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五十七∷起強圉作噩八月,盡屠維大淵獻三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
嘉祐二年遼清甯三年
八月,乙巳朔,知襄州、兵部員外郎、知制诰賈黯,降知郢州。
黯請解官就養,不報,乃棄官去,為禦史吳中複所劾,故降。
诏編集樞密院機要文字,樞密副使程戡提舉,從樞密使韓琦言也。
丁未,琦又言:“天下見行《編敕》,自慶曆四年以後,距今十五年,續降四千三百馀件,前後多抵牾,請加删定。
”乃诏宰臣富弼等及參知政事曾公亮同提點詳定《編敕》。
戊申,兖國公主出降。
己酉,驸馬都尉李玮入謝,宴于禁中。
辛亥,遼主作《君臣同志華夷同風詩》,後亦屬和,并進于太後。
丁卯,建廣惠倉。
初,韓琦請罷鬻諸路戶絕田,募人承佃,以夏秋所輸之課給在城老幼貧乏不能自存者。
即建倉,乃诏逐路提點刑獄司專領之,歲終,具所支納上三司。
戊辰,知谏院陳旭言:“比日内降營求恩賞者甚多,請令中書、樞密院推劾,以正幹請之罪。
”從之,仍榜禦史台、閤門。
是月,翰林學士歐陽修奏疏言:“陛下向未有皇嗣,尚有公主之愛,上慰聖顔。
今既出降,漸疏左右,則陛下萬幾之暇,處深宮之中,誰可與語言,誰可承顔色!臣愚亦謂宜因此時,出自聖意,于宗室中選材賢可喜者錄以為皇子,使其出入左右,問安視膳,以慰聖情。
”
翰林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吏部郎中王洙、病逾月,帝遣使問。
九月,甲戌朔,洙卒,賜谥曰文,禦史吳中複言洙官不應谥,乃止。
庚辰,诏内臣為钤轄、都監者,逐路止置一員。
乙酉,樞密院言:“自今舉使臣,須本路安撫、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方為舉主。
其在京文臣非知雜禦史、武臣非觀察使以上所舉,毋得施行。
”從之。
庚子,遼主幸中會川。
遼遣樞密使蕭扈等來請禦容。
冬,十月,巳酉,以翰林學士胡宿為回謝使,使于遼,禮賓使李绶副之,且許以禦容,約賀正使置衣箧中交緻焉。
遼主谒祖陵。
庚申,谒讓國皇帝及世宗廟。
辛酉,奠酎于玉殿。
辛未,贈太尉兼侍中劉平谥曰壯武。
初,三司言:“商旅于榷貨務入見錢算東南鹽,歲課四百萬缗,諸路般運不足而課益虧,請選官置司以主之。
”十一月,癸西朔,置江、淮南、荊湖制置司句當運鹽公事一員。
丙子,遼以左伊勒希巴瑪噜為契丹行宮都部署。
丁醜,以禮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馬遵為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以疾自請也。
遵尋卒,錄其子侄二人。
遵性樂易,言時政得失,不為激讦,故多見推行,杜衍、範仲淹皆稱道之。
己卯,以河北提舉便籴糧草薛向提點河北刑獄,仍兼提舉便籴糧草。
當河北大水,民乏食,诏辍太倉米六十萬斛以赈之;向以為北人不便食粳,且漕路回遠不時至,請出本司米四十萬石以代之。
丙申,诏三司使、副,體量在省判官才否以聞,從知谏院陳旭言也。
戊戌,以昭德軍節度使、知并州龐籍為觀文殿大學士、戶部侍郎、知青州。
初,司馬光建議築堡,籍檄麟州如光議。
及郭恩等敗殁,诏侍禦史張伯玉按鞫,籍匿光初所陳事,故光得以去官免責。
而籍為禦史劾奏,罷節度使,光不自安,三上書乞獨坐其罪,不報。
己亥,殿中丞、國子監直講孫複,治《春秋》,著聞于時。
既疾,韓琦言:“請選書吏給紙劄,命其門人祖無擇即家錄之。
”書藏秘閣,特官其子。
複卒,又賜錢十萬。
複惡胡瑷為人,在太學常相避。
瑷治經不如複,而教養諸生過之。
庚子,高麗貢于遼。
先是王洙侍迩英閣,講《周禮》至三年大比,帝曰:“古者選士如此,今率四五歲一下诏,故士有抑而不進者。
為今之計,孰若裁其數而屢舉也!”下有司議,鹹請易以間歲之法,則無滞才之歎;薦舉數既減半,主司易以詳較,得士必精。
十二月,戊申,诏:“自今間歲貢舉,進士、諸科,悉解舊額之半;又别置明經科;舊置說書舉,今罷之。
其不還鄉裡而寓戶它州以應選者,嚴其法。
每秋試,自縣令、佐察行義,保任之,上于州;州長、貳複審察得實,然後上本道使者類試。
已保任而後有缺行,則州、縣皆坐罪;若省試而文纰缪,坐元考官。
”又用孫抃奏,諸州解試額多而中程少者,不必足額。
庚戌,遼禁職官于部内假貸貿易。
辛亥,立内降關白二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