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尚多,還北不可,入南不受,窮無所歸,必将突據邊城以救其命。
陛下獨不見侯景之事乎?”帝不聽。
及谔取綏州,費六十萬,西方用兵蓋自此始矣。
種谔既取綏州,夏人乃詐為會議,誘知保安軍楊定等,殺之。
朝廷謀西讨,邵亢曰:“天下财力殚屈,未宜用兵,唯當降意撫納,俟不順命,則師出有名矣。
”因條上其事。
”诏報曰:“中國民力,大事也。
兵興之後,不無倍率,人心一搖,安危所系。
且動自我始,先違信誓,契丹聞之,将不期而自合,茲朕所深憂者。
當悉如卿計。
”于是欲棄綏州,知延州郭逵言:“賊既殺王官,而又棄綏不守,見弱已甚。
且嵬名山舉族來歸,當何以處之?”帝不聽。
十一月,丁醜,诏近臣各舉才行可任使者一人。
文彥博言于帝曰:“諸路帥臣、轉運使,職任至重,一道慘舒系焉,所宜擇人久任。
”又言:“兩府堂陛之重,亦當久任,使其下不能傾危,乃可立事。
”韓绛曰:“漢王嘉以為二千石尊重難危,乃可使下,況堂陛之勢乎!”
戊寅,诏求直言。
诏禦史台每遇起居日,令百僚轉對。
丙戌,诏曰:“故事,二府初入,舉所知者三人,将以觀大臣之能。
比年多因請谒幹譽,薦者不公,其令中書、樞密院舉人皆明言才業所長,堪任何事,以副朕為官擇人之意。
”
改命韓琦判永興軍兼陝西路經略安撫使,賜手劄趣令治裝。
琦言:“邊臣肆意妄作,構怨戎狄。
臣朝夕引道非難,但須禀朝廷成算,願召二府亟決之。
”琦入辭,曾公亮等方奏事,乞與琦同議,帝召之,琦曰:“臣前日備員政府,所當共議。
今藩臣也,惟奉行朝廷命令耳,決不敢與聞。
”又言:“王陶指臣為跋扈,今陛下乃舉陝西兵柄授臣,夏有劾臣如陶者,則臣赤族矣。
”帝曰:“侍中猶未知朕意邪?”
丁亥,诏:“令天下州軍各上所轄縣令治狀優劣,其條約,令考課院詳定以聞。
”
戊子,分命審臣祈雪。
置馬監于河東交城縣。
庚寅,诏:“近臣以舉官不當,經三劾者,中書别奏取旨。
”
壬辰,夏國遣使進回鹘僧、金佛,《梵覺經》于遼。
乙未,诏:“内外文武官各舉所知二人,見任兩府三人,或恥于自媒,久淹下位,或偶因微累,遂廢周行者,鹹以名聞。
”
先是以向傳範知澶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
傳範,敏中之子也。
知谏院楊繪言:“後族不當領安撫使,請易之,以杜外戚幹進之漸。
”文彥博曰:“傳範累典郡有政聲,非由外戚。
”帝曰:“谏官如此言甚善,可以止它日妄求者。
”己亥,命改知郓州。
它日,繪又言曾公亮不當用其子孝寬判鼓院。
帝謂滕甫曰:“鼓院,傳達而已,何與于事?”甫曰:“人有訴宰相者,使其子傳達,可乎?且天下見宰相子在是,豈敢複訴事?”帝為寝其命。
繪亦解谏職,改兼侍讀,繪固辭。
甫言于帝,帝诏甫谕意,繪曰:“谏官不得其言則去,經筵非姑息之地。
”卒不拜。
未閱月,複知谏院。
十二月,丁未,遼參知政事劉诜仍為樞密副使,以樞密直學士張孝傑參知政事。
己酉,以孝傑同知樞密院事。
孝傑附耶律伊遜,故累遷。
遼主行再生禮,赦死罪以下。
辛酉,诏以來歲日食正旦,自乙醜避正殿,減常膳,罷朝賀。
壬戌,诏起居日增罷對官二人。
丙寅,诏曰:“獄者,民命之所系也。
比聞有司歲考天下之奏而瘐死者多。
其具為令,提點刑獄歲終會死者之數以聞。
委中書檢察,或死者過多,官吏雖已行罰,當更黜責。
”
己巳,夏人求以亡命景詢易嵬名山,郭逵曰:“詢,庸人也,于事何所輕重!受之則不得不還名山,恐自是蕃酋無複敢向化矣。
”是月,逵诇得殺楊定等首領姓名,諜告,将斬之于境以謝罪,逵曰:“是且枭死囚以绐我。
”報曰:“必執李崇貴、韓道喜來。
”夏人言殺之矣,逵命以二人狀貌物色诘問,敵情得,乃锢而獻之。
夏國主諒祚殂,年二十一,國人谥曰昭英皇帝,廟号毅宗,葬安陵;子秉常即位,時年七歲,梁太後攝政。
是月,韓琦至永興。
初,薛向、郭逵等議欲存綏州,诏琦度其可否,琦奏:“賊今已誘殺楊定等,綏州不可棄也。
”及諒祚病死,其子秉常方幼,琦因奏:“當此變故,尤非棄綏之時。
”文彥博、呂公弼恥于中變,督促棄綏如初,琦條陳不已。
帝遣中使赍手诏訪琦利害,琦複具奏,言綏不可棄,乃诏如琦議。
是歲,觀文殿學士、太子少師緻仕胡宿卒。
宿内剛外和,臨事慎重,不辄發,發即不可回,尤顧惜大體,其笃行自厲,至于貴達,常如布衣時。
遼南京旱、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