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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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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桧死,所任萬俟禼、沈該耳;韓侂胄死,所任史彌遠耳。

    此今日所當謹也。

    ”次言:“内廷當嚴宦官之禁,外廷當嚴台谏之選。

    ”宦者陳洵益陰中之,監察禦史王定劾埙,出知常州。

     進魏了翁為華文殿待制、知泸州。

    了翁應诏上章論十弊,請複舊典以彰新化:一,複三省之典以重六卿;二,複二府之典以集衆議;三,複都堂之典以重省府;四,複侍從之典以來忠告;五,複經筵之典以熙聖學;六,複台谏之典以公黜陟;七,複制诰之典以謹命令;八,複聽言之典以通下情;九,複三衙之典以強主威;十,複制阃之典以黜私意。

    疏列萬言,先引故實,次陳時弊,分别利害,粲若白黑,帝讀之感動。

     丙寅,權工部侍郎趙範入見。

    帝問:“近日何者為急?”範奏曰:“事有本末,有緩急。

    獎廉退,去奸邪,此國之本務;國未富,兵未強,此今日之急務也。

    大農課額,大虧于昔,要必有由。

    至于兵之未強,則緣諸邊近年築城太多,遂分兵力。

    國家之兵,聚則不少,散則不多。

    若能散能聚,可守可戰,使江、淮表裡皆有可恃之勢,則戎馬侵突,足以禦之矣。

    ”帝問蒙古議和事,範曰:“為羁縻之策則可。

    宣和海上之盟,其初堅如金石,緣倚之太重,備之不至,迄以取禍,此近事之可鑒者。

    ”帝曰:“和豈可侍耶!”丁卯,诏:“趙葵措置沿邊備禦,緩急調遣,并聽便宜。

    ” 戊辰,禮部郎中洪咨夔請召用崔與之、真德秀、魏了翁,帝然之,命咨夔與王遂并拜禦史。

    咨夔謂遂曰:“朝無台谏久矣,要當極本原而先論之。

    ”乃上疏曰:“臣曆考往古治亂之原,權歸人主,政出中書,天下未有不治。

    權不歸人主,則廉級一夷,綱常且不立,奚政之問?政不出中書,則腹心無寄,必轉而他屬,奚權之攬?此八政馭群臣所以獨歸之王,而诏之者必天官冢宰也。

    陛下親政以來,威福操柄,收還掌握,揚庭出令,震撼海宇,天下始知有吾君;元首既明,股肱不容于自惰,撤副封,罷先行,坐政事堂以治事,天下始知有朝廷;此其大權大政亦略舉矣。

    然中書之弊端,其大者有四:一曰自用,二曰自專,三曰自私,四曰自固。

    願陛下于從容論道之頃,宣示臣言,俾大臣克初志而加定力,懲往轍而圖方來,以仰稱勵精更始之意。

    ”帝嘉納。

     己巳,趙葵入見,帝問曰:“金與蒙古交争,和議如何??葵對曰:“今邊事未強,軍政未備,且與之和。

    一年無警,當作兩年預備;若根本既壯,彼或背盟,足可禦敵。

    臣至淮東,當修車馬,備器械,為野戰之計,固城壁壕隍,為強邊之圖,更欲為陛下經理屯田。

    ”帝曰:“卿規模甚遠,其殚意為朕展布。

    ” 蔡州攻圍益急,金盡藉民丁防守,民丁不足,複括婦人壯健者假男子衣冠運木石,金主親出撫谕之。

     金人自東門出戰,孟珙遮其歸路,得降人,言蔡城中饑,珙曰:“已窘矣,當并力守之,以防突圍。

    ”珙與塔齊爾約,南、北軍毋相犯。

    塔齊爾遣張柔帥精兵五千薄城,金人鈎二卒以去。

    柔中流矢如猬,珙麾先鋒救之,挾柔以出。

     十二月,珙進逼柴潭,立栅潭上,命諸将奪柴潭樓。

    金人來争,諸軍魚貫而上,遂拔柴潭樓。

    蔡州恃潭為固,外即汝水,潭高于汝五六丈,城上金字号樓,伏巨弩。

    相傳其下有龍,人不敢近,将士疑畏,珙召麾下飲,再行,謂曰:“柴潭樓非天造地設,伏弩能射遠而不可射近。

    彼所恃此水耳,決而注之,涸可立待。

    ”遂鑿堤,潭果決入汝。

    珙命實以薪葦,蒙古亦決練水,于是兩軍皆濟。

     己卯,攻外城,破之,進逼土門。

    金人驅其老稚熬為油,号人油炮,人不堪其楚,珙遣道士說止之。

    金帥富珠哩中洛索帥精銳五百,夜出西門,人荷束藁,沃油其上,将燒兩軍寨及炮具。

    蒙古兵先覺之,伏于隐處,挽強弩百馀,火發,矢亦發,金兵卻走,傷者甚衆,洛索僅以身免。

    兩軍合攻西城,克之,因堕其城。

    先是完顔仲德命築寨浚壕為備,及西城堕,兩軍皆未能入,但于城上立栅自蔽。

    仲德摘三百精銳,日夕戰禦。

     金主謂侍臣曰:“我為金紫十年,太子十年,人主十年,自知無大過惡,死無所恨。

    所恨者,祖宗傳祚百年,至我而絕,與古荒淫暴亂之君等為亡國,獨為此介介耳!”又曰:“亡國之君,往往為人囚執,或為俘獻,或辱于階庭,或閉之空谷。

    朕必不至于此!卿等觀之,朕志決矣!”以禦用器皿賞戰士。

    已而微服率兵夜出東城,謀遁去,及栅,遇敵兵,戰而還。

    殺廄馬以犒将士,然其勢不可為矣。

     庚辰,樞密使薛極罷。

    極與胡榘、聶子述、趙汝述并附史彌遠,最為親信用事,人謂之“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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