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宗室铨試法。
六月,庚子,以武德郎令擡為金州觀察使,封安定郡王。
辛醜,帝曰:“雨止,歲事有望。
”虞允文曰:“麥已食新,米價日減。
”帝曰:“今歲再得一稔,想見粒米狼戾,更得二年,便有三年之蓄。
仍須嚴切戒約,隻置場和籴,聽百姓情願入中,不得纖毫科擾。
”
壬寅,蠲兩淮歸正人撮收課子。
淮東巡尉有縱逸歸正戶口過淮者,奪官有差。
國子司業劉焞,嘗移書宰相,言張說不當用,出為江西轉運判官。
朝辭,論州縣窮空無備及當今利害,帝曰:“江西旱荒之馀,州縣亦是無備,亦多由官吏非其人。
”旋命赈江西饑。
丙午,傅自強言父察遇害于燕山,乞賜谥,特賜谥忠肅。
甲寅,金主如金蓮川。
秋,七月,己巳,臣僚言:“祖宗馬政、茶馬司,并專用茶、錦、絹博易,蕃、漢皆便,近茶馬司專用銀币,甚非立法之意。
況茶為外界必用之物,銀寶多出外界,甚非中國之利。
”诏四川宣撫司參舊法措置。
癸未,以曾觌為武泰軍節度使。
庚寅,知光州滕瑞奏:“遇天申聖節,臣自書‘聖壽萬歲’四字,約二丈馀,兼造三棚,高三丈馀,凡用絹五十匹,标背投進。
”帝曰:“滕瑞不修郡政,以此獻谀,特降一官。
”
是月,知廬州趙善俊言:“朝廷頃者分兵屯田,其不可者有三。
臣謂罷屯田有三利:習熟戰陳之兵,得歸行伍,日從事于教閱,一利也。
無張官置吏,坐以糜稍,無買牛散種以費官物,二利也。
屯田之田,悉皆膏腴,牛具屋廬,無一不具,以資歸正人,使之安居,三利也。
”诏:“廬州見屯田官兵并行廢罷,其田畝牛具,令趙善俊盡數拘收,給付歸正人請佃及募人租種。
”
金罷保安、蘭安榷場。
金主謂宰相曰:“夏國以珠玉易我絲帛,是以無用易我有用也。
”命罷之。
八月,庚子,度支朱儋言:“經總制錢,頃自諸州通判專收,歲入至一千七百二十五萬缗,繼命知州、通判同掌,而歲虧二百三十萬缗。
故向者版曹奏請專屬通判,其後又因臣僚乞委守臣,于是有知、通同共拘催分授酬賞之制。
夫州郡錢物,常患為守者侵欺,經制錢分隸之數,而多收系省以供妄費,今使知、通同掌,則通判愈不得而誰何。
請仍舊委之通判而守臣不預。
”從之。
既而戶部尚書楊倓言:“若令通判拘催,恐守臣不能協力,宜照乾道二年指揮,令知、通同共任責分賞。
”從之。
辛醜,臣僚言:“州縣被差執役者,率中下之戶,産業微薄,一為保正,鮮不破家。
昔之所管者,不過煙火、盜賊而已,今乃至于承文引,督租賦焉;昔之所勞者,不過橋梁、道路而已,今乃至于備修造,供役使焉。
方其始參也,饋諸吏則謂之‘辭役錢’,知縣迎送僦夫腳則謂之‘地理錢’,節朔參贊則謂之‘節料錢’,官員下鄉則謂之‘過都錢’,月認醋額則謂之‘醋息錢’。
複有所謂‘承差人’,專一承受差使,又有所謂‘傳帖人’,各在諸廳白直,實不曾承傳文帖,亦令就顧而占破。
望申嚴州縣,今後如敢令保正、副出備上件名色錢物,官員坐以贓私,公吏重行決配。
如充役之家不願親身祗應,止許顧承差人一名,馀所謂傳帖之類并罷。
”從之。
壬子,浙東提舉鄭良嗣言收籴常平尚少錢五萬三千二十馀貫,诏禮部紐計度牒給降。
乙卯,帝謂輔臣曰:“昨因檢《唐書·李吉甫傳》,見栖筠為常州刺史,值推瀳饑,浚渠,厮流江,境内遂豐稔。
不知流江遠近,可令浙漕及常州考求古迹以聞。
”
癸亥,兵部侍郎黃鈞論知人善任使,當察其人而取之,量其材而用之,帝曰:“朕以無心處之。
無心則明,無心則不偏,無心則無私。
”
甲子,著作佐郎丁時發言:“人君須平日奉天,得天助然後可以立大事。
”帝曰:“朕日夜念此,所謂‘某之禱久矣’。
”時發言近日多竭民力以事不急,陛下當恤民以固本,帝曰:“朕非特圖建功業,如漢文蠲天下租賦事,亦欲次第行之。
”
是月,四川水災,命赈之。
九月,戊辰,定江西四監鐵錢額,每歲共鑄三十萬貫,江州廣甯監、興國軍富民監各十萬貫,臨江軍豐馀監、撫州裕國監各五萬貫。
壬申,帝曰:“近時民俗,多尚奢侈,才遇豐年,稍遂從容,則華飾門戶,鮮麗衣服,促婚嫁,厚裝奁,惟恐奢華之不至,甚非所宜。
今年豐登,欲使民間各務儲積,仍趣時廣種二麥,以備水旱之用。
”
乙亥,诏王炎赴都堂治事。
丙子,金主還都。
初,帝命選谏官,虞允文以李彥穎、林光朝、王質對,三人皆鲠亮,有文學,為時所推重;帝不報,而用曾觌所薦者。
允文、梁克家争之,不從,允文力求去。
戊寅,以允文為少保、武安軍節度使、四川宣撫使,封雍國公。
丁亥,金鄜州李方等謀反,伏誅。
己醜,賜虞允文家廟祭器。
允文入辭,帝谕以進取之方,刻日會師河南。
允文言異時或内外不甚應,帝曰:“若西師出而朕遲回,即朕負卿;若朕已動而卿遲回,即卿負朕。
”帝用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