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亦是重地。
”又問:“惠卿已行否?”曾布、韓忠彥皆曰:“惠卿乞留,乃是無恥。
君子難進而易退,其人可知矣。
”帝哂之。
初,監察禦史常安民面奏:“新除北都留守呂惠卿,賦性深險;王安石援引為執政,及得志,遂攻安石。
使移此心以事君,其薄可知。
惠卿若見陛下,必言先帝而泣,以感動陛下,希望得留朝廷。
”至是惠卿過阙請對,果為帝言先朝事,且泣;帝正色不答,計不得施而去。
時論快之。
乙亥,诏追奪呂大防兩官,徙居安州。
先是中丞黃履言趙彥若等修纂先帝《實錄》,厚加誣毀,皆已竄逐,唯監修呂大防幸免,故有是命。
遼主駐魚兒泺。
辛巳,出内庫錢帛二十萬助河北赈饑。
乙未,左司谏張商英除左司員外郎。
會知開封府王震言商英遣人與蓋漸謀害來之邵,坐谪監江甯府稅。
三月,己亥,嗣濮王宗晟卒,谥端孝。
宗晟好古學,藏書數萬卷,仁宗嘉之,益以國子監書。
治平初,将郊而雨,或議改蔔,英宗訪諸宗晟,對曰:“陛下初郊見上帝,盛禮也,豈宜改蔔!至誠感神,在陛下精意而已。
”帝嘉納。
及郊,雨霁。
英宗數被疾,密請早建儲貳以系天下之望,世稱其忠。
甲辰,國子司業龔原等,言王安石嘗進其子雱所撰《論語、孟子義》,乞下本監雕印頒行。
丙午,遼賜東京貧民絹。
己未,試宏詞黃府等五人各循一資。
夏,四月,丁卯,遼都統奏讨準布别部之捷。
戊辰,诏:“職事官罷帶職,朝請大夫以下勿分左右,易集賢院學士為集賢殿修撰,直集賢院為直秘閣,集賢校理為秘閣校理。
”
壬申,封華容郡王宗愈為嗣濮王。
禦史郭知章、董敦逸言:“乞循先帝之法,令兩制及台谏官各舉才行一人。
”诏:“許将、蔡京、黃履、蔡卞、錢勰、林希、王震,不拘資序,各舉堪備任使二員以聞。
”
乙亥,女直遣使貢于遼。
丁亥,诏依元豐條制置律學博士二員。
庚寅,遼錄西北路有功将士。
是月,寶文閣待制、知青州邢恕入觐,涕泣曰:“臣不謂今日得複見陛下!”淚濺禦袍。
帝不樂,遂令赴郡。
五月,乙未朔,遼以南京宣徽使耶律特默為北院大王。
癸卯,贈陣亡者官。
乙巳,命蔡卞詳定國子監三學及外州州學制。
乙卯,上皇太妃宮曰聖端。
丁巳,遼主駐特禮嶺。
六月,己巳,遼以權參知政事趙孝嚴為漢人行宮都部署。
圍場都管薩巴,以讨準布功加鎮國大将軍。
乙酉,诏:“元祐初減定除授正在已下奉祿遞損,物數不多,有虧朝廷優異之禮,其見行條令,悉宜罷去,并依元豐舊制。
其宗室公使并生日所賜,自依元祐法。
”
壬辰,禁京城士人輿轎。
秋,七月,己亥,戶部尚書蔡京奏乞檢會熙甯、元豐青苗條約以示天下。
癸卯,遼主獵于沙嶺。
甲寅,遼都統額特勒奏破瑪古蘇之捷。
丙辰,诏大理寺複置右治獄,仍依元豐例增置官屬。
八月,壬申,封彰信軍節度使宗景為濟陰郡王。
甲申,诏:“呂大防等永不得引用期數及赦恩叙複。
”
時将大飨肆赦,章惇先期言:“此數十人,當終身勿徙。
”故有是诏。
嗣濮王宗愈卒,谥恭憲。
乙酉,錄趙普後希莊為閤門祗候。
九月,甲午,以安定郡王宗綽為嗣濮王。
壬寅,告遷神宗神禦于景靈宮顯承殿。
知陳州範純仁,聞呂大防竄居遠州,終身勿徙,欲齋戒上疏申理之,所親勸其勿為觸怒,萬一遠斥,非高年所宜,純仁曰:“事至于此,無一人敢言。
若上心遂回,所系大矣;如其不然,死亦何憾!”乃上言:“大防等所犯,亦因持心失恕,好惡任情,違老氏好還之戒,忽孟轲反爾之言。
然牛、李之禍,數十年淪胥不解,豈可尚遵前軌!大防等年老疾病,不習水土,炎荒非久處之地,又憂虞不測,何以自存!向來章惇、呂惠卿,雖為貶谪,不出裡居。
陛下以一蔡确之故,常轸聖念。
今趙彥若已死貶所,将不止一蔡确矣。
願陛下斷自淵衷,将大防等引赦原放。
”癸卯,出禦批曰:“範純仁立異邀名,沮抑朝廷已行之命,可落觀文殿大學士、知随州。
”帝始亦有意從所奏,章惇力主前議,且謂純仁同罪未錄,遂并責之。
戊申,加上神宗谥曰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
辛亥,大飨明堂,赦天下。
甲寅,遼主祠木葉山。
丙辰,遼命西京炮人、弩人教西北路漢軍,以準布未平故也。
章惇專權擅命,監察禦史常安民力折其奸。
惇遣所親語之曰:“君本以文學聞于時,奈何以言語自任,與人為怨?少安靜,當以左右相處。
”安民正色斥之曰:“爾乃為時相遊說邪!”林希權禮部尚書,安民言:“希為惇謀客,惇肆橫強很,皆希教之。
”又論:“蔡京奸足以惑衆,辨足以飾非,巧足以移動人主之視聽,力足以傎倒天下之是非,内結宦寺,外連台谏,合黨締交,以圖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