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淮東、淮西、湖廣總領所,并充今年和籴樁管米本錢支用。
”
壬戌,诏:“封樁庫支降會子,委浙西提舉羅點和籴。
”
乙醜,诏曰:“朕惟差役之法,為日蓋久;近年以來,又創限田之令,可謂備矣。
然州縣奉行不公,豪貴兼并太甚,隐寄狹戶,弊端益滋。
一鄉之中,上戶之著役者無幾,貧民下戶,畏避棄鬻,至不敢蓄頃畝之産。
莫若不計官民戶,一例隻以等第輪差,如此,則不惟貧富均一,且稅籍之弊不革而自去。
可令戶部、給舍、台谏詳議聞奏。
”
丙寅,提舉常平茶鹽公事趙恐朝辭,帝曰:“鹽事利害稍重,凡事可親臨,勿容官吏滋弊。
至贓吏,不可不按。
”
癸酉,知建康府錢良臣奏:“秋教按閱禁軍,路钤、訓武郎胡斌,恃酒無禮,望賜罷黜。
”帝曰:“胡斌素多口,以舊在潛邸,故略假借,乃敢辄犯階級,可降兩官,放罷。
”
甲戌,秦焴奏德安府巡檢張革,慢棄本職,于公所詈前任守臣,乞罷黜。
帝曰:“此風不可長。
放罷輕典,更降兩官。
”
丙子,诏蠲會稽借貸官米。
九月,甲申,诏蘭溪借過常平錢收買稻種,并蠲放。
金主次遼水,召見百二十歲女真老人,能道太祖開創事,金主嘉歎,賜食,并賜帛。
己酉,還中都,臨宣孝太子于熙春園。
丙戌,國子祭酒顔師魯請獎進節義之士,帝然之。
辛卯,禮部言:“太史局與成忠郎楊忠輔所陳曆法異同,請差監視楊忠輔同太史局不幹礙官測驗施行。
”帝曰:“日月之行有疏數,故曆久不能無差。
大抵月行道遠,多是不及,無有過者。
至日可遣台官并禮部官看驗。
”乃命禮部侍郎顔師魯監視測驗。
先是忠輔言:“南渡以來,嘗改造《統元》及《乾道》二曆,皆未三年,已不可用。
目今見行《淳熙曆》,乃因陋就簡,苟且傅會而已,驗之天道,百無一合。
《淳熙曆》朔差者,自戊戌以來,今八年矣。
忠輔因讀《易》,粗得大衍之旨,創立日法,撰衍新曆,凡日月交會,氣候啟閉,無不契驗。
今己巳歲九月望,月蝕在晝,而《淳熙曆》法當在夜。
在晝者蝕晚而不見,在夜者蝕早而見,若以晝夜辨兩曆之是非,斷可決矣。
”故有是诏。
尋命官測驗,是夜,陰雲,不見。
壬辰,臣僚言:“吏部差注知州,請并令長貳同共铨量其人材堪與不堪應選,保明聞奏。
或前任有過犯者,亦酌其輕重,為之去取,其人材不堪應選者,即予報罷,庶幾不緻冒濫。
”诏:“自今吏部差注知州,同共铨量,先次保明聞奏。
”
癸巳,起居舍人李巘言:“郊禋之際,命官行事,皆所以尊天禮神;贊導之吏,利于速集,往往先引就位以待行禮。
立俟既久,筋力有限,徙倚疲頓,或至倒側,及當行禮,多不如儀,肅敬之誠,何從而生!”帝曰:“此說誠然。
朕往在潛邸為亞獻時,催班亦早,時風緊簾疏,頗覺難待。
況百官既無幕次,又立班太早,所謂雖有肅敬之心,皆倦怠矣。
蓋引班吏隻欲早畢它事,甯顧時之未可,今隻須先二刻催班。
”
丁酉,郭杲申襄陽府木渠下屯田二麥數,帝曰:“下種不少,何所收如此之薄?可令郭杲細具因依。
”帝又曰:“所在屯田,二麥于六月終,稻谷于十月終,可具數聞奏,仍先申尚書省。
”繼以湖廣總領趙彥逾、知襄陽府高夔、京西運判劉立義、鄂州江陵副都統閻世雄奏襄、漢之間麥稻熟時,乃诏二麥于七月終,稻谷于十一月終,具數聞奏。
中書門下省言前知綿州史祁,得替之日,将本州見在錢指為羨馀,獻總領所,希求薦舉,诏史祁特降一官,放罷。
冬,十月,丙辰,谕建康府副都統閻仲曰:“朕惟将帥之弊,每在蔽功而忌能,尊己而自用,故下有沈抑之歎,而上無勝算之助。
殊不知兼收衆善,不掩其勞,使智者獻其謀,勇者盡其力,迨夫成功,則皆主帥之功也。
昔趙奢解阏與之圍,始令軍中有谏者死,及許曆進北山之策而奢許諾,卒敗秦師,卿當以奢為法。
”仍刊石給賜殿帥以下。
金尚書省奏親軍數多,宜稍減損,诏定額為二千。
宰臣退,金主謂左右曰:“宰相年老,艱于久立,可置小榻廊下,使少休息。
”
庚申,诏:“兩淮并沿邊州軍歸正人請占官田,昨累降指揮與免差稅賦;今限滿,理宜優恤,可自淳熙十三年為始,更與展免三年。
”
甲子,金主謂宰臣曰:“護衛年老,出職而授臨民,字尚不能書,何以治民!人胸中明暗,外不能知,精神昏耄見于外,是強其所不能也。
天子以兆民為子,不能家家而撫,在用人而已。
知其不能而強授之,百姓其謂我何!”
乙亥,知隆興府程叔達請将淳熙十年分百姓未納稅苗蠲放,其上供及分隸之數,自行管認。
帝曰:“不虧公家,又有利于百姓,可依奏。
仍令出榜曉谕。
”王淮曰:“以此觀之,州郡若得人,财賦自不至匮乏。
”帝曰:“此須守臣自不妄用。
若妄用,何以表率胥吏,使财賦有馀!”
十一月,甲申,司農少卿吳燠言:“宜令有司集議,冗食之吏散在百司者,務從減省,先自省部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