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八十二∷起重光協洽正月,盡昭陽作噩七月,凡二年有奇。
○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
元祐六年遼大安七年
春,正月,壬戌,遼主如混同江。
癸酉,诏:“祠祭遊幸,毋用羔羊。
”
丙戌,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杭州蘇轼為吏部尚書。
中丞蘇轍言:“自來河決,必先因下流淤高,上流不快,然後乃決。
然則大吳之決,已緣故道淤高,今乃欲回河使行于北,理必不可。
且見今北流深處,水行地中,實得水性。
舍此不用,而欲引歸故道,使水行空中,雖三尺童子皆知其妄,而建議之臣,恣行欺罔,居之不疑。
今雖變回河之名為分水之議,而本司收買馬頭物料,至今不絕;又與本路監司奏随宜開導口地、河槽,務令深闊,并修葺緊急堤岸,酾為二渠。
臣睹其指意雖為減水,其實暗作回河之計。
欲乞聖慈特選骨鲠臣僚及左右親信,往河北同安撫、轉運諸臣踏行,開述利害聞奏。
如臣所言不妄,即乞罷分水指揮,廢東流一行官吏役兵,拆去馬頭鋸牙。
所貴河朔及鄰路兵民早獲休息,國家财賦不至枉費,則天下幸甚!”
二月,辛卯,以門下侍郎劉摯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王岩叟佥書樞密院事。
癸巳,以禦史中丞蘇轍為尚書右丞。
命既下,而右司谏楊康國不書讀,诏範祖禹書讀行下。
蘇轼改翰林學士承旨,避嫌也。
以翰林學士承旨鄧溫伯為端明殿學士、禮部尚書。
乙亥,遼主如魚兒泺。
壬寅,遼主命給渭州貧民耕牛布絹。
辛亥,王岩叟奏事罷,留身曲謝,言于太皇太後曰:“陛下聽政以來,納谏從善,凡所更改,務合人心,所以朝廷清明,天下安靜。
惟願于用人之際,更加審察。
”複少進而西,于帝前奏曰:“陛下今日聖學,當辨邪正。
聞有以君子小人參用之說告陛下者,此乃深誤陛下也。
自古君子小人無參用之理,聖人但雲君子内小人外則泰,君子外小人内則否。
小人既進,君子必引類而去。
若君子與小人競進,則危亡之基也,不可不察。
”
三月,庚申朔,禦迩英閣,呂大防奏仁宗所書三十六事,請令圖置坐隅,從之。
癸亥,上《神宗實錄》,史官範祖禹、趙彥若、黃庭堅所修也。
帝東向再拜,然後開編。
呂大防于簾前披讀,未久,簾中恸哭,止讀,令進。
壬午,賜禮部奏名進士馬涓等及諸科及第、出身九百五十七人。
丙戌,遼主駐黑龍江。
夏,四月,辛卯,罷幸金明池、瓊林苑。
先是呂大防請為賞花釣魚之會,有诏用三月二十六日,而連陰不解,太皇太後谕旨:“天意不順,宜罷宴。
”衆皆竦服。
壬辰,呂大防、劉摯奏:“危竿谕一事,在三十六年之前,注釋失仁宗意。
蓋聖意以為人君居至高至危之地,須用正直之人,譬如危竿須用正直之木。
古人謂邪蒿,人君不可食,食之固無害,以其名不正也,況邪佞小人乎!”
乙未,複置通禮科,從禮官請也。
丙申,诏恤刑。
辛醜,诏:“大臣堂除差遣,非行能卓異者不可輕授,仍搜訪遺材以備擢任。
”
夏人寇熙河、蘭岷、鄜延路。
壬寅,太白晝見。
壬子,賜南平王李乾德袍帶、金帛、鞍馬。
癸醜,以戶部員外郎楊畏為殿中侍禦史,中丞趙君錫所舉也。
畏先除監察禦史,言者斥其附會呂惠卿、舒亶以進,罷之,至是複有此擢。
王岩叟移書诘劉摯,摯不從。
畏初刻志經術,以所著書谒王安石,為郓州教授,自是尊安石之學,以為得聖人意。
畏與摯善,後呂大防亦善之。
大防、摯異趨,皆欲得畏為助,君錫薦畏,實摯風旨也。
然畏卒助大防擊摯焉。
五月,己未朔,日有食之。
罷文德殿視朝。
庚申,诏呂惠卿除中散大夫、光祿卿、分司南京。
權中書舍人孫升封還詞頭,以為“惠卿量移未三年,無名而複,必不可行。
”壬戌,進呈,呂大防、劉摯等皆持兩禀旨。
太皇太後曰:“候及三年。
”樞密都承旨劉安世言:“陛下初踐宸極,以呂惠卿、蔡确之徒殘民蠹國,是以逐之遠方,謂宜永投荒裔,終身不齒。
而惠卿自宣城方逾再歲,考之常法,猶未當叙,不識何名,遽複卿列!議者謂蔡确之母見在京師,幹訴朝廷,願還其子,大臣未敢直從請。
若惠卿之命遂行,将藉以複确;确既複用,則章惇之類如蝟毛而起,為天下國家之計者,其得安乎!”不聽。
庚辰,诏:“娶宗室女得官者,毋過朝請大夫、皇城使。
”
诏翰林學士承旨蘇轼兼侍讀。
丁亥,後省上《元祐敕令格》。
六月,壬辰,錄囚。
甲午,遼主駐赤勒嶺。
己亥,倒塌嶺人進古鼎,有文曰“萬歲永為寶用”。
辛醜,回鹘貢方物于遼。
癸卯,遼以權知東京留守蕭托輝為契丹行宮都部署。
甲辰,置國史院修撰官。
丁未,遼端拱殿門災。
秋,七月,戊午朔,回鹘貢異物于遼,遼主不納,命厚贈遣之。
己巳,蘇轼言:“浙西諸郡二年災傷,而今歲大水尤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