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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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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登炳以下,依廷試例出身。

     八月,己卯,蒙古諸宰執皆罷,以安圖為中書右丞相,巴延為左丞相。

    安圖時年二十一,入辭曰:“今三方雖定,江南未附,臣以年少,謬膺重任,恐四方有輕朝廷心。

    ”蒙古主曰:“朕孰思之,無逾卿者。

    ”巴延少随其父于西域,宋王實喇圖遣入奏事,蒙古主見其貌偉,曰:“非諸侯王臣也,其留事朕。

    ”與謀國事,恒出廷臣右,益賢之;敕安圖以女弟妻之,曰:“為巴延婦,不慚爾氏矣。

    ”至是拜左丞相。

    諸曹百事有難決者,徐以一二語決之,衆服曰:“真宰輔也!” 蒙古元帥阿珠率兵至廬州及安慶諸路,統制範勝、統領張林、正将高興、副将高迪迎戰,皆死之。

    诏各官其一子。

     總管方富由開州運糧饷達州,蒙古千戶楊文安邀擊之,富被擒。

    蒙古以文安充東路征行元帥。

     戊子,蒙古主歸自上都。

     九月,庚子,蒙古皇孫特穆爾生,燕王珍戩子也。

     蒙古大名大水,管民總管張弘範辄免其租賦,朝議罪其專擅,弘範請入見,進曰:“臣以為朝廷儲小倉,不若儲之大倉。

    ”蒙古主曰:“何說也?”對曰:“今歲水潦不收,而必責民輸租,倉雖實而民死亡且盡,明年租将安出?若使不緻逃亡,則歲有恒收,非陛下之大倉乎?”蒙古主曰:“知體,其勿問。

    ” 壬子,命訪司馬光、蘇轼、朱熹後人之賢能者,各上其名錄用。

     庚申,吏部侍郎李常上七事,曰崇廉恥,嚴鄉學,擇守令,黜貪污,谳疑獄,任儒帥,修役法。

     起居郎兼侍讀湯漢言:“陛下持敬心以正百度,其愛身也,必不以物欲撓其和平;其正家也,必不以私昵隳其法度。

    政事必主于朝廷而預防夫私門,人才必出于明揚而深杜夫邪徑。

    ”帝不納。

     先是蒙古主以安圖幼未更事,召許衡于懷孟,楊誠于益都,俾議中書省事。

    及衡至,陳時務五事: 其一曰:“考之前代,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漢法,乃可長久,故後魏、遼、金,曆年最多;他不能者,皆亂亡相繼。

    史冊具載,昭然可考。

    夫陸行宜車,水行宜舟,反之則不能行;幽燕食寒,蜀漢食熱,反之則必有變。

    以是論之,國家之當行漢法無疑也。

    然萬世國俗,累朝勳舊,一旦驅之下從臣仆之謀,改就亡國之俗,其勢有甚難者。

    竊嘗思之,寒之與暑,固為不同;然寒之變暑也,始于微溫,積百有八十馀日而寒始盡,暑之變寒,其勢亦然,是亦積之驗也。

    苟能漸之摩之,待以歲月,心堅而确,事易而常,未有不可變者。

    此在陛下尊信而堅守之,不雜小人,不責近效,不恤流言,則緻治之功,庶幾可成矣。

    ” 其二曰:“中書之務,不勝其煩,然大要在用人、立法二者而已。

    近而譬之,發之在首,不以手理而以栉理;食之在器,不以手取而以匕取。

    手雖不能,而用栉與匕,是即手之為也。

    上之用人,何以異此?人莫不飲食也,獨膳夫為能調五味之和,莫不睹日月也,獨星官為能步虧食之數者,誠以得其法也。

    古人有言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必因先王之道。

    ’今裡巷之談,動以古為诟戲,不知今日口之所食,身之所衣,皆古人遺法而不可違者,豈天下之大,國家之重,而古之成法反可違也?夫治人者,法者,守法者,人也。

    人法相維,上安下順,而宰執優遊于廓廟之上,不煩不勞,此所謂省也。

     其三曰:“民生有欲,無主乃亂。

    上天眷命,作之君師,此蓋以至難任之,非予之可安之地而娛之也。

    天下之大,兆民之衆,事有萬變,日有萬機,人君以一身一心而酬酢之,欲言之無失,豈易能哉?故有昔所言而今日忘之者,今之所命而後日自違者,可否異同,紛更變易,紀綱不得布,法度不得立,臣下無所持循,奸人因以為弊,天下之人,疑惑驚眩,議其無法無信,此無它,至難之地,不以難處而以易處故也。

    苟一言一行,必求其然與其所當然,不牽于愛憎,不蔽于喜怒,慮心端意,熟思而審處之,雖有不中者鮮矣。

    人之情僞,有易有險,險者難知,易者易知。

    然又有衆寡之分焉,寡則易知,衆則難知。

    故在上者難于知下,而在下者易于知上,其勢然也。

    處難知之地,禦難知之人,欲其不見欺也難矣。

    故人君惟無喜怒也,有喜怒,則贊其喜以市恩,鼓其怒以張勢;惟無愛憎也,有愛憎,則假其愛以濟私,藉其憎以複怨。

    甚至本無喜也诳之使喜,本無怒也激之使怒,本不足愛也而妄譽之使愛,本無可憎也而強短之使憎。

    若是,則進者未必為君子,退者未必為小人,予者未必有功,奪者未必有罪,以至賞之、罰之、生之、殺之,鮮有得其正者。

    人君不悟其受欺也,而反任之以防天下之欺,欺而至此,尚可防耶?雖然,此特人主之不悟者也,猶可說也。

    如宇文士及之佞,太宗灼見其情而不能斥;李林甫爐賢嫉能,明皇洞見其奸而不能退。

    邪之惑人有如此者,可不畏哉?夫上以誠愛下,則下以忠報上,感應之理然也。

    然考之往昔,有不可以常情論者。

    禹抑洪水以救民,啟又能敬承繼禹之道,其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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