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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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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将士直突呼叫,入至殿門,誠為不知理道。

    ” 勝非退,見光世已下于都堂,世忠曰:“金人固難敵,若苗傅,但有少許漢兒,何足畏者!”勝非曰:“請太尉速追讨,毋令過江。

    ” 癸醜,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兼禦營使朱勝非,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洪州,從所請也。

    勝非在相位凡三十三日。

     資政殿學士、大中大夫、同簽書樞密院事呂頤浩遷宣奉大夫、守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兼禦營使,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李邴守尚書右丞,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事鄭瑴進簽書樞密院事。

     監察禦史陳戩鞫王世修于軍中,具伏同苗傅等謀亂狀,诏斬于市。

     苗傅犯桐廬縣。

     起複定國軍承宣使、帶禦器械、鄜延路馬步軍總管、禦營平寇左将軍韓世忠為武勝軍節度使,充禦營左軍都統制;甯武軍承宣使、帶禦器械、秦鳳路馬步軍副總管、禦營前軍統制張俊為鎮西軍節度使,充禦營右軍都統制;秘閣修撰、知平江府湯東野充徽猷閣待制;朝奉大夫、知常州周杞充右文殿修撰:自馀将佐,鹹進官二等。

    張浚言:“迪功郎呂摭,自城中以蠟書陳二兇反狀;進士呂擢,掌文字有勞。

    ”得旨,摭改京秩,擢命以官。

     始,王淵識韓世忠于微時,待之絕等,至是世忠為請地厚葬,經紀其家。

    久之,诏贈淵開府儀同三司;而康履亦贈官,谥榮節。

    淵死年五十三。

     斬禦營中軍統制官、權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吳湛。

     初,帝見韓世忠,握手語曰:“吳湛最佐逆,尚留朕肘腋,能先除乎?”世忠曰:“此易與耳。

    ”時湛已不能自安,嚴兵為備。

    世忠詣湛,與語,手折其中指,遂執以出;門下兵衛驚擾,世忠按劍叱之,無敢動者。

    诏戮湛于市。

    以統制官辛永宗為帶禦器械、充禦營使司中軍統制。

     乙卯,赦天下。

    舉行仁宗法度,錄用元祐黨籍。

    嘉祐法有與元豐不同者,賞格聽從重,條約聽從寬。

    系石刻黨人,并給還元官職及合得恩澤。

    諸路上供木炭、油、蠟之類,有困民力非急用之物者并罷。

    天下民庶,許置弓弩,技精者保試推恩。

     丙辰,苗傅至白沙渡,所過焚橋梁以遏王師,劉光世遣其前軍統制王德助喬仲福讨之。

     丁巳,诏:“自崇甯以來,内侍用事,循習至今,理宜痛革。

    自今内侍不許與主兵官交通、假貸、饋遺及幹預朝政;如違,并行軍法。

    ” 苗傅犯壽昌縣,所至掠居人,黥以為軍。

     戊午,統制官喬仲福追擊苗傅至梅嶺,與戰,敗之,傅走烏石山。

     庚申,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呂頤浩改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仍兼禦營使;尚書右丞李邴參加知政事。

     時言者複引司馬光并三省狀,請舉行之,诏侍從、台谏議。

    禦史中丞張守言:“光之所奏,較然可行。

    若便集衆,徒為紛紛。

    ”頤浩乃請以尚書左右仆射并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門下、中書侍郎并為參知政事,尚書左右丞并減罷。

    自元豐改官制,肇三省,凡軍國事,中書揆而議之,門下審而覆之,尚書承而行之,三省皆不置長官,以左右仆射兼兩省侍郎。

    二相既分班進呈,自是首相不複與朝廷議論。

    宣仁後垂簾,大臣覺其不便,始請三省合班奏事,分省治事,曆紹聖至崇甯,皆不能改。

    議者謂門下相既同進呈公事,則不應自駁已行之命,是東省之職可廢也。

    及是帝納頤浩等言,始合三省為一,始祖宗之故。

     宰相呂頤浩、知樞密院事張浚言:“今天下多事,宜命庶僚各舉内外官及布衣隐士材堪大用之才,擢為輔弼,協濟大功。

    ”诏行在職官各舉所知以聞。

     權罷秘書省,廢翰林天文局,并宗正寺歸太常,省太府、司農寺歸戶部,鴻胪、光祿寺、國子監歸禮部,衛尉寺歸兵部,太仆寺歸駕部,少府、将作、軍器監歸工部,皆以軍興并省也。

     秘書少監方訚罷為秘閣修撰、知台州,其馀丞、郎、著作、正字十馀人,皆出守或奉祠而去。

    于是館、學、寺、監盡廢,士人外召而至者,率以尚書郎處之,郎選始輕矣。

     減尚書六曹吏,自主事至守當官凡四等,定為九百二十人。

    吏部七司,三百五十九;戶部五司,二百八十八;禮部四司,五十六;兵部四司,一百三十五;刑部四司,六十三;工部四司,一十九;其分案總為一百七十有三。

     苗傅犯衢州,守臣胡唐老據城拒之。

    大雨雹,城上夭石俱發,不克攻,遂引去。

     辛酉,武泰軍節度使、知大宗正事仲綜,請自江甯府移司虔州,許之。

    未幾,仲綜薨,追封平原郡王。

     癸亥,喬仲福、王德至衢州。

     丙寅,诏:“諸路靖勝軍并撥隸禦營右軍都統制張浚。

    ” 苗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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