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此秋旱,深恐勞民。
可權于百司内支供,雖糙無害,它時水生,卻令并輸。
”
甲辰,五部落犯黎州,左軍統領王去惡拒卻之。
折知常重賂蠻帥,使之納款。
庚寅,端明殿學士緻仕黃中卒,谥簡肅。
中病革,遺表猶以山陵欽宗梓宮為言,以人主之權不可假之左右為戒。
置湖南飛虎軍,帥臣辛棄疾所創也;尋诏撥隸步軍司,遇盜賊竊發,專聽帥臣節制,仍以一千五百人為額。
九月,壬戌,金主還都。
癸亥,诏:“每日常朝,可同後殿之儀,不必稱丞相名。
”趙雄辭曰:“君前臣名,禮也,臣豈敢當此!”帝曰:“蘇洵嘗論此,謂名呼而進退之,非體貌大臣。
丞相不須多辭。
”續又诏:“除朝賀并人使在庭依議,其馀并免宣名;内樞密使日參,如遇押班,亦免宣名。
”
丙寅,诏:“知縣成資,始聽監司薦舉。
”
壬申,禁諸路遏籴。
诏:“印會子百萬缗,均給江、浙,代納旱傷州縣月樁錢。
”是歲,二浙、江東、西、湖北、淮西傷旱,檢放并赈濟,計合二百萬缗斛。
先是帝谕宰執曰:“近來會子與見錢等。
”趙雄等曰:“曩時會子輕矣。
聖慮深遠,不複增印,民間艱得之,自然貴重。
又緣金銀有稅錢,費攜帶,民間尤以會子為便,卻重于見錢也。
”帝曰:“朕若不愛惜會子,散出過多,豈能如今日之重耶!”
冬,十月,庚辰朔,金诏:“西北路招讨司,每進馬馱鷹鹘等,辄率斂部内,自是并罷之。
”
壬午,金主謂宰臣曰:“山後之地,皆為親王、公主權勢之家所占,轉輸于民,皆由卿等察之不審。
朕亦知察問細微非人君之體,以卿等殊不用心,故時或察問;卿等當盡心勤事,無令朕之煩勞也。
”
明州觀察使張說卒。
拟贈承宣使,與恩澤。
帝曰:“前日給事陳岘駁其緻仕轉官,今得毋再緻人言乎?”趙雄言:“朝廷行事,與台谏不同。
朝廷須稍從寬,台谏當截然守法,不可放過,乃為稱職。
”帝以為然。
乙未,胡元質言黎州五部落蠻納降。
趙雄等曰:“昨降旨谕,以彼如未屈伏,毋汲汲市馬,使權常在我,自無能為,所謂明見萬裡。
”帝曰:“蠻人欲進馬三百匹并獻珊瑚等乞盟。
朕已令密院發金字牌卻其獻,止許其互市。
”
戊戌,金主謂宰臣曰:“凡人在下位,欲冀升進,勉為公廉,賢不肖何由知之!及其通顯,觀其施為,方見本心。
如招讨澤恬,初任定州同知,繼為都司,所至皆有清名,及為招讨,即不能固守。
人心險于山川,誠難知也。
”
壬寅,金主謂宰臣曰:“近讀《資治通鑒》,編次累代廢興,甚有鑒戒。
司馬光用心如此,古之良史,何以過也!”
甲辰,金以殿前都點檢表為禦史大夫。
十一月,丁巳,金右丞伊喇道乞緻仕,金主曰:“卿通習法令、政事,雖逾六十,心力未衰,未可退也。
”乃除南京留守。
己未,知隆興府張子顔言:“曩乾道之旱,江西安撫龔茂良有請,欲明谕州縣,于赈濟畢日按籍比較,稽其登耗而為守令賞罰,以此流移者少。
今歲旱傷,欲乞許臣依茂良所請以議守令賞罰。
”從之。
癸亥,黎州戍軍伍進等作亂,折知常遁去。
王去惡誘進等,誅之。
壬申,知南康軍朱熹,請将今年苗米除檢放外,有合納苗米九千九百石,撥充軍糧,帝曰:“南康旱傷,已撥米赈濟矣。
可更依所請。
”趙雄曰:“聖德簡儉,惟利百姓,則不惜内帑。
”帝曰:“向來于内帑無妄用,上以奉二親,下以犒軍而已。
”
癸酉,金以禦史大夫襄為右丞。
乙亥,金主謂宰臣曰:“郡守選人,資考雖未及,廉能者則升用之,以勵其馀。
”
十二月,辛巳,金主謂宰臣曰:“岐國用人,但一言合意,便升用之,一言之失,便責罰之。
凡人言辭,一得一失,賢者不免。
自古用人,鹹試以事,若止于奏對之間,安能知人賢否!朕取人,為衆與者用,不以獨見為是。
”
庚寅,趙雄等上《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國史志》。
壬辰,以四川制置使胡元質不備蕃部,以緻猖獗,奪四官,罷之。
丙申,嗣濮王士輵薨。
戊戌,以新除成都府路提點刑獄祿東之權四川制置使,應黎州邊事,随宜措置。
己亥,金河決衛州及延津京東埽,瀰漫至于歸德府。
诏南北兩岸增築堤,以捍湍怒。
癸卯,金授衍聖公孔總曲阜令,封爵如故。
是月,戶部郎趙師言:“紹興以來,賦入綱目浸多,中間雖将頭子等窠名五十二項并入經總制起發,造帳供申,其後複添坊場寬剩、增添淨利等窠名錢一十三項,又皆随事分隸戶部五司;其為賦财則一,而所隸者五,莫相參照。
乞于本部置總計司,以五司所隸錢物并歸一處。
”趙雄等尋請戶部置總計轄司,帝曰:“五司分治而長貳總之,既有催轄司,若更立總計司,徒重複,無益也。
”
是歲,江、浙、淮西、湖北旱,蠲租,發廪貸給;趣州縣決獄,募富民赈濟補民;故歲雖兇,民無流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