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責。
遼主駐藕絲澱。
烏爾古德勒部叛遼,遼主以耶律棠古為烏爾古節度使。
至部,谕降之,遂出私财及發富民積以赈其困乏,部民大悅。
加鎮國大将軍。
十一月,壬戌,诏:“上書邪等及曾經入籍人,并不許試學官。
”
丙子,臣僚言迩英講經,其音釋意義,當并以王安石等所進經義為準,從之。
乙酉,京畿提舉學事林震乞自今應以八行延入縣學者,并以州學外舍生例給食,從之。
十二月,己酉,诏台谏以直道核是非,毋憚大吏,毋比近習。
辛亥,廢鎮州,升瓊州為靖海軍。
乙卯,臣僚言:“陳瓘《尊堯集》十卷,大綱取《日錄》之事,解釋成文,有論及王安石事。
臣雖不見其全文,但瓘在建中靖國間,嘗以安石《日錄》為不然。
昨來大慮領政典局,知瓘素有異論,欲助成非謀,故下瓘家取索。
望特旨嚴賜禁約,不得傳習;如有已曾傳錄之家,并乞立限繳納,仍下瓘家取索稿本,一切焚毀。
”诏依奏。
遼以知黃龍府事蕭烏納為東北路統軍使。
上書曰:“臣治與女直接壤,觀其所為,其志非小,宜先其未發,舉兵圖之。
”章數上,皆不聽。
燕人馬植,本遼大族,仕至光祿卿,行污而内亂,不齒于人。
童貫使遼,道盧溝,植夜見其侍史,自言有滅燕之策,因得見貫。
貫與語,大奇之,載與俱歸,易姓名曰李良嗣,薦諸朝。
植即獻策曰:“女直恨遼人切骨,而天祚荒淫失道,本朝若自登、萊涉海,結好女直,與之相約攻遼,其國可圖也。
”議者謂祖宗以來雖有此道,以其地接諸蕃,禁商賈舟船不得行,百有馀年矣,一旦啟之,懼非中國之利,不聽。
帝召植問之,植對曰:“遼國必亡。
陛下念舊民遭塗炭之苦,複中國往昔之疆,代天譴責,以治伐亂,王師一出,必壺漿來迎。
萬一女直得志,先發制人,事不侔矣。
”帝嘉納之。
賜姓趙氏,以為秘書丞。
圖燕之議自此始。
政和二年遼天慶二年
春,正月,己未朔,遼主如鴨子河。
甲子,制:“上書邪等人并不除監司。
”
丁醜,五國部長朝于遼。
癸未,诏:“釋教修設水陸及祈禳道場,辄将道教神位相參者,僧尼以違制論;主者知而不舉,與同罪。
著為令。
”
二月,戊子朔,诏:“太子太師緻仕蔡京,兩居上宰,輔政八年,首建紹述,勤勞百為,降秩居外,洊曆歲時。
況元豐侍從被遇神考者,今則無幾,而又累經恩霈,理宜優異。
可特複太師,仍為楚國公,賜第京師。
”
丁酉,遼主如春州,幸混同江釣魚,界外生女直部長在千裡内者,以故事皆來朝。
适遇頭魚宴,酒半酣,遼主臨軒。
命諸部長次第起舞。
獨阿古達辭以不能,谕之再三,終不從。
它日,遼主密謂北院樞密使蕭奉先曰:“前日之燕,阿古達意氣雄豪,顧視不常,可托以邊事誅之,否則必诒後患。
”奉先曰:“粗人不知禮義,無大故而殺之,恐傷向化之心。
假有異志,蕞爾小國,亦何能為!”遼主乃止。
阿古達之弟烏奇邁等,嘗從遼主獵,能呼鹿、刺虎,遼主喜,辄加官爵。
庚子,以婉容崔氏為賢妃。
三月,乙亥,诏蔡京到阙,朝見,引對,拜數特依元豐中文彥博例,許依舊服玉帶,遇六參日趁赴起居,在大班退,親王後入。
己卯,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莫俦等七百三十人。
夏,四月,己醜,诏縣令以十二事勸農于境内,躬行阡陌,程督勤惰。
辛卯,複行方田。
日中有黑子,乍二乍三,如栗大。
甲午,燕蔡京等于太清樓,帝親為之記。
京又上記,備言宮室服玩之盛。
庚戌,以何執中為司空。
壬子,诏衡州安置張商英許自便。
蔡京言:“商英譴責遠方,雖其所犯醜惡,而臣與之同遇先帝,出入三朝,薄自情契,拳拳之私,敢以此請。
”故有是命。
五月,己巳,蔡京落緻仕,以太師三日一至都堂議事,以尚書省令廳為治所,仍押敕劄。
知永嘉縣虞防言:“朝廷昨行當十錢,最富國便民之良法也,所貴推行之得其人而已。
前日異議之人,務快一日之私,上欺天聽,改為當三,亦誤國之一也。
望特許興複,以便上下。
”诏:“虞防除名勒停,送循州編管。
”
癸未,蔡京言:“門下省乃覆駁之地,臣乃兼而冒處,實有妨嫌,委紊官制,望許臣免書門下省文字。
”從之。
舊制,凡诏令皆中書、門下議,而後命學士為之。
至熙甯間,有内降手诏,不由中書、門下共議,蓋大臣有從陰中而為之者。
及蔡京專政,患言者議己,乃作禦筆密進,而丐帝親書以降,謂之禦筆手诏,違者以違制坐之。
事無巨細,皆托而行,至有不類帝劄者,群下皆莫敢言。
自是貴戚近臣争相請求,至使中人楊球代書,号曰“書楊”雲。
臣僚上言,以科舉廢罷縣學歲升之法非便,诏:“自今并依大觀三年四月以前指揮;其後降指揮,更不施行。
”
六月,己醜,以資政殿學士餘深為門下侍郎。
庚寅,遼主清暑于南崖。
甲午,和州回鹘貢于遼。
甲辰,準布貢于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