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平之山,豈曰懷忠,殆将邀福。
屢有告陳之迹,每連狂悖之嫌,雖僅上于印章,猶久留于裡第,偃蹇弗避,傲睨罔悛,緻帝意之未孚,昭星文而申譴。
言章繼上,公議靡容,固欲用恩,難以屈法。
宜褫師臣之秩,俾參宮保之官。
聊慰群情,尚為寬典。
”
丙寅,門下侍郎餘深罷。
深與蔡京結為死黨,京既去國,深不自安,上疏乞罷,乃以資政殿學士知青州。
六月,庚午,禦殿,複膳。
甲戌,遼主清暑于玉山。
乙亥,以張商英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
蔡京久盜國柄,中外怨疾。
見商英能立異同,更稱為賢,帝因人望而相之。
時久旱,彗星中天,商英受命,是夕彗不見,明日雨。
帝喜,因大書“商霖”二字以賜之。
癸未,夏國貢于遼。
壬辰,複向宗回為漢東郡王。
甲午,準布貢于遼。
乙未,慮囚。
丙申,門下侍郎薛昂罷為佑神觀使。
秋,七月,辛醜,诏權罷方田。
遼主谒慶陵。
己未,張商英言:“當十錢,自唐以來,為害甚明,行之于今,尤見窒礙。
蓋小平錢出門,有限有禁,故四方商旅物貨交易得錢者,必入中求鹽鈔、收買官告度牒,而馀錢又流布在街市,故官私内外,交相利養。
自當十錢行,一夫負八十千,小車載四百千。
錢既為輕赍之物,則告牒難售,鹽鈔非操虛錢而得實價則難行,重輕之勢然也。
今欲權于内庫并密院諸司借支,應于封樁金銀物帛并鹽鐵等,下令以當十錢盜鑄僞濫害法,半年更不行用;令民間盡所有于所在州軍送納,每十貫官支金銀物帛四貫文,擇其僞鑄者,送近便改鑄小平錢,存其如樣者,俟納錢足十貫作三貫文,各撥還元借處。
然後京城作舊錢禁施行,乃可議榷貨通商鈔法。
”
八月,庚午,張商英又言:“陛下奮發英斷,慨然欲救錢輕物重之弊,一旦發德音,下明诏,捐棄帑藏數千萬缗錢寶,改當十為當三。
令下之日,中外歡呼,萬口一舌。
然而奸邪之在内者,密倡其說曰:‘不久必複,可畜以待也。
’奸邪之在外者,曉民以掠美曰:‘當三則虧汝,當七則中矣。
’是以小民聽而和之,令出五十日,而猶未大孚也。
伏望陛下固志不移,使正議卒行,奸邪愧服,而消其兇悍不平之氣。
”
乙亥,以劉正夫為中書侍郎,侯蒙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承旨鄧洵仁為尚書右丞。
戊寅,省内外冗官。
庚辰,以資政殿學士吳居厚為門下侍郎。
丁亥,行内外學官選試法。
閏月,辛醜,诏:“諸路事有不便于民者,監司條奏之。
”
辛亥,遼主谒懷陵;己未,谒祖陵。
辛酉,诏戒朋黨。
以張閣知杭州。
閣思所以固寵,乃因辭日,乞自領花石綱事,自此應奉益繁矣。
壬戌,遼皇太叔和啰噶從獵于慶州,道卒。
九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甲戌,遼主命免行重九節禮。
冬,十月,丁酉,立貴妃鄭氏為皇後。
後,開封人,本欽聖殿押班。
初,帝為端王,常朝欽聖太後,太後命後供侍;及帝即位,遂以賜帝。
後性謹,善順承帝意,好觀書,章奏能自制。
帝愛其才,竟立為後。
蔡京之免,知樞密院事鄭居中自許必得相,帝覺之,不果用。
至是複以外戚罷為觀文殿學士、中太一宮使。
戊戌,以吳居厚知樞密院事。
太白晝見。
遼主駐藕絲澱。
十一月,丁卯,祀圜丘,大赦;改明年元曰政和。
甲戌,罷拱州為襄邑縣。
戊寅,诏通州安置人陳瓘與自便。
初,瓘自合浦放還,居四明。
而其子正彙幹至馀杭,适聞蔡崇盛詫蔡京有動搖東宮之語,正彙即日自陳于杭帥蔡薿。
薿方結京為死黨,遂執正彙送京師,而飛書告京,俾預為計。
事下開封府制獄,知開封李孝稱,酷吏也,乃并下明州捕瓘。
士民哭送之,瓘不為動,既就獄,顧其子笑曰:“不肖子煩吾一行。
”孝稱脅瓘使證正彙之妄,瓘曰:“正彙聞京将不利于社稷,傳于道路,遽自陳告,瓘所不知。
忘父子之恩而指其為妄,則情所不忍;挾私情以符合其說,又義所不為。
況不欺不二,平昔所以事君教子,豈于利害之際有所貪畏,自違其言乎!蔡京奸邪,必為國禍,瓘固嘗論于谏省,亦不待今日語言間也。
”時内侍黃經臣監勘,聞所對,失聲歎息,謂瓘曰:“主上正欲知實狀,右司第依此置對。
”獄具,竟坐正彙以所言過實,流竄海島,而瓘亦有通州安置之命。
至此方許其自便。
十二月,己酉,遼诏明年改元天慶。
庚戌,改谥靖和皇後為惠恭。
以呂惠卿為觀文殿學士、知大名府。
罷内藏東北出剩鹽鈔及六路上供錢鈔。
是歲,夔州江水溢。
海水清。
出宮女四百八十六人。
南丹州内附。
遼境内大饑,惟保靜軍馬人望所治,粒食不阙,路不鳴桴。
遙授人望為彰義軍節度使。
時谷價翔踴,宿衛士多不給,蕭托斯和出私廪周之;旋召知南院樞密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