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死者五十馀萬,蘇州三十萬。
”己卯,诏賜米百萬石、錢二十萬缗赈之。
侍禦史賈易率同官楊畏、安鼎流論浙西災傷不實,乞行考驗,诏用其說。
範祖禹封還錄黃,奏曰:“國家根本,仰給東南,今一方赤子,呼天赴訴,開口仰哺,以脫朝夕之急,奏災雖小過實,正當略而不問。
若因此懲責,則自今官司必以為戒,将坐視百姓之死而不救矣。
給散無法,枉費官廪,赈救不及貧弱,出粜反利兼并,此乃監司使者之事,朝廷亦難遙為處畫也。
所言伏乞更不施行。
”從之。
八月,戊子朔,賈易上疏言:“蘇轼頃在揚州題詩,以奉先帝遺诏為‘聞好語’,草呂大防制雲‘民亦勞止’,引用厲王詩,以比熙甯、元豐之政。
弟轍早應制科,試文缪不及格,幸而濫進,與轼皆诽怨先帝,無人臣禮。
”至引李林甫、楊國忠為喻。
奏既入,又有别疏。
宰執進呈,具言易前後異同之語,退,複具奏曰:“臣等竊知易乃王安禮所善,安禮以十科薦之。
今群失職之人,皆在江、淮,易來自東南,此疏不惟搖動朝政,亦陰以申群小之憤。
”乃诏與易外任,尋以本官出知廬州。
庚寅,遼主以霖雨罷獵。
辛卯,诏禦史台:“臣僚親亡十年不葬,許依條彈奏及令吏部檢舉。
”
壬辰,翰林學士承旨蘇轼罷。
轼既為賈易誣诋,趙君錫相繼言之。
後數日,入見,具辨其事,因複請外。
诏以龍圖閣學士知颍州。
乙未,禦史中丞趙君錫罷為吏部侍郎,以附和賈易論蘇轼也;尋出知鄭州。
己亥,令文武臣出入京城門,書職位、差遣、姓名及所往。
壬寅,遼主幸慶州,谒慶陵。
乙巳,诏章惇複右正議大夫。
惇坐蘇州買田不法,降一官,至是滿,當複,故有是诏。
給事中朱光庭言:“惇不當用常法叙複。
”于是更诏候一期取旨。
己酉,修《神宗寶訓》。
癸醜,诏:“鄜延路都監李儀等,以違旨夜出兵入界,與夏人戰,死,不贈官,馀降官等。
”
初,兩宮幸李端願宅臨奠,既還,蔡确母明氏自氈車中呼:“太皇萬歲,臣妾有表。
”衛士取而去。
及三省進呈明氏馬前狀,太皇太後宣谕曰:“蔡确不獨為吟詩謗讟,緣此人于社稷不利。
若社稷之福,确當便死。
此事公輩亦須與挂意。
”劉摯曰:“隻為見呂惠卿二年量移,便來攀例。
”蘇轍曰:惠卿量移時,未有刑部三年之法。
”呂大防乞令開封府發遣,從之。
既而摯以發遣為太甚,大防複奏乞且令開封府告示,朱光庭封還錄黃,言:“确罪比四兇,豈有複還之理!乃以刑部常法預先告示,理極不可。
”遂寝前诏。
摯乃令本房出告示,不複坐聖旨;既不複降錄黃過門下,給事中雖欲再論列,不可得矣。
甲寅,王岩叟言:“秋氣已涼,陛下閑燕之中,足以留意經史。
舜雞鳴而起,大禹惜寸陰,願以舜、禹為法。
”帝曰:“朕在禁中,常觀書不廢也。
”帝問岩叟從誰學,對曰:“從河東甯智先生學,後曆仕四方,無常師。
”帝問:“何自識韓琦?”對曰:“因随侍閑居北門,始識琦,遂薦辟學官,又辟幕府,複随之居相三年,至其葬乃去。
琦嘗教臣以事君之道,前不希寵,後不畏死,左右無所避,中間惟有誠意而已,臣佩以終身。
”帝稱歎久之。
它日,又因入對,論取士,岩叟曰:“天下非無材,取之不遠,采之不博耳。
所遷所擢,止于已用者數人而已,故朝廷有乏材之患,搢紳有沈滞之歎。
且如天下郡守、縣令,最可以見治狀,每歲使本道監司舉一二性行端良、治狀優異者,朝廷召而用之,則人思自奮矣。
”又問:“治道何先?”對曰:“在上下之情交通,而無壅蔽之患。
上下之情所以通,由舉仁者而用之。
仁者之心,上不忍欺其君,下不忍欺其民,故君有德意,推而達于下,民有疾苦,告而達于上,不以一身自便為心。
”帝曰:“安知仁人而舉之?”對曰:“巧言令色,鮮矣仁;剛毅木讷,近仁。
”帝颔之。
乙卯,夏人寇懷遠砦。
閏月,壬戌,嚴饬陝西、河東諸路邊備。
甲子,以龍圖閣待制、知郓州蔡京知永興軍,從呂大防請也。
是日,執政會議都堂,呂大防、劉摯欲以知永興軍李清臣為吏部尚書,王岩叟曰:“恐公議不協。
”既而奏可,岩叟謂同列曰:“必緻人言。
”錄黃過門下省,範祖禹封還進呈,不允;祖禹執奏如初。
除命既下,左正言姚勔又論其不當。
已而三省複欲用蒲宗孟為兵部尚書,蘇轍言:“前日除李清臣,給谏紛然争之未定,今又用宗孟,恐不便。
”太皇太後曰:“奈阙官何?”轍曰:“尚書阙官已數年,何嘗阙事!今日用此二人,正與去年用鄧溫伯無異。
此三人者,非有大惡,但與王珪、蔡确輩并進,意思與今日聖政不合。
見今尚書共阙四員,若并用此四人,使互進黨與,氣類一合,不獨臣等無可奈何,即朝廷亦無可奈何。
如此用人,台谏安得不言?臣恐朝廷自此不安靜矣。
”議遂止。
壬申,以知揚州王存為吏部尚書,清臣知成德軍。
刑部侍郎彭汝砺與執政争獄事,自乞貶逐,甲申,诏改禮部侍郎。
九月,丁亥,邊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