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五十九∷起上章敦牂正月,盡昭陽作噩八月,凡三年有奇。
○甯宗法天備道純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
嘉定三年金大安二年,蒙古太祖五年
春,正月,庚辰朔,金太史奏:“日中有流星出,大如盆,其色碧,向西行,漸如車輪,尾長數丈,沒于濁中,至地複起,光散如火。
”
甲辰,下诏招谕群盜,複诏戒監司、守令曰:“歲比旱、蝗,民食不登,捐瘠流亡,良可哀痛。
而監司、守令,鹵莽具文,未悉朕志,其能案發而無拘攣與?撫字而無刻薄與?不然,何吾民不安業而忍為盜賊之歸也?”
金左丞孫铎,以議鈔法不合,降濬州防禦使,猶以前論李新喜忤旨故也。
二月,辛酉,黎州蠻自艮溪寨用皮船渡河,攻相嶺寨,統領官董炤引所部兵百馀,由寨後突出禦之。
賊登堡子城,炤又逐之。
賊自旦至晚不得食,走河岸西漢地,土丁知賊饑困,欲會剿,炤恐分其功,戒勿動。
會日暮,炤移泊姜地寨,夜,賊潛益兵,诘朝再戰,炤不能支,賊乃收兵而去。
安癸仲旋還眉州。
壬午,以工部侍郎王居安知隆興府,督捕峒寇。
是月,金以禮部侍郎耿端義參知政事。
金地大震。
三月,己亥,以湖南轉運判官曹彥約知潭州,督捕峒寇。
庚子,賜彭龜年谥曰忠肅。
甲寅,誅楚州渠賊胡海。
丙辰,以久雨,釋兩浙州縣系囚。
夏,四月,癸亥,峒寇李元砺僞請降,以書辭侮嫚,不許。
元砺遂犯南雄州,官軍大敗。
戊辰,出内庫錢赈行在軍民。
是月,金主命校《大金儀禮》。
會徐、邳二州奏河清五百馀裡,金主以告宗廟、社稷,诏中外。
臨洮楊珪上書曰:“河性本濁而今反清,是水失其性也,正猶天動地靜,使當動者靜,當靜者動,其為災異明矣。
且《傳》曰:‘黃河清,聖人生。
’假使聖人生,恐不在今日。
又曰:‘黃河清,諸侯為天子。
’正當戒懼以消災變,而複誇示四方,臣所未喻。
”宰相以為妖言,議欲誅之,又慮絕言路,乃诏大興府鎖還本管。
”
五月,乙未,淮東賊悉平,诏完恤殘破州縣。
甲辰,以去歲旱、蝗,百官應诏封事,命兩省擇可行者以聞。
乙巳,命沿海諸州督捕海寇。
戊申,經理兩淮屯田。
庚戌,以江陵忠勇軍為禦前忠勇軍。
癸醜,以久雨,發豐儲倉米赈貧民。
是月,贈朱熹中大夫、寶谟閣直學士,贈蔡元定迪功郎。
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丙寅,金地震。
己卯,封楊次山為永陽郡王。
诏:“三衙、江上、四川諸軍主帥核實軍籍,欺冒者以贓論。
”
是月,李元砺犯江西,池州副都統制許俊、江州副都統制劉元鼎戰不利;知潭州曹彥約又與賊戰,為賊所敗,賊勢益熾。
江西帥李珏、漕使王補之議平之,而各持其說。
運司幹辦李璠曰:“寇非吾民耶?豈必皆惡!有司貪刻者激之,将校之邀功者逼成之耳。
反是而行之,則皆民矣。
”珏等曰:“幹辦議是。
誰可行者?”璠請往,乃駐兵萬安。
會近峒諸巡尉,察隅保之尤無良者易置之,分兵守險,馳辨士谕以逆順禍福,于是旁峒頗有慕義而起者。
金大旱。
金主下诏罪己,赈貧民阙食者,曲赦西京、太原兩路,雜犯死者減一等,徒以下免。
秋,七月,辛卯,申嚴圍田增廣之禁。
癸卯,定南班宗室為三十員。
是月,金地震,後累月皆震。
八月,乙醜,金立皇子胙王從恪為皇太子。
是月,臨安府蝗。
夏自天會初與金議和,八十馀年,未嘗交兵,至是為蒙古所攻,求救于金。
金主新立,不能出師,夏人怨,遂侵葭州,金慶善努擊卻之。
九月,丙戌朔,诏:“三衙、江上諸軍升差将校,必以材藝年勞;其徇私者,台谏及制置總領劾之。
”
金主以地大震,诏求直言,招勇敢,撫流亡。
先是金納哈塔邁珠守北鄙,知蒙古将侵邊,奔告于金主。
金主曰:“彼何敢然!且無釁,何能入犯!”邁珠曰:“近見者諸部附從,西夏獻女,而造箭制盾不休;凡行營則令男子乘車,蓋欲惜民力也。
非圖我而何?”金主以為擅生邊隙,囚之。
會邊将築烏舍堡,欲以逼蒙古,蒙古主命哲伯襲殺其衆,遂略地而東。
金承平日久,驟聞蒙古用兵,人情恇懼,流言四起。
丙午,中都戒嚴。
金主日出巡撫,百官請視朝,不允。
既而知蒙古未嘗大舉,始解嚴,旋禁百姓不得傳說邊事。
冬,十月,乙醜,诏四川總領所毋受宣制。
十一月,乙巳,議收浮鹽。
李元砺迫贛州、南安軍,诏以重賞募人讨之。
金同知興中府事伊喇福僧督民繕城濬隍,先事為守禦之備,百姓頗怨。
頃之,蒙古兵果至,攻其北城。
福僧戰其北,使備其西;薄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