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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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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紀一百四十六∷起強圉作噩十月,盡屠維大淵獻四月,凡一年有奇。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 淳熙四年金大定十七年 冬,十月,戊辰,金州副都統制李思齊請官軍擇有才略智勇人,不次升擢,帝曰:“專用年限,則才者無以自見;許躐次升差,則兵官得人矣。

    ” 己巳,夏國進百頭帳于金,金主诏卻之境上。

    其使因邊臣求入,乃許之。

     丙子,诏:“陰雨多日,太理寺、臨安府并屬縣及兩浙西路諸州縣見禁罪人,在内委台官,在外委提刑,躬身檢察決遣;如路遠分委通判。

    杖已下并幹系等人,日下并行疏放。

    ” 丁醜,金制:“諸明安,父任别職,子年二十五以上,方許承襲。

    ” 己卯,趙雄言:“湖廣總領所歲有給降度牒定數,不知紹興年間不曾給降,亦自足用。

    豈紹興三十年創制以萬人為額之前,度牒初未行也!”帝曰:“朕甚不欲給降度牒,當漸革之。

    ” 庚辰,诏幸茅灘。

    上抽摘諸軍人馬按教,宰執、管軍、知閤、禦帶、環衛官,自祥曦殿戎服起居從駕,馀免。

     辛巳,金主謂宰臣曰:“今在位不聞薦賢,何也?昔狄仁傑起自下僚,力扶唐祚,使即危而安,延數百年之永。

    仁傑雖賢,非婁師德,何以自薦乎?” 癸未,金主謂宰臣曰:“近觀上封章者,殊無大利害。

    且古之谏者,既忠于國,亦以求名,今之谏者,為利而已。

    如戶部尚書曹望之,濟南尹梁肅,皆上書言事,蓋觊觎執政耳,其于國事,竟何所補!達官如此,況馀人乎!昔海陵南伐,太醫使祁宰極谏,至戮于市,本朝以來,一人而已。

    ” 十一月,乙亥,金州管内安撫司,申本州管保勝軍見阙衣甲。

    帝曰:“衣甲不可不理會。

    舊來主帥,令義士赤肉當敵,此何理也!” 丁酉,诏兩淮歸正人為強勇軍。

     戊戌,金複以圖克坦克甯為平章政事。

    金主欲以制書親授克甯,主者不知上意。

    乃克甯已受制,金主謂克甯曰:“此制朕欲授與卿,誤授之外也。

    ”又曰:“朕欲盡徙,卿宗族在山東者,居之近地。

    卿族多,官田少,無以盡給之,乃選其最親者。

    ” 庚子,以趙雄同知樞密院事。

     樞密院進内外諸軍繳申逃亡事故付身,帝曰:“近來軍中之弊,以漸而革。

    如逃亡事故付身,有家累者批鑿,無家累者焚毀,數年之間,免冒濫者多矣。

    ”趙雄曰:“如軍中升差與揀汰離軍之人,令赴密院審察,皆有去取。

    ”帝曰:“行之稍久,主帥自不敢用私,喜怒有所升黜也。

    ” 丙午,李川言:“近不許管軍官接見賓客,川自準聖訓,不敢妄見一人,遂斂衆怨,動生謗議。

    ”帝曰:“李川能如此遵守,誠不易得。

    可與再行約束,仍獎谕李川,将帥能如此執守,共副朕意,勿恤衆怨,謗議雖起,不足慮也。

    ” 戊申,郭鈞乞将右軍統制田世雄改充中軍統制,緣止系改移,非創行升差,請免赴樞密院審察。

    帝曰:“初除統制時,曾經審察乎?”趙雄言舊來止是宣撫司升差,未經審察,帝曰:“審察之法,豈辄可廢!若以為正當防秋,可令至來年中春準法赴樞密院審察,給降付身。

    ” 庚辰,金以尚書左丞石琚為平章事。

     金主謂宰臣曰:“朕嘗恐重斂以困吾民,自今諸路差科之煩細者,亦具以聞。

    ” 十二月,戊辰,金以渤海舊俗,男女婚娶多不以禮,必先攘竊以奔,诏禁絕之,犯者以奸論。

     壬申,金以尚書右丞唐古安禮為左丞,殿前都點檢富察通為右丞。

    金主谕宰執曰:“朕今年五十有五,若逾六十,雖欲有為而莫之能也。

    宜及朕康強,凡國家政事之未完與法令之未一者,皆修舉之。

    卿等開陳,朕不敢怠。

    ” 甲戌,臣僚言:“農田之有務假,始于中春之初,終于季秋之晦,法所明載;州縣不知守法,農夫當耕耘之時而罹追逮之擾,此其害農一也。

    公事之追鄰保,止及近鄰足矣;今每遇鄉村一事,追呼幹連,多至數十人,動經旬月,吏不得其所欲,則未肯釋放,此其害農二也。

    丁夫工伎,止宜先及遊手,古者所謂夫家之征是也;今則凡有科差,州下之縣,縣下之裡胥,裡胥所能令者,農夫而已,修橋道,造館舍,則驅農為之工役,達官經由,監司巡曆,則驅農為之丁夫,此其害農三也。

    有田進不耕,而耕者無田,農夫之所以甘心焉者,猶曰賦斂不及也;其如富民之無賴者不肯輸納,有司均其數于租戶,吏喜于舍強就弱,又從而攘肌及骨,此其害農四也。

    巡尉捕盜,胥吏催科,所至村疃,雞犬為空,坐視而不敢較,此其害農五也。

    ”有诏:“州縣長吏常切加意,毋緻有妨農務。

    ” 乙亥,大閱殿、步兩司諸軍于茅浚。

    帝登台,殿帥王友直、步帥田卿奏人馬成列。

    舉黃旗,諸軍統制已下呼拜已,乃奏發嚴。

    舉白旗,聲四鼓,變方陳,次變四頭八尾陳,以禦敵之形,次變大陳方。

    次舉黃旗,聲五鼓,變圓陳。

    次舉皂旗,聲二鼓,變曲陳。

    次舉青旗,聲三鼓,變直陳。

    次舉绯旗,聲二鼓,變銳陳。

    管車奏五陳教畢。

    帝甚悅,因谕友直等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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