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衆所共知。
以至尚書省事,多不取旨,直行批下,以作陛下之威;重祿厚賞,下結人心,以作陛下之福。
林摅跋扈之黨,而置之政本之地;宋喬年奸雄之親,而置之尹京之任。
考之以心,揆之以事,其志有不可量者。
今盤旋辇毂,久而不去,其情狀已可見矣。
”太學生陳朝老複疏京惡十四事,乞投畀遠方,皆不報。
是歲,江、淮、荊、浙、福建大旱,自六月不雨至于十月。
秦、鳳、階、成饑,發粟振之,蠲其賦。
陝州、同州黃河清。
遼放進士劉桢等九十人。
大觀四年遼乾統十年
春,正月,庚子朔,中丞吳執中言:“竊聞迩來諸路以八行貢者,如親病割股,或對佛然頂,或刺臂出血,寫青詞以禱,或不茹葷,嘗誦佛書,以此謂之孝。
或嘗救其兄之溺,或與其弟同居十馀年,以此謂之悌。
其女适人,貧不能自給,取而養之于家,為善内親。
又以婿窮窭,收而教之,為善外親。
此則人之常情,仍以一事分為睦姻二行。
嘗一遇歉歲,率豪民以粥食饑者,而謂之恤。
夫粥食饑者,乃豪民自為之而已,獨謂之恤,可乎?又有嘗收養一遺棄小兒,嘗救一跛者之溺,而以為恤。
如此之類,不可遽數。
伏願下之太學,俾長二、博士考以道藝,别白是非,澄去冒濫,勿使妄進。
申饬郡縣長吏及學事司察驗行實,有其人則舉,無其人勿以妄貢,務在奉承诏旨,不失法意。
”從之。
辛醜,遼主預行立春禮,如鴨子河。
癸卯,诏新置河東、河北、陝西諸監罷改鑄當十錢。
辛酉,诏:“士庶拜僧者,論以大不恭。
”
丁卯,夏人入貢。
呂惠卿降授正奉大夫。
侍禦史毛注劾惠卿上表謝複官,用《詩》、《風雨》及《青蠅》、《節南山》章句,以古君子自處而以亂世方盛時,罪不可赦,故有是命。
二月,庚午朔,遼主駐大魚泺。
辛未,以張商英為資政殿學士、中太一宮使。
初,商英起知杭州,過阙入對,言:“神宗修建法度,務以去害興利而已。
今城一一舉行,則盡紹述之美。
法若有弊,不可不變,但不失其意足矣。
”
戊寅,議禮局奏:“修成《大觀禮書》二百三十一卷,《祭服制度》十六卷,《制服圖》一冊,據經稽古,酌今之宜,以正沿襲之誤。
又别為《看詳》十二卷,《祭服看詳》二冊。
”诏行之。
庚辰,罷京西錢監。
己醜,以餘深為門下侍郎,資政殿學士張商英為中書侍郎,戶部尚書侯蒙同知樞密院事。
帝嘗從容問蒙曰:“蔡京何如人也?”蒙對曰:“使京正其心術,雖古賢相何以加?”京聞而銜之。
蒙,高密人也。
壬辰,罷河東、河北、京東鑄夾錫錢。
癸巳,诏:“方田之法,均賦惠民。
訪聞近歲以來,有司推行怠惰,監司督察不嚴,賄賂公行,高下失實。
可嚴饬所部,仍仰監司覺察。
”
三月,庚子,募饑民補禁卒。
诏:“醫學生并入太醫局,算入太史局,書入翰林書藝局,畫入翰林畫圖局,其學官等并罷。
”
甲寅,敕所在振恤流民。
癸亥,诏:“罪廢人稍加甄叙能安分守者,不俟滿歲,各與叙進,以責來效。
”
丙寅,賜上舍生十五人及第。
戊辰,诏:“上書邪下等人,可依無過人例,今後改官升任,并免檢舉。
”
夏,四月,丙子,五國部長貢于遼。
己卯,班樂尺于天下。
癸未,蔡京上所修《哲宗實錄》。
丙戌,遼主預行再生禮。
癸巳,獵于北山。
丙申,立感生帝壇。
丁酉,诏修《哲宗正史》。
五月,壬寅,停僧牒三年。
丁未,彗出奎、婁。
甲寅,立詞學兼茂科。
帝以宏詞科不足以緻文學之士,改立此科,歲附貢士院試,去檄書而增制造,中格則授館職,歲不過五人。
丙辰,诏以彗見,避殿,減膳,令侍從官直言指陳阙失。
戊午,赦天下。
壬戌,改廣西黔南路為廣南西路。
癸亥,治廣西妄言拓地罪,追貶帥臣王祖道為昭信軍節度副使,放張莊于永州。
先是禦史張克公奏論:“蔡京頃居相位,擅作威福,權震中外。
輕錫予以蠹國用,托爵祿以市私恩。
謂财利為有馀積,皆出誕謾;務誇大以興事功,肆為搔擾。
援引小人,以為朋黨;假借姻娅,布滿要途。
以至交通豪民,興置産業;役天子之将作,營葺居第;用縣官之人夫,漕運花石。
曾無尊主庇民之心,惟事豐已營私之計。
若是之類,其事非一,已有臣僚論列,臣更不敢具陳。
至若名為祝聖壽而修塔以壯臨平之山勢,托言灌民田而決水以符興化之谶辭;緻侄俣之告變而謬為心疾,受孟诩之誣言而與之官爵;趙真欲輔之以妖術,張大成竊伺其奸意。
駭動遠迩,聞者寒心,皆足以鼓惑天下,為害之大者也。
”
甲子,诏:“蔡京特降授太子少保,依舊緻仕,在外任便居住。
”制略曰:“輕爵祿以市私恩,濫錫予以蠹邦用,借助姻娅,密布要途,聚引兇邪,合成死黨。
以至假利民而決興化之水,托祝聖而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