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進呈經界事訖。
帝曰:“諸州月樁錢,昨已例減,要當盡行除罷。
”秦桧即谕戶部侍郎李椿年、宋贶以經總錢措置贍軍。
乙亥,金以左丞相宗賢為太師、領三省事、兼都元帥。
庚辰,金遺金吾衛上将軍、殿前右副都點檢召守忠,昭武大将軍、同知宣徽院事劉君诏,來賀來年正旦。
先是金左丞相亮之為中京留守也,與明安蕭裕善。
裕傾險敢決,亮每與論天下事,裕揣亮有觊觎心,密謂亮曰:“先太師為太祖長子,德望如此,人心天意,宜有所屬。
公誠有志舉大事,願竭力以從。
”亮喜之,數相薦引,由兵部侍郎遷同知南京留守,改北京同知留守事。
時金舊臣宗弼既殁,皇後益攬事權。
奚人蕭肄,有寵于金主,複谄事皇後,恣行不法。
亮内蓄逆謀,無所顧畏。
尚書省令史高懷貞素與亮狎昵,亮嘗與各言所志,亮曰:“吾志有三:國家大事,皆自我出,一也;帥師伐國,執其君長,問罪于前,二也;得天下絕色而妻之,三也。
”由是小夫、佞人皆知其志。
是歲,夏複建内學,選名儒主之。
增修律成,賜名曰《新律》。
紹興十九年金皇統九年,十二月,改天德元年。
己巳,一一四九年
春,正月,甲申朔,帝以太後年七十,即宮中行慶壽禮。
丁亥,诏信陽軍撥隸淮西。
己醜,北使召守忠等辭行,置酒垂拱殿。
時在上辛祈谷緻齋之内,禮官援治平故事請用樂,從之。
自是以為例。
戊戌,金太師、領三省事、都元帥宗賢罷。
以領行台尚書省事勖為太師、領三省事,以同判大宗正事充為尚書左丞相,亮兼元帥。
亮生日,金主使近侍大興國賜物,皇後亦有所附賜,金主知之,不悅,杖興國百,追還其賜物。
亮由此愈不自安。
充,宗幹長子也,尋薨。
丙午,金以右丞相亮為左丞相,以判大宗正事宗本為尚書右丞相,以左副元帥宗敏為都元帥,以南京留守宗賢為左副元帥兼西京留守。
己酉,宗賢複為太保、領三省事。
二月,甲寅,金以會甯牧唐古辨複為尚書左丞,以尚書左丞禀為行台平章政事。
甲子,複置雷州遂溪縣。
庚辰,帝謂輔臣曰:“每歲市馬,悉付鎮江王勝軍而未見孳生之數。
宜分送諸軍,仍立賞罰。
”于是歲發川馬二百匹進禦,而以四千匹付江上諸軍,鎮江、建康、荊、鄂軍七百五十,江、池軍各五百,又以秦馬三千五百付三衙,殿前司千五百,馬、步各千。
自是歲為定例。
三月,癸未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
帝不視事,百官守職,過時乃罷。
甲申,诏:“皇太後慶壽,親屬各進官一等,慈甯殿官推恩有差。
”
庚子,帝谕大臣曰:“淮甸久平,宜加經理。
民複業者,令守令多方恤之,使盡力田畝,數年後方可起稅。
”
辛醜,金以尚書右丞相宗本兼中書令,以左丞相亮為太保、領三省事。
亮益求名譽,引用勢望子孫,結其歡心,金主不悟。
甲辰,诏責授濠州團練副使、複州安置鄭剛中,許用議減,特免禁锢,移封州安置。
初,秦桧怒剛中不已,捕其子右承務郎良嗣,與将吏賓客即江州同系,遣大理寺丞湯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往鞫其事,掠治無全膚。
獄成,剛中坐任四川宣撫副使日,被旨收捉過界偷馬盜賊,全不遵奉,凡事幹邊界,常是懷奸異議,陰與見罪籍人符合交通,沮害國事;又,辄違朝命,出賣度牒,收錢五十五萬馀缗;又,專辄起置錢監鑄錢,擅便支使;及違法請過供給廚食等錢一萬三千馀缗入己;剛中欲并都轉運司入宣司,遂将錢物贈移士人,令赴行在上書開陳,既并運司,違法私使過錢十二萬馀缗;及有诏置總領錢糧官,剛中不喜,豫作緣故,收樁隐匿,計四千馀萬缗;又欲歸怨朝廷,乃說谕統兵官,令為總領,盡數交并錢物,無可送遺;及被旨令赴行在,乃忿怒遷延,收匿劄子,不即起發,多帶官物,在路妄用;法當死,特有是命。
良嗣貸死,送柳州。
右朝請郎張漢之,嘗主管宣撫司機宜文字,坐依随剛中,亦除名,送賓州編管。
右奉議郎趙士祃,嘗通判荊南府,坐不即拘收剛中随軍錢物,特除名。
右武大夫、開州刺史、禦前中部統領官張仲,亦坐依随剛中,追橫行一官,勒停,送本軍自劾。
即日擢允恭尚書刑部員外郎,仲堪倉部員外郎。
剛中至貶所,守臣左朝請郎趙成之希桧意,每窘辱之,剛中竟卒于貶所。
夏,四月,乙卯,權禮部陳誠之,權知閤門事孟思恭,賀金主生辰還。
秦桧白帝曰:“大金書詞丁甯,盟好甚切。
”帝曰:“此番待奉使愈周至,館舍極宏壯,思恭等所得馬亦皆上驷,可知其永好之意也。
”
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