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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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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缯賞之,所得亡慮數倍。

    其後阿永所中之數,歲增不已,政和末,始立定額。

    每歲冬至後,蠻以馬來州,遣官視之,自江門寨浮筏而下,蠻官及放馬者九十三人,悉勞飨之,帥臣親與為禮。

    諸蠻從而至者幾二千人,皆以筏載白椹、茶、麻、酒、米、鹿豹皮、雜氈蘭之屬,博易于市,留三日乃去。

    馬之直雖約二十千,然揆以銀、彩之直,則每匹可九十馀千,自夷酋已下所給馬直及散犒之物,歲用銀帛四千馀匹兩,鹽六千馀斤。

    銀則取于夔之涪州及大甯,物、帛則果、遂、懷安。

    凡馬之死于漢地者,亦以其直償之。

     辛亥,禦前忠銳第七将徐文叛,奔僞齊。

     文以所部屯明州城東,朱師闵将至,文覺之,夜以所部泛海舟而遁。

    未明,至定海縣,忠銳第八将、武德郎趙琦以本軍沿海拒敵,文乃去。

    沿海制置仇悆率諸将追之,不及。

     壬子,起複檢校太傅、江東宣撫使劉光世再起複,以光世丁内艱故也。

     五月,乙卯,帝谕大臣曰:“朕省閱天下事,日有常度,每退朝,閱群臣及四方章奏,稍暇即讀書史,至申時而常程皆畢,乃習射,晚則複覽投匦封事,日日如是也。

    ” 丙戌,武翼郎、閤門宣贊舍人、權河南鎮撫使翟琮為利州觀察使。

     琮言道路梗澀,緩急無兵救援,請亦隸宣撫處置使張浚,許之,遂诏有司以來二萬石饷琮軍,且及李橫、牛臯、彭玘會兵牽制。

    時朝廷方嘉橫敢勇向前,命橫等直至京城,或徑往長安,與撫司夾擊。

     江西安撫大使趙鼎奏:“襄陽居江、淮上流,乃川、陝襟喉之地,以橫鎮撫,誠為得策。

    今聞橫、臯共起兵往東京,又聞僞齊亦會金人及遣李成領衆西去;恐緣此紛擾不定,橫烏合之衆,将不能禦,則決失襄陽,川、陝路絕,江、湖震動,其害可勝言哉!近有自襄陽來者,言橫正緣乏食兼無衣,則其出兵固非得已。

    望诏有司時有資給,使橫衣食足,則不假它圖,然後責其守疆待敵,不得因小利出兵,則可久之計矣。

    ”帝覽鼎奏,始憂之。

    于是蜀口金騎已退,而董先、牛臯皆失守南奔,行在未知也。

     丁巳,遣樞密院計議官任直清往襄陽、商、虢、河南撫谕,仍賜河南鎮撫司黃金百兩,為祭告諸陵之費。

     己未,權河南鎮撫使翟琮、權陝虢經略使董先言:“今歲臣等首同李橫東擊僞齊,京城震恐,複以無援,引兵而歸,思之痛迫。

     臣等所管之地,東至鄭州,西至京北,南涉僞境,北臨大河,亦得兩國虛實。

    但西南去宣撫司三千馀裡,東南去行在四千馀裡,外無應援,内乏糧儲,勢力孤絕。

    望選委重臣,于行朝宣撫司之中屯駐一司,以為聲援。

    ”诏報已令韓世忠充宣撫使,領大軍屯淮南。

     辛酉,诏築第百間以居南班宗室,仍以睦親宅為名。

     故朝請大夫歐陽棐贈直秘閣,以元祐黨人故也。

     錄故樞密副使包拯曾孫嗣直為迪功郎。

     丁卯,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以大軍至桐廬縣,而魔賊缪羅與其徒八人已就招。

    诏沂中招捕馀黨;宣谕官胡蒙,請榜谕其徒,能自首者免罪。

    既而沂中捕斬其徒九十有六人,诏沂中以舊官領保信軍承宣使。

     敵之始作也,鳳林巡檢、保義郎章甫,淳安尉、右迪功郎曹作肅,指使、保義郎徐詹,皆為所害;後各官其家一人。

     乙亥,天申節,韓世忠進生鹿,帝不欲卻,谕輔臣,将放之山林以适物性。

     樞密院言:“已遣使詣大金議和,恐沿邊守将辄發人馬侵犯齊界,理宜約束。

    ”诏:“出榜沿邊曉谕,如敢違犯,令宣撫司依法施行。

    ” 丙子,金房鎮撫使王彥遣兵複金州。

     初,金兵既還,彥遣本司統制官、武節郎許青,以所部千三百人出漢陰縣,京西南路安撫使周貴迎戰,青引兵橫擊,大敗之,貴僅以身免,遂複金州。

    又敗金兵于洵陽,乃棄均、房去。

    時軍食益艱,張浚乃以彥兼宣撫司參議,駐兵達州,而留統制官、武功大夫格禧以兵三千守金、房。

     庚辰,江西安撫大使趙鼎言:“嶽、鄂為沿江上流控扼要害。

    鄂州雖有帥臣及軍萬馀,其間大半皆烏合之衆,以至器械未備,萬一有警,難以枝梧。

    欲候虔賊既平,令嶽飛以全軍往嶽、鄂屯駐,不惟江西藉其聲援,可保無虞,而湖南、二廣亦獲安妥。

    ”诏俟飛平江西、湖廣賊畢聽旨。

    時朝廷聞李橫失利,乃诏橫等屯駐,非奉朝旨,毋得進兵。

     辛巳,罷宣撫司便宜黜陡。

     初,張浚既受黜陡之命。

    事重者敕行之。

    參知政事席益、簽書樞密院徐俯大不平,指以為僣。

    及是浚還行在而王似等代之,故有是旨。

     故承議郎胡端修,贈直秘閣,以元符上書入籍故也。

     六月,甲申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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