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職堕慢,奸邪瓷睢者也。
今縱未能盡革前弊,伏望下中書,今後每歲疏決不過一次,或早或晚,使外人不可豫期,其徒罪仍依舊降從杖;或遇親祀南郊之負,更不疏決,永為定制,庶幾為惡之人有所戒懼。
”
丁卯,司馬光進五規:一曰保業,二曰惜時,三曰遠謀,四曰重微,五曰務實。
乙亥,禦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著作佐郎王介、福昌縣主簿蘇轼、渑池縣主簿蘇轍。
轼所對入第三等,介第四等,轍第四等次。
以轼為大理評事、簽署鳳翔府判官事;介為秘書丞、知靜海縣;轍為商州軍事推官。
時轍對語切直,其略曰:“自朔方解兵,陛下棄置憂懼之心二十年矣。
古之聖人,無事則深憂,有事則不懼。
夫無事而深憂者,所以為有事之不懼也。
今陛下無事則不憂,有事則大懼,臣以為失其宜矣。
臣聞近歲以來,宮中貴姬,至以千數,坐朝不聞谘谟,便殿無所顧問,女寵害之,内則伐性傷和,外則蠹國敗政,陛下無謂好色于内不害外事也。
今海内窮困,生民怨苦,而宮中賜予無藝,所欲則給,大臣不敢谏,司會不敢争。
國家内有養士、養兵之費,外有契丹、西夏之奉,陛下又自為一阱以耗其遺馀,臣恐陛下以此得謗而民心不歸也!”
策入,谏官司馬光第以三等,翰林學士範鎮難之,欲降其等,蔡襄曰:“吾三司使也,司會之名,吾愧之而不敢怨。
”惟胡宿以為策不對所問,而引唐穆宗、恭宗以況盛世,非所宜言,力請黜之。
光言是策于同科三人中獨有愛君憂國之心,不可不收,而執政亦以為當黜。
帝曰:“求直言而以直棄之,天下其謂我何!”乃收入第四等次。
及除官,知制诰王安石疑轍右宰相,專攻人主,比之谷永,不肯為詞,韓琦笑曰:“彼策謂宰相不足用,欲得婁師德、郝處俊而用之,尚以谷永疑之乎!”改命沈遘,乃為之詞。
已而谏官楊畋見帝曰:“蘇轍,臣所薦也。
陛下赦其狂而收之,此盛德事,乞宣付史館。
”帝悅,從之。
介,衢州人。
于是司馬光複與同列上疏言:“今歲災異屢臻,民多菜色,此正陛下側身克己之時。
而道路流言,陛下近日宮中燕飲,微為過差,賞赉之費,動以萬計,耗散府庫,調斂細民。
況酒之為物,亂性敗德,禹、湯所禁,周公所戒,殆非所以承天憂民、輔養聖躬之道也。
陛下恭儉之德,彰信兆民,議者皆以為後宮奢縱,務相誇尚,左右近臣,利于賞赉,陛下重違其請,屈意從之。
夫天以剛健為德,君以正固為事,奈何徇後宮左右之欲,上忽天戒,下忘民病,中不為宗廟社稷深自重惜!伏望悉罷宴飲,後宮妃嫔,進見有時,乃可以解皇天譴告之威,慰元元窮困之望,保受命無疆之休。
”帝嘉納之。
丙子,诏龍圖閣直學士楊畋,于三司取天下凡課利場務五年并增虧者,限一月别立新額。
時場務歲課多虧,惟逐時科校主典,而三司終不為減舊額,故帝欲特行之。
丁醜,诏曰:“考績之次序,比令有司詳議厥制,條奏來上,詢謀悉同。
咨爾在位,其各悉力一心,務祗新書,以稱朕至誠怛恻之意。
今考校轉運使、副、提點刑獄,課績院以所定條目施行。
”
戊寅,诏曰:“今吏多失職,不稱所以為民之意,殆以不得久于其官故也。
蓋智能才力之士,雖有興利除害禁奸勸善之意,非假以歲月,則其吏民亦且偷而不為之用,欲終厥功,其路無由。
自今知州、軍、監、知縣、縣令有清白不擾而實惠及民者,令本路監司保薦再任,政迹尤異,當加獎擢。
”
閏月,乙酉,複以成都府為劍南西川節度。
庚子,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韓琦加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樞密使、禮部侍郎曾公亮為吏部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右谏議大夫、參知政事張曰為工部侍郎充樞密使。
帝既許富弼終喪,乃遷琦首相。
或謂琦曰:“富公服除,當還舊物,獨不可辭昭文以待富公邪?”琦曰:“此位安可長保!比富公服除,琦在何所!若辭昭文以待富公,是琦欲保此位也,使琦何辭以白上?”聞者亦是琦言。
辛醜,以左司郎中、知制诰、史館修撰胡宿為左谏議大夫、樞密副使。
宿謹靜,尤顧惜大體。
群臣方建利害,多更張庶事以革弊,宿獨曰:“變法古人所難,不務守祖宗成法而徒紛紛,無益于治也。
”
乙巳,诏給前宰相富弼月俸之半,弼固辭不受。
丁未,谏官司馬光奏:“臣昔通判并州,曾三上章乞早定繼嗣。
是時臣疏遠在外,猶不敢隐忠愛死;況今日侍陛下左右,官以谏诤為名。
竊惟國家至大至急之務,莫先于此,若舍而不言,是臣懷奸以事陛下,罪不容醢。
伏望陛下少加省察。
”光既具答刂子,複面請之。
帝時簡默不言,雖執政奏事,首肯而已。
及聞光言,沉思良久,曰:“得非欲選宗室為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爾。
”光曰:“臣言此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
”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
”因令光以所言付中書。
光曰:“不可,願陛下自以意谕宰相。
”是日,光複言江、淮鹽事,詣中書白之。
宰相韓琦問光:“今日複何所言?”光默計此大事,不可不使琦知,思所以廣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廟社稷大計也。
”琦喻意,不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