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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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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金以許宋平,诏中外,免河南、山東、陝西等六路夏稅,河東、河北、大名等五路半之。

     甲申,簽書樞密院事林大中卒,谥正惠。

    大中清修寡欲,退然如不勝衣;及遇事而發,凜乎不可犯。

     丁亥,金以左都監烏庫哩誼為禦史大夫。

     辛卯,以史彌遠兼參知政事。

     秋,七月,辛醜,诏呂祖泰特補上州文學。

     乙巳,金朝獻于衍慶宮。

    诏頒捕蝗圖于中外。

     癸醜,召江淮制置大使邱崈同知樞密院事,未至,卒。

    崈嘗慷慨曰:“生無以報國,死願為猛将以複仇!” 尋用趙汝愚子奉議郎、知南昌縣崇憲為籍田令,崇憲上疏力辭,以為:“先臣之冤未悉昭白,而其孤先被寵光,非公朝所以勸忠孝、厲廉恥之意。

    ”俄改監行在都進奏院,又引陳瓘論司馬光、呂公著複官事申言之,“乞以所陳下三省集議,若先臣心迹有一如言者所論,即近日恩典皆為冒濫,先臣複官賜谥與臣新命,俱合追寝。

    如公論果謂誣蔑,乞昭示中外,使先臣之讒謗既辨,忠節自明,而憲聖慈烈皇後擁佑之功德益顯,然後申饬史館,改正誣史,垂萬世之公。

    ”又請正趙師召妄貢封章之罪,究蔡琏與大臣為仇之奸,毀龔頤正《續稽古錄》之妄,诏兩省、史館考定以聞。

    吏部尚書兼修國史樓鑰等請施行如章,從之。

     已而誣史尚未正,崇憲複言:“前日史官徒以權臣風旨,刊舊史,焚元稿,略無留難;今被诏再三,莫有慨然奮直筆者,何小人敢于為惡,而謂之君子者顧不能勇于為善耶?”聞者愧之。

    其後玉牒、日曆所卒以《重修龍飛事實》進呈,因崇憲請也。

     八月,辛巳,以禮部尚書婁機同知樞密院事,吏部尚書樓鑰簽書樞密院事。

    鑰持論堅正,忤韓侂胄意,奉祠累年,至是與機同入樞府。

    值幹戈甫定,信使往來,機裨贊之功為多。

    尤惜名器,守法度,進退人物,直言可否,不市私恩,不避嫌怨。

     庚寅,金主如秋山。

     甲午,發粟三十萬石,赈粜江、淮流民。

     九月,辛醜,金使完顔侃、喬宇入見。

    诏以和議成谕天下。

    中書議表賀,又有以此為二府功,欲差次遷秩。

    權兵部尚書倪思曰:“澶淵之役,捷而班師,天子下诏罪己,中書、樞密待罪。

    今屈己以盟,奈何君相反以為慶?”乃止。

     壬子,出安邊所錢百萬缗,命江淮制置大使司籴米赈濟饑民。

     史彌遠漸作威福,倪思進對,因言:“臣前日論樞臣獨班奏事,恐蹈往轍。

    宗社不堪再壞,宜親擢台谏以革權臣之弊,并任宰輔以防專權之失。

    ”彌遠聞而恚恨,思遂求去,出知鎮江府。

     召太學正浦城真德秀為博士。

    人對,首言:“權臣開邊,南北塗炭,今茲繼好,豈非天下之福!然日者行人之遣,金人欲多歲币之數,而吾亦曰可增;金人欲得奸人之首,而吾亦曰可與;往來之稱謂,犒軍之金帛,根括歸明流徙之民,皆承之惟謹,得無滋嫚我乎?抑善謀國者,不觀敵情,觀吾政事。

    今号為更化,而無以使敵情之畏服,正恐彼資吾歲賂以厚其力,乘吾不備以長其謀,一旦挑争端而吾無以應,此有識所為寒心。

    ”又言:“侂胄自知不為清議所容,至誠憂國之士,則名為好異,于是忠良之士斥而正論不聞;正以誠意之學,則誣以好名,于是僞學之論興而正道不行。

    今日改弦更張,正當褒崇名節,明示好尚。

    ” 召李道傳為太學博士,遷太常博士兼沂王府小學教授。

    會沂府有母喪,遺表,官吏例進秩,道傳曰:“有襄事之勞者,推恩可也,吾屬何預焉!”于是皆辭不受。

    遷著作佐郎,見帝,首言:“憂危之言不聞于朝廷,非治世之象,今民力未裕,民心未固,财用未阜,儲蓄未豐,邊備未修,将帥未擇,風俗未能知義而不偷,人才未能彙進而不乏,而八者之中,複以人才為要。

    願陛下搜羅人才,以待天下未至之憂。

    ”帝嘉納之。

     初,道傳為蓬州學教授,吳曦黨以意脅道傳,道傳棄官去,且贻書安撫使楊輔,謂曦可坐而縛。

    至是曦平,诏以道傳抗節不撓,召入。

    執政有不喜道學者,道傳略不為動。

     甲子,金遣吏部尚書賈守謙等十三人與各路按察司推排民戶物力。

     乙醜,金主還都。

     冬,十月,丙子,以錢象祖為左丞相,史彌遠為右丞相,雷孝右知樞密院事,樓鑰同知樞密院事,婁機參知政事。

     陳晦草彌遠制,用“昆命元龜”語,倪思歎曰:“董賢為大司馬,冊文有‘允執厥中’一語,蕭鹹以為堯禅舜之文,長老見之,莫不心懼。

    今制詞所引,此舜、禹揖遜也,天下有如蕭鹹者讀之,得不大駭乎?”乃上省牍,請帖改麻制,诏下分晰。

    彌遠道除晦殿中侍禦史,即劾思藩臣,僣論麻制,镌職,罷之,自是思不複起。

     诏:“朱熹特賜谥,令有司議奏,仍與遺表恩澤一名。

    ” 己卯,褒錄慶元上書楊宏中等六人。

     庚辰,封伯柷為安定郡王。

     辛巳,蔡琏除名,配贛州牢城。

     十一月,丁酉朔,金初設三司使,掌叛鹽鐵、度支、勸農事,以樞密使赫舍哩子仁為之。

    诏諸路按察使并兼轉運使。

     癸卯,金主戒谕尚書省曰:“國家之治,在于紀綱;紀綱所先,賞罰必信。

    今乃上自省部之重,下逮司縣之間,律度弗循,私懷自便,遷延曠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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