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中,舉之而得宜,不迫不迂,歸于至當。
其悉以文陳,朕亦不憚于有為焉。
”太原判官呂陶對策曰:“陛下初即位,願不惑理财之說,不間老成之謀,不興疆場之事。
陛下措意立法,自謂庶幾堯、舜;然以陛下之心如此,天下之論如彼,獨不反而思之乎?”及奏第,帝顧王安石取卷,讀未半,神色喪沮。
帝覺之,使馮京竟讀,稱其言有理。
會範鎮所薦台州司戶參軍孔文仲對策,凡九千馀言,立論安石所建理财訓兵之法非是,宋敏求第為異等。
安石怒,啟帝,禦批文仲試卷曰:“意尚流俗,毀薄時政,恐不足收錄以惑天下。
”于是罷文仲還故官。
齊恢、孫固封還禦批,韓維、陳薦、孫永皆力論文仲不當黜。
鎮上疏言:“文仲草茅疏遠,不識忌諱;且以直言求之而又罪之,恐為聖之累。
”帝不聽。
文仲竟被黜,陶亦止授通判蜀州。
文仲與弟武仲、平仲,皆以文譽著江西,時号三孔。
庚戌,遼主如藕絲澱。
壬子,太白晝見。
癸醜,作東、西府以居執政。
甲寅,遼以馬希白詩才敏妙,十吏書不能給,召試之。
翰林學士司馬光求去益力,乃以端明殿學士出知永興軍。
朝辭進對,猶乞免本路青苗、助役。
和川令劉恕,博B聞W強Q記,于史學尤精,光修《資治通鑒》,奏請為局僚,遇史事紛雜難治者,辄以委恕。
王安石與恕有舊,欲引置三司條例,恕以不習金谷為辭,因言:“天子方屬公大政,宜恢張堯、舜之道以佐明主,不應以利為先。
”安石不能用。
及呂誨得罪去,恕往見安石,為條陳所更法令不合衆心者,宜複其舊,則議論自息。
安石怒,變色如鐵;恕不少屈,遂與之絕,至是光出永興,恕亦以親老告歸南康,乞監酒稅以就養,诏即官修書。
後光遷書局于洛陽,恕請詣光,留數月而歸,書未成,卒。
诏:“環慶陣亡義勇馀丁當刺者,悉免之。
”
冬,十月,辛酉,诏延州毋納夏使。
通判甯州鄧绾,條上時政數十事,又上書言:“陛下得伊、呂之佐,作青苗、免役等法,民莫不歌舞聖澤。
以臣所見甯州觀之,知一路皆然,以一路觀之,知天下皆然,願勿移于浮議而堅行之。
”其辭蓋媚王安石;又贻書及頌,極其妄谀。
安石薦于帝,驿召對。
方慶州有夏寇,绾敷陳甚悉,帝問:“識王安石否?”曰:“不識。
”帝曰:“今之古人也。
”又問:“識呂惠卿否?”曰:“不識。
”帝曰:“今之賢人也。
”绾退,見安石,欣然如舊交。
陳升之、馮京以绾陳邊事,值安石緻齋日,複使知甯州。
绾聞之不樂,訟言:“急召我來,乃使還邪?”或問:“君今當作何官?”曰:“不失為館職。
”“得無為谏官乎?”曰:“正自當爾。
”明日,果除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孔目房公事。
鄉人在都者皆笑且罵,绾曰:“笑罵從汝,好官我自為之!”绾,雙流人也。
甲子,雨木冰。
丁卯,五國部長朝于遼。
壬申,朝谒神禦殿。
丙子,貶知慶州李複圭為保靜軍節度副使。
複圭興兵敗績,誣裨将李信、劉甫、種詠以死,禦史劾之,故有是貶。
戊寅,陳升之以母憂罷。
升之與安石忤,安石數侵辱之,升之不能堪,稱疾卧家逾十旬,會母喪而去。
己卯,貶秦鳳經略使李師中知舒州。
先是管句經略司機宜文字王韶,請築渭、泾上下兩城,屯兵以脅武勝軍,撫納洮河諸部。
下師中議,師中以為不便,诏師中罷帥事。
韶又言:“渭源至秦州,良田不耕者萬頃,願置市易司,稍籠商賈之利,取其赢以治田,乞假官錢為本。
”诏秦鳳經略司以四川交子易物貨給之,命韶領市易事。
師中言:“韶所指田,乃極邊弓箭手地耳。
又将移市易司于古渭,恐秦州自此益多事,所得不補所失。
”王安石主韶議,為削師中職,徙知舒州,而以窦舜卿代,且遣内侍李若愚案實。
若愚至,問田所在,韶不能對;舜卿檢索,僅得地一頃,地主有訟,又歸之矣。
舜卿、若愚奏其欺,安石又為谪舜卿而命韓缜,缜遂附會實其事,乃進韶太子中允。
乙酉,诏罷諸場務内侍監當。
翰林學士範鎮罷。
先是鎮舉蘇轼谏官,又舉孔文仲制科。
轼被劾,文仲罷歸故官,鎮皆力争之,不報。
即上疏曰:“臣言不行,無顔複立于朝。
臣論青苗不見聽,一宜去;薦蘇轼、孔文仲不見用,二宜去。
李定避持服,遂不認母,壞人倫,逆天理,而欲以為禦史,反為之罷舍人,逐台谏。
王韶上書,肆意欺罔以興造邊事,事敗則置而不問,反為之罪帥臣。
不用蘇轼,則掎摭其過。
不悅孔文仲,則遣之還任。
以此二人況彼二人,事理孰是孰非,孰得孰失,其能逃聖鑒乎!”因複極言青苗之害,且曰:“陛下有納谏之資,大臣進拒谏之計;陛下有愛民之性,大臣用殘民之術。
”疏入,安石大怒,持其疏至手顫,乃自草制極诋之,以戶部侍郎緻仕,凡所宜得恩典悉不與。
鎮表謝,略曰:“願陛下集群議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