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七十七∷玄黓閹茂正月,盡阙逢困敦六月,凡二年有奇。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
元豐五年遼太康八年。
壬戌,一零八二年
春,正月,癸未朔,不受朝。
甲申,遼主如混同江。
丁酉,鐵骊、五國諸長貢方物于遼。
己亥,白虹貫日。
辛醜,責授高遵裕郢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劉昌祚永興軍钤轄。
唯種谔以米脂寨功遷宮。
乙巳,詳定渾儀官歐陽發進新造渾儀、浮漏,命集其說為《元豐渾儀法要》。
辛亥,以熙河經制李憲為泾原、熙河、蘭會經略安撫制置使,知蘭州李浩權安撫副使。
帝既釋憲弗誅,憲複上再舉之策,兼陳進築五利,将從之。
會李舜舉入奏,具陳師老民困狀,乃罷兵,趣憲赴阙。
己而再議西讨,道賜憲銀帛四千,以為經略安撫制置使,給衛三百,進景福殿使、武信軍留後,使複還熙河,仍兼秦鳳軍馬。
二月,癸醜朔,頒《三省、樞密、六曹條制》。
烏蠻乞弟遁去,林廣乃率衆深入。
會大雨雪,浃旬,始次老人山。
山形劍立,度黑崖,至鴉飛不到山,進次歸來州。
天大寒,軍士皆凍堕指,留四日,求乞弟不可得。
内侍麥文昺問廣軍事,廣曰:“賊未授首,當待罪。
”文昺乃出所受密诏曰:“大兵深入讨賊,期在枭獲元惡。
如已破其巢穴,雖未得乞弟,亦聽班師。
”軍中皆呼萬歲。
丙辰,廣以衆還。
戊午,遼主如山榆澱。
辛酉,遼诏北南院官,凡給驿者必先奏聞;貢新及奏獄訟,方許馳驿,馀皆禁之。
癸亥,華陰郡王宗旦薨。
丁卯,封武昌軍留後宗惠為江夏郡王。
自納谿之役,師行凡四十日,築樂共城、江山砦、梅嶺、席帽谿堡,西達淯井,東道納谿,皆控制要害,捷書聞,癸酉,赦梓州路,以歸來州地賜羅氏鬼主。
進封常樂郡公棟戩為武威郡王,以會兵讨夏故也。
時夏人欲與棟戩通好,許割賂斫龍以西地,雲:“如歸我,即官爵一随所欲。
”棟戩拒絕之,訓整兵甲,以俟入讨,且遣使來告。
帝召見其使,令歸語棟戩,盡心守圉。
每稱其上書情辭忠摯,雖中國士大夫存心公家者不過如此。
帝知邈川事力固不足與夏人抗,但欲解散其謀,使不與結和而已。
壬申,遼以耶律頗德為南府宰相兼知北院樞密使事,以耶律延格為特裡衮,以蕭托蔔嘉兼知契丹行宮都部署事。
三月,乙酉,提舉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劉誼上書言:“陛下所立新法,本以為民。
為民有倍稱之息,故與之貸錢;為民有破産之患,故與之免役;為民無聯屬之任,故教伍保;為民有積貸之不售,故設市易。
皆良法也。
行之數年,天下訟之,法弊而民病,其于役法尤甚。
”又言:“蹇周輔元立鹽法以救淡食之民,今民間積鹽不售,以緻怨嗟;賣既不行,月錢逋負,追呼刑責,将滿江西。
其勢若此,則安居之民轉為盜賊,其将奈何?”帝以誼職在奉行法度,既有所見,自合公心陳露,辄敢張皇上書,特勒停。
己亥,以日當食,避殿,減膳;赦天下,降死罪一等,流以下原之。
诏杭州歲修吳越王墳廟。
壬寅,鄜延路副總管曲珍敗夏人于金湯。
乙巳,禦集英殿,賜進士、明經諸科黃裳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一千四百二十八人。
裳。
南劍州人也。
庚戌,黃龍府女真部長附于遼,予官,賜印绶。
是月,遼行秬黍所定升鬥。
夏,四月,壬子朔,雲陰,日食不見。
甲寅,禦殿,複膳。
己未,知延州沈括奏遣曲珍将兵于綏德城,應援讨葭蘆寨左右見聚羌落;從之。
壬戌,崇文院校書楊完編類《元豐以來詳定郊廟禮文》,成三十卷以進。
遼以耶律世遷為上京留守。
乙醜,以直龍圖閣徐禧知制诰兼禦史中丞。
癸酉,官制成,以王珪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蔡确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
初議官制,蓋仿《唐六典》,事無大小,并中書取旨,門下審覆,尚書受而行之;三省分班奏事,各行其職,而政柄并歸中書。
确說珪曰:“公久在相位,必拜中書令。
”珪信不疑。
一日,确因奏事罷,留身密言:“三省長官位高,恐不須置令,但以左右仆射兼兩省侍郎足矣。
”帝從之。
故确名為次相,實專政柄,珪拱手而已,凡除吏皆不與聞。
帝雖以次序相珪、确,然不加禮重,屢因微失罰金,每罰辄門謝。
宰相罰金門謝,前此未有,人皆恥之。
甲戌,以知定州章惇為門下侍郎,參知政事張璪為中書侍郎,翰林學士蒲宗孟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王安禮為尚書右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