遼主如秋山。
辛醜,遼禁扈從踐民田。
遼翰林都林牙并修國史蕭罕嘉努,見遼主獵,未嘗不谏,會有司奏,獵于秋山,熊虎傷死數十人,罕嘉努書于冊。
遼主見而命去之,罕嘉努既出複書。
它日,遼主見之,曰:“史筆當如是。
”遼主嘗問罕嘉努曰:“我國家創業以來,孰為賢主?”罕嘉努以穆宗對。
遼主怪之,曰:“穆宗嗜酒,喜怒不常,視人猶草芥,卿何以謂之賢?”罕嘉努曰:“穆宗雖暴虐,省徭輕賦,人樂其生,終穆之世未有過。
近日秋山傷死者衆,臣故以穆宗以賢。
”遼主默然。
壬寅,帝謂宰臣曰:“前日除李用和子璋為閤門副使,今次子珣求為通事舍人。
朕已谕之曰:‘朝廷爵賞,所與天下共也,傥戚裡之家,兄弟補遷,如己所欲,朕何以待諸勳舊乎?’”賈昌朝對曰:“母後之家,自昔固多蒙恩澤。
今陛下能重惜爵賞,不肯輕授,非惟示天下以至公,亦保全外戚之福也。
”
癸卯,以馬軍副都指揮使許懷德為靜安軍留後。
言事官上章論奏者相繼,禦史中丞張方平言:“懷德妄援體例,僥幸陳乞,堕紊軍制,幹撓朝章,乞奪軍職,付環衛,或除一郡。
”帝不聽。
乙巳,戶部副使夏安期等,言與鄜延經略使沈邈已減罷官員、使臣四十四人。
八月,乙未,诏:“臣僚子孫,恃蔭無賴,嘗被刑者,如再犯私罪,更毋得以贖論。
”時邵武軍言:“故秘書監緻仕龔曙之孫,屢犯犀牛法,當以蔭免。
”帝特命加真刑,而更著此條。
癸醜,高麗國王欽卒,子徽嗣。
壬戌,诏陝西、河東經略司:“西人雖納款稱臣,然其心詭谲難信。
恐諸路乘罷兵之後,漸弛邊備,其益務練兵卒,完城壁!若寇至,有不如诏者,亟以名聞。
”
癸亥,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太常博士錢彥遠策入第四等,擢祠部員外郎、知潤州。
彥遠,易之子,明逸之兄也。
錢氏父子兄弟并以制策登科,當時以為盛事。
癸酉,以參知政事吳育為樞密副使,樞密副使丁度為參知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