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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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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虛尚書令不置。

    谕守道曰:“宰相之位,不可虛曠,須用老成人,故複以卿處之。

    卿宜悉此意。

    ” 是月,诏錄範質後。

     紹興府、徽州、嚴州大水,命赈之。

     除朱熹直秘閣;再辭,不許。

     著作郎兼國史院編修官呂祖謙卒。

     八月,丙午,谕雲:“朕緣久旱不雨,曉夕思所以寬恤,無事不在念。

    今且将諸路節次泛抛招軍并與蠲免。

    ” 庚戌,右丞相趙雄罷,為觀文殿學士、四川制置使。

     故事,蜀人未嘗除蜀帥,禦史王蔺論之,雄乞免,改知泸州安撫使。

     壬子,帝谕侍從官王希呂等曰:“朕謂侍從之臣,當以論思獻納為任。

    今後事有過舉,政有阙失,卿等即宜盡忠極言,或求對,或入奏,務在于當理而後已。

    各思體此,稱朕意焉。

    ” 癸醜,以知樞密院王淮為右丞相兼樞密使。

    甲寅,以謝廓然同知樞密院事。

     丙辰,更後殿幄次為延和殿。

     壬戌,淮西運判趙彥逾,言本路歸正人約二千人馀,強壯者欲委官總轄教閱,以譏察其動息,帝曰:“歸正日久,皆能耕鑿居止,自安生業。

    若遽差官總轄,乃所以擾之不安也。

    ”不聽。

     戊辰,臣僚請自今歉歲蠲減,經費有虧,令戶部據實以聞,毋得督趣已蠲閣之數。

     初,趙雄在相位,有言其多私裡黨者,于是命大臣進拟,皆以名姓下注本貫封人,遂為故事。

    已而陳岘為四川制置使,王渥為茶馬,制皆從中出;雄不自安,故乞外。

    雄既罷,蜀士在朝者皆有去志,王淮曰:“此唐季黨禍之胎也。

    ”乃于蜀士進遷數人,蜀士乃安。

     改除朱熹提舉浙東常平茶鹽。

    時浙東薦饑,王淮薦熹,即日單車就道。

     九月,辛巳,參知政事錢良臣罷。

    庚寅,以謝廓然兼權參知政事。

     以江、浙、湖北旱,出爵募民赈濟。

     冬,十月,辛酉,錄黎州戰殁将士四百三人。

     罷雪宴。

    先是年例賀雪即賜宴,以連歲荒歉艱食,故權罷。

     十一月,甲戌,臣僚言:“在法,諸因饑貧以同居緦麻以上親與人若遺棄而為人收養者,仍從其姓,不在取認之限,聽養子之家申官附籍,依親子孫法。

    今災荒寒冷,棄子或多,請令災荒州縣,以上件法镂闆曉谕,使人人知之,則人無複識認之慮而皆獲收養矣。

    ”從之。

     辛卯,吏部侍郎趙汝愚言:“廣招徕之路,絕朋比之嫌,莫若用故事令侍從、兩省、台谏各舉所知若幹人,須才用兼備而未經擢用者,陛下以其姓名付中書籍記。

    候職事官有阙,則選諸所表,以次用之;其有不如所舉,則坐以誤舉之罪。

    ”诏如所請舉行。

     浚行在至鎮江府運河。

     己亥,赈臨安府及嚴州饑。

     浙東提舉常平朱熹入對,言:“陛下臨禦二十年間,水旱盜賊,略無甯歲,意進政之大者有未舉而小者無所系與?刑之遠者或不當而近者或幸免與?君子有未用而小人有未去與?大臣失其職而賤者竊其柄與?直諒之言罕聞而谄谀者衆與?德義之風未著而贓污者騁與?貨賂或上流而恩澤不下究與?責人或已詳而反躬者有未至與?夫必有是數者,然後可以召災而緻異。

    ” 又言:“陛下即政之初,蓋嘗選建英豪,任以政事,不幸其間不盡得其人,是以不複廣求賢哲,而姑取軟熟易制之人以充其位。

    于是左右私亵使令之賤,始得以奉燕閑,備驅使,而宰相之權日輕;又慮其勢有所偏而因以壅己也,則或聽外庭之論,将以陰察此輩之負犯而操切之。

    陛下既未能循天理,公聖心,以正朝廷之體,則固已失其本矣;而又欲兼聽士大夫之公言以為駕馭之術。

    則士大夫之進退有時,而近習之從容無間;士大夫之禮貌既莊而難親,其議論又苦而難入;近習便嬖側媚之态,既足以蠱心志,其胥吏狡猾之術,又足以眩聰明;恐陛下未及施其駕馭之術而先堕其數中。

    是以雖欲微抑此輩而此輩之勢日重,雖欲兼采公論而士大夫之勢日輕;重者既挾其重以竊陛下之權,輕者又借力于所重以為竊位固寵之計。

    中外相應,更濟其私,日往月來,浸淫耗蝕,使陛下之德業日墜,紀綱日壞,邪佞充塞,貨賂公行,兵愁民怨,盜賊兼作,災異數見,饑馑薦臻,群小相挺。

    人人皆得滿其所欲,惟于陛下了無所得,而國家顧乃獨受其弊。

    ” 因論浙東救荒事,帝曰:“連年饑歉,朕甚以為憂。

    州縣檢放,多是不實。

    ”熹乞勸谕推賞,帝曰:“至此卻愛惜名器不得。

    ”又乞撥賜米斛,帝曰:“朕并無所惜。

    ”又乞預放來年身丁錢,帝曰:“朕方欲如此寬恤。

    ”熹又奏星變事,帝曰:“朕見災恐懼,未嘗不一日三省吾身。

    ” 複白鹿書院,從朱熹之奏也。

     十二月,癸卯朔,以徽、饒二州民流者衆,罷守臣官。

     出南庫錢三十萬缗,付朱熹赈粜。

     丁未,禁諸州營造。

     辛亥,蠲諸路旱傷州軍明年身丁錢。

     丙辰,诏:“縣令有能舉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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