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海,以醪米饋之。
秦桧令本軍月具鼎存亡申尚書省,鼎知之,遣人呼其子汾,謂之曰:“桧必欲殺我,我死,汝曹無患,不爾,誅及一家矣。
”乃不食而卒,年六十三。
四方聞之,有泣下者。
乙巳,直秘閣、知臨安府沈該為尚書禮部侍郎,權工部侍郎趙不棄充敷文閣待制、知臨安府。
丙午,召龍圖閣學士、知紹興府詹大方為工部尚書。
戊申,以該為賀大金正旦使,閤門宣贊舍人蘇晔副之;大方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容肅副之。
己未,寶文閣學士王奂提舉萬壽觀。
奂知平江府,以疾請奉祠,而兩浙轉運判官湯鵬舉奏其應辦國信,每事豐腆,并無遺阙,乃有是命。
奂至行在數日卒,贈右銀青光祿大夫,賜銀絹五百匹兩,例外官子孫一人,官給葬事。
九月,乙醜,戶部具到諸路月樁錢數。
帝曰:“科斂之煩,富者猶不能堪,下戶何所從出!若計諸州羨馀以減月樁錢,誠寬民力。
”
甲戌,右朝散郎、直秘閣呂摭,除名,梧州編管。
秦桧追恨頤浩不已,使台州守臣曹惇求其家陰事。
會摭妻姜氏告摭丞其庶弟之母,送獄窮治,摭懼罪陽瘖,乃以衆證定罪,于是一家破矣。
丙子,資政殿學士、四川宣撫副使鄭剛中罷。
先是殿中侍禦史餘堯弼,劾“剛中天資兇險,敢為不義,專與異意之徒合為死黨。
妄用官錢,縱使遊士搖唇鼓舌,變亂黑白。
四川都轉運司,蓋總四路财計以贍軍須也,俾乘間上書,并歸宣司,則是制軍、制食通而為一,雖密院、戶部不得如此,祖宗維持諸路之計,于此掃地。
不知剛中封靡自植,欲以何為?總領司建置之意,蓋與諸路一體,剛中怒形于色,不欲總司舉職,朝廷不得已為之易置,則又揚言以為己能。
自古跋扈藩鎮敢如此否?”章未報,堯弼又奏剛中奢僣、貪饕、妄作威福、罔上不忠、敗壞軍政五罪,乃有是命,仍令剛中于鄂州聽旨,其随行軍實,令湖廣總領所交割,具數申省,軍兵令都統制田師古拘收,押還本司。
是月,金主出獵至陰山之北,遂至西京。
太保、右丞相宗固薨,以都元帥宗弼為太師、領三省事,都元帥、領行台尚書省事如故。
以平章政事完顔勖為左丞相兼侍中,都點檢宗賢為右丞相兼中書令,行台右丞相劉筈、左丞蕭仲恭為平章政事,李德固為尚書右丞,秘書監蕭肄為參知政事。
冬,十月,辛卯朔,日有食之。
癸卯,诏建太一宮于行在。
自駐跸以來,歲祀十神太一于惠照僧舍。
言者以為未稱欽崇之意,乃作宮焉。
甲辰,秦桧進呈殿前、馬、步三司管軍扈衛十年,取旨推恩。
帝曰:“往日将帥出戰立功,時有遷轉。
今休兵日久,如已建節者,固不較計,其它豈無升進之望!當有以系其心,且使後來者知勸。
”
丁未,诏:“太常少卿歲以春秋二仲薦獻紹興府園陵攢宮,季秋令監察禦史按視。
”
己酉,少保、甯遠軍節度使、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為少傅,以扈衛十年推恩也。
壬子,金平章行台尚書省事奚寶卒。
十一月,丁卯,權禮部侍郎周執羔,請複賜新及第進士聞喜宴于禮部貢院,從之。
癸酉,金以工部侍郎布薩達蔓為禦史大夫。
乙亥,左奉議郎洪适、右朝散郎、通判濠州曾恬并罷。
适通判台州,與守臣曹惇不相能。
恬,公亮孫也,為大宗正丞。
秦桧專政,士方求媚以取要官,而恬自守無所诎。
殿中侍禦史餘堯弼,論适奸險強暴,得自家傳,在台州貪墨逾濫;恬縱脫不檢,自謂趙鼎門人,常懷怨望,遂绌之。
既而恬又坐擅興工役貶秩。
己卯,金主命減常膳羊豕五之二。
癸未,金以尚書左丞宗憲為行台平章政事,以同判大宗正事亮為尚書左丞。
是月,金主複歸上京。
時右丞亮務攬權柄,用其心腹為省台要職,引蕭裕為兵部侍郎。
一日,因召對,語及太祖創業艱難,亮嗚咽流涕,金主以為忠。
十二月,丁未,郭武郎、閤門祗候張昂充東南第十四将。
甲寅,資政殿學士鄭剛中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桂陽臨居住。
先是殿中侍禦史餘堯弼,再論:“剛中抗命偃蹇,遲留不行。
四川自建炎之後,惟知宣撫之尊,蓋以去朝廷遠,能自立威福故也。
方今中興總攬權綱之時,而剛中乃爾怙權傲慢,請亟賜竄責,以為臣子不忠之戒。
”右正言巫伋複論剛中四罪,以為:“驺導儗于乘輿,賄賂溢于私帑,暴無名之斂以重困吾民,告不根之謗以恐動遠俗。
既被召命,不即引道,而密遣爪牙,窺伺朝政。
”故有是命。
丙辰,金主使金吾衛上将軍、殿前左副都點檢完顔宗藩,安遠大将軍、充東上閤門使吳前範,來賀來年正旦。
戊午,金參知政事韓昉罷,以兵部尚書秉德為參知政事。
金主未有子嗣,而皇後妒忌。
群臣莫敢言。
右丞相宗賢勸金主選後宮以廣繼嗣,金主乃遣使挾相士,下兩河諸路選民間室女,得四千馀人,皆令入宮。
宗賢于皇後為母黨,後專政,宗賢未嘗依附,論事無顧忌,後以此怨之。
是歲,夏改元天盛。
策舉人,始立唱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