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之累日,帝乃從之,曰:“然則更與其諸子官,如何?”籍曰:“昔衛青有功,四子皆封侯。
前世有之,無傷也。
”帝既從籍言,後數日,兩府奏事,帝顧籍笑曰:“卿前日商量除青官,深合事宜,為慮遠矣。
”
是時适以若讷為樞密使,位在己上,宰相有缺當次補;青武臣,雖為樞密使,不妨己塗轍,故于帝前争之。
既不得,退,甚不怿,乃密為奏言:“狄青功大賞薄,無以勸後。
”又密使人以帝前之語告青,又使人語入内押班石全彬,使于禁中自頌其功,極言青與孫沔褒賞太薄。
帝既日聞之,不能無信,于是兩府進對,帝忽謂籍曰:“平南之功,前者賞之太薄,今以狄青為樞密使,孫沔為副;石全彬先給觀察使俸,更俟一年除觀察使;高若讷遷一官加近上學士,置之經筵;召張堯佐歸宣徽院。
”聲色俱厲。
籍錯愕,對曰:“容臣等退至中書商議,明日再奏。
”帝曰:“隻于殿門閤内議之,朕坐于此以俟。
”籍乃與同列議奏,皆如聖旨。
複入對,帝容色乃和。
因诏:“軍國大政、邊防重事,候前殿退,請對後殿,先一日具所陳以聞。
”故事,樞密使罷,必學士院降制,及罷若讷,止命舍人草詞,後遂為例。
丙午,诏判河陽、宣徽南院使張堯佐歸院供職。
丁未,以樞密直學士、給事中、知杭州孫沔為樞密副使。
沔行至南京,召還。
以給事中、知桂州餘靖為工部侍郎。
時禦史梁蒨倩數言靖賞薄,孫沔既與狄青繼踐二府,故靖亦加秩。
戊申,诏曰:“聞諸路轉運使多掊克于民,以官錢為羨馀,入助三司經費,又高估夏秋諸物,抑人戶輸見錢,并宜禁絕之。
”時三司常責諸道羨馀,淮南轉運使張瓖獨上金九錢,三司怒,移文诋之甚急。
瓖以賦數民貧為對,卒不能奪。
戊午,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言:“奉诏詳定大樂,比臣至局,鐘磬已成。
竊緣律有長短,磬有大小。
黃鐘九寸最長,其氣陽,其象土,其正聲為宮,為諸律之首,蓋君德之象,不可并也。
今十二鐘磬,一以黃鐘為率,與古為異。
臣亦嘗詢阮逸、胡瑗等,皆言依律大小,則聲不能諧。
臣竊有疑,請下詳定大樂所,更稽古義參定之。
”
辛酉,知谏院李兌言:“曩者紫宸殿閱太常新樂,議者以鐘之形制未中律度,遂斥而不用,複诏近侍詳定。
竊聞崇文院聚議,而王拱辰欲更前史文義,王洙不從,語言往複,殆至喧嘩。
夫樂之道,廣大微妙,非知音入神,豈可輕議!阮逸罪廢之人,務為異說,欲規恩賞。
朝廷制樂數年,當國賦匮乏之時,煩費甚廣;器既成矣,又欲改為,雖命兩府大臣監議,然未能裁定得當。
請以新成鐘磬與祖宗舊樂參校其聲,但取諧和近雅者合用之。
”洙既與瑗、逸更造鐘磬,而無形制容受之别,又數勸帝用新樂于南郊,而議者多以為非,後亦不複用。
癸亥,禦史中丞王舉正罷為觀文殿學士、知通進、銀台司兼門下封駁事。
初,狄青遷樞密使,舉正力争之,既不能得,因請解言職。
帝稱其有風憲體,遣使就第賜白金三百兩,而有是命。
以翰林學士孫抃權禦史中丞。
谏官韓绛論奏抃非糾繩才,不可任風憲。
抃即手疏曰:“臣觀方今士人,趨進者多,廉退者少,以善求事為精神,以能讦人為風采,捷給若啬夫者謂之有議論,刻深若酷吏者謂之有政事;谏官所謂才者,無乃謂是乎!若然,臣誠不能也。
”帝察其言,趣令視事,且命知審官院。
抃辭以任言責不當兼事局,乃止。
甲子,诏:“谏官、禦史上章論事,毋或朋比以中傷善良。
”
六月,辛未,還曹利用所籍樂遊第宅。
帝闵利用死非辜,既賜谥立碑,至是又以其第還之。
壬申,遼主駐胡呂山。
乙亥,禦紫宸殿,奏太常寺新定《大安》之樂,召輔臣至省府館閣學官預觀之。
仍觀宗廟祭器,賜詳定官器币有差。
壬午,右武衛大将軍宗谔上《治原》十五卷,降诏獎谕。
宗谔,允甯子也。
丙戌,新修集禧觀成。
初,會靈觀火,更名曰集禧,即舊址西偏複建一殿,共祀五嶽,名曰奉神殿。
壬辰,诏:“諸路轉運使上供斛鬥,依時估收市物,毋得抑配人戶;仍停考課賞罰之制。
”先是三司與發運使謀聚斂,奏諸路轉運使上供不足者皆行責降,有馀則加升擢,由是貪進者競為誅剝,民不堪命。
帝聞之,特降是诏。
甲午,贈邕州司戶參軍孔宗旦為太子中允。
知袁州祖無擇始以宗旦死事聞故也。
乙未,诏:“河北薦饑,轉運使察州縣長吏能招輯勞徕者上其狀,不稱職者舉劾之。
”
秋,七月,乙巳,诏:“荊湖北路民因災傷,所貸常平倉米免償。
”
己酉,诏曰:“朕思得賢才,故開薦舉之路,虛心納用。
而比年以來,率多缪濫,或人才庸下而褒引乖實,或宿負醜愆而亟請湔洗,或職任疏遠而推授過重,考其心迹,非衒鬻崇私,何以臻此!自今所舉非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