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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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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紀七十九∷起柔兆攝提格正月,盡六月,凡六月。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 諱煦,神宗第六子,母曰欽聖皇後朱氏。

    熙甯九年,十二月,七日已醜,生于宮中,赤光照室。

    初名傭,授檢校太尉、天平軍節度使,封均國公;元豐五年,遷開府儀同三司,進封延平郡王。

    八年,二月,神宗寝疾,宰相王珪乞早建儲,為宗廟社稷計,又奏請皇太後權同聽政,神宗首肯,遂奉制立為皇太子。

     元祐元年遼大安二年。

    丙寅,一零八六年 春,正月,庚寅朔,诏改元。

     辛卯,遼主如混同江。

     承議郎、守起居舍人邢恕,嘗教高公繪上書,乞尊禮朱太妃,為高氏異日之福。

    太皇太後呼公繪問曰:“汝不識字,誰為汝作此書?”公繪不敢諱。

    言者又論恕遊曆權貴,不自檢慎。

    甲午,谪恕,以本官權發遣随州。

    時恕已除中書舍人,于是罷其新命,并黜之于外。

     甲辰,王岩叟奏:“自冬不雪,今涉春矣,旱為災,變異甚大。

    陛下于天下之大害,朝中之大奸,已悟而複疑,将斷而又止。

    大害莫如青苗、免役之法,陰困生民,茶鹽之法,流毒數路。

    大奸莫如蔡确之陰邪險刻,章惇之讒欺狼戾。

    陛下乃容而留之,此天心之所以未祐也。

    ” 丁未,以集賢校理黃廉為戶部郎中。

    先是廉提舉河東路保甲凡六年,司馬光閑居,往來河、洛間,聞其治狀,呂公著亦言河東軍與邊民德之,遂有是除。

     诏回賜高麗王鞍馬、服帶、器币有加。

     罷陝西、河東元豐四年後凡緣軍興增置官局。

     己酉,五國諸部長貢于遼。

     辛亥,朱光庭言:“察确、章惇、韓缜,不恭、不忠、不恥。

    議論政事之際,惇明目張膽,肆為辨說,力行醜诋。

    确則外示不校,中實同欲,陽為尊賢,陰為助邪。

    缜則每當議論,亦不扶正,唯務拱默為自安計。

    願罷去确等柄任,别進忠賢以輔聖治。

    ”不報。

     癸醜,太皇太後躬詣中太一宮、集禧觀祈雨。

     遼主召權翰林學士趙孝嚴、知制诰王師儒等講《五經》大義。

     丙辰,太皇太後诏曰:“原廟之立,所從來久矣。

    前日神宗皇帝初即祠宮,并建寝殿以崇嚴祖考,其孝可謂至矣。

    今神宗既已開祔,于故事當營館禦以奉神靈。

    而宮垣之東,密接民裡,欲加開展,則懼成煩擾;欲采搢紳之議,皆合帝後為一殿,則慮無以稱神宗欽奉祖考之意。

    聞治隆殿後有園池,以後殿推之,本留以待未亡人也,可即其地立神宗原廟。

    吾萬歲之後,當從英宗皇帝于治隆,上以甯神明,中以成吾子之志,下以安臣民之心,不亦善乎!” 帝幸相國寺祈雨。

     時新法多所厘革,獨免役、青苗、将官之法猶在,而西戎之議未決。

    司馬光以疾谒告,凡十有三旬,不能出,歎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乃力疾移書三省曰:“今法度宜先更張者,莫如免役錢。

    光見欲具疏奏聞,若降至三省,望諸公協力贊成。

    ”又手書與呂公著曰:“光自病以來,以身付醫,以家事付愚子,唯國事未有所托,今以屬晦叔矣。

    ”中書舍人範百祿言于光曰:“熙甯免役法行,百祿為鹹平縣,開封罷遣衙前數百人,民皆欣幸。

    其後有司求羨馀,務刻剝,乃以法為病。

    今第減助免錢額以寬民力可也。

    ”光不聽。

     二月,辛酉,以河決大名,壞民田,艱食者衆,诏安撫使韓绛詢訪赈濟。

     乙醜,命蔡确提舉修《神宗實錄》,以鄧溫伯、陸佃并為修撰官,林希、曾肇并為檢讨官。

     诏權罷修河,放諸路兵夫。

     先是司馬光奏:“免役之法有五害:舊日上戶充役有所陪備,然年滿之後卻得休息,今則年年出錢,錢數多于往日陪備者,其害一也。

    舊日下戶元不充役,今來一例出錢,其害二也。

    舊日所差皆土著良民;今召募四方浮浪之人,作公人則曲法受贓,主官物則侵欺盜用,一旦事發,挈家亡去,其害三也。

    農民所有,不過谷帛與力,今曰我不用汝力,輸我錢,我自雇人,若遇兇年,則不免賣莊田、牛具、桑柘以求錢納官,其害四也。

    提舉常平司惟務多斂役錢,廣積寬剩,希求進用,其害五也。

    為今之計,莫若降敕,應天下免役錢一切并罷,其諸色役人并依熙甯以前舊法定差。

    惟衙前一役,最号重難,向有破家産者,朝廷為此始議作助役法。

    今衙前陪備少,當不至破家;若猶慮力難獨任,即乞依舊于官戶、僧道、寺觀、單丁、女戶有屋業者,并令随貧富等第出助役錢,遇衙前重難差遣,即行支給。

    然役人利害,四方不能齊同,乞指揮降諸路轉運使下諸州縣,限五日内縣具利害申州,州限一月申轉運司,司限一季奏聞,委執政官參詳施行。

    ”是日,三省、樞密院同進呈,得旨依奏。

     丁卯,诏:“侍從各舉堪任監司者二人,舉非其人有罰。

    ” 韓維言:“光祿大夫緻仕範鎮,在仁宗朝着開建儲之議,而鎮未嘗以語人,人亦莫為言者,故恩賞獨不及鎮。

    伏望特降明诏,褒顯厥功。

    ”于是具以鎮十九疏上之。

    己巳,拜鎮端明殿學士,緻仕,仍以其子百揆為宣德郎。

     庚午,禁邊民與夏人為市。

     辛未,以侍禦史劉摯為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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