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官貴要,監察未嘗舉劾,乃于卑秩細事,即便彈奏,謂之稱職,可乎?自今監察禦史職事修舉,然後遷除。
不舉職者,大則降罰,小則決責,仍不許去職。
”
閏三月,辛巳,诏:“諸路監司、帥臣,歲終,各以所部郡守分三等,治效顯著者為臧,貪利庸謬者為否,無功無過者為平,詳考加察,各具事實來上。
考察不公,禦史台彈劾。
”
戊子,賜禮部進士黃由等三百七十有九人及第、出身。
庚寅,修揚州城。
乙未,金主謂宰相曰:“朕觀自古人君,多進用讒谄,其間蒙蔽,為害非細,若漢明帝,尚為此輩所惑。
朕雖不及古之明君,然近習讒言,未嘗入耳,至于宰輔之臣,亦未嘗偏用一人私議也。
”
癸卯,金以尚書左丞相完顔守道為太尉、尚書令,尚書左丞富察通為平章政事,右丞襄為左丞,參知政事張汝弼為右丞,彰德軍節度使梁肅為參知政事。
夏,四月,戊申,金以右丞相圖克坦克甯為左丞相,平章政事唐古安禮為右丞相。
安禮辭曰:“臣備位宰相,無補于國家。
惟陛下擇賢于臣者用之。
”金主曰:“朕知卿正直,與左丞相克甯無異,且練習故事,無出卿之右者,其毋多讓。
”
金增築泰州、臨潢府等路邊堡。
庚戌,金奉安昭祖以下三祖、三宗禦容于溢慶宮。
金主謂宰相曰:“朕之言行,豈能無過?常欲人直谏,而無肯言者。
使其言果善,朕從而行之,又何難也?”
癸醜,修湖南諸州城。
帝謂群臣曰:“昨臨安取到諸縣繭甚薄,已令宮中缫絲驗之。
”既而樞密使言及今歲雨旸,帝曰:“今歲雨旸以時,而繭反薄,大麥亦穗短,宮中所養蠶亦如此,殊不可曉。
适谕三省,令王佐體訪。
”王淮等言:“陛下愛民,轸念及此,天下之幸。
”庚申,大雨。
帝曰:“雨恐妨麥,已祈晴矣。
”又曰:“曾問王佐蠶繭今年何薄?”趙雄等言佐方取驗繭缫,遍詢諸郡續聞。
帝曰:“聞今年民間養蠶甚多,葉既艱得,又食濕葉,所以繭薄。
孟子謂‘五畝之宅,植之以桑,勿失其時,則可以衣帛矣。
’誠哉是言也!”
癸酉,立郴州宜章、桂陽軍臨武縣學,以教峒民子弟。
甲戌,诏經筵讀真宗《正說》。
史浩進讀《正心篇》,論黃帝無為天下治,帝曰:“所謂無為者,豈宴安無所事事之謂乎?”浩又讀《剛斷篇》,至漢武帝知郭解能使将軍為言,其家不貧,帝曰:“武帝可謂洞照事情。
”浩又讀《大中篇》,論為政之道本乎大中,帝曰:“勿渾渾而濁,勿察察而明,即此理也。
”
五月,丙子,帝曰:“近日都下銷金、鋪翠,複行于市,可谕王佐嚴加禁戢。
若有敗露,京尹安能逃責耶!朕以宰耕牛、禁銅器及金翠等事刻之記事闆,每京尹初上辄示之。
”
戊寅,诏:“監司、守令課勸農桑,以奉行勤怠為賞罰。
”
乙卯,芮煇言:“凡是集議,惟強有力者是從,不若令各為議狀。
如論科舉,則禮部、秘書省、國子監官皆預之類。
”帝曰:“如此則廢集議矣。
”趙雄等言:“煇所論,乃漢所謂雜議也,恐不可從。
”帝曰:“今後遇事旋降指揮。
”
壬午,诏:“諸路轉運使趣民間補葺經界籍簿。
”
戊子,金尚書省奏:“招讨使完顔守能所犯兩贓,俱不至五十貫,應抵罪。
節度使錫薩布應解見居官,并解世襲穆昆。
”金主曰:“此舊制之誤。
居官犯除名者,與世襲并罷之,非犯除名者勿罷。
”遂著于令。
守能杖二百,除名。
辛卯,以久雨,減京畿及兩浙囚罪有差,貸民稻種錢。
壬寅,以史浩為少師。
是月,以讀《真宗正紀》終篇,賜宰執、侍讀、侍講、說書、修注官宴于秘書省。
六月,己酉,诏放殿前司平江府牧馬草場二萬畝,聽民漁采。
戊午,戶部言去年兩浙、江東、西、湖北、淮西旱傷,共檢收米一百三十七萬馀石,诏與蠲放。
庚申,戶部乞撥還去年旱傷無收經總等錢二十六萬馀缗,帝曰:“可盡與之。
”
辛卯,罷諸路坊場監官承買。
秋,七月,癸未,複以許浦水軍隸殿前司。
永陽郡王居廣薨,追封永王。
辛卯,賞監司、守臣修舉荒政者十六人。
始定上雨水,限諸縣五日一申州,州十日一申帥臣、監司,類聚聞奏。
丁酉,金樞密使趙王永中改判大宗正事。
永中自以皇子解樞務,意頗不悅,太子謂之曰:“宗正之職,自親及疏,自遠及近,此親賢之任也。
且皇子之尊,豈以官職閑劇為計耶!永中乃喜。
己亥,金以左丞相圖克坦克甯為樞密使。
先是克甯請緻仕,金主曰:“汝立功立事,乃登相位,朝廷是賴,年雖及,未可去也。
”既又與完顔守道并乞骸骨,金主曰:“上相坐而論道,不惟其官,惟其人,豈可屢改易之耶!”至是克甯改樞密,金主難其代。
辛醜,複以守道為左丞相,太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