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馀間,壓死二千馀人;懷仁縣地裂二所,湧水盡黑,漂出松柏朽木。
遣使以鈔四千錠、米二萬五千馀石赈之,是年租賦、稅課、徭役,一切除免。
先是中書省臣言:“前代郊祀,皆以祖宗配享。
今始行郊禮,請專祀天地為宜。
”從之。
壬辰,始定郊祀禮。
元初,用國俗,拜天于日月山。
郊祀之事,自平宋後猶未舉行。
至是,哈喇哈斯等言:“祈天保民之事,有天子親祀者三:曰天,曰祖宗,曰社稷;而祭天尤國之大事也。
陛下雖未及親祀,宜如宗廟、社稷,歲時遣官攝行之。
”制下翰林、集賢、太常及中書議之。
以為:“《周禮》冬至圜丘禮天,夏至方澤禮地;西漢元始間,始合祭天地;曆東漢至宋,千有馀年,分祭合祭,訖無定議。
然時既不同,禮樂亦異,王莽之制,何可法也!今當循三代之典,祀天南郊,而方澤之禮,續議以聞。
又按周作壇壝三成,近代壇四成;以廣天文從祀之位。
今宜去其一成,以合陽、奇之數;每成高八尺一寸,以合數之九九;壇設丙巳之地,以就陽位。
又,古者器用陶匏,席用藁鞂,以祀天;漢唐而後,禮樂玉帛,日益繁缛,宋、金多循唐禮;今宜取唐制損益而行之。
”既而太常複議尊祖配天之儀,省臣曰:“自古漢人有天下,率尊祖以配天。
宗廟已有時飨,郊止祭天為宜。
”中丞何玮曰:“嚴父配天,不易之制也。
”不從。
五月,戊申,诏求山林間有德行文學識治道者。
征原任陝西儒學提舉蕭赴阙,且曰:“或不樂于仕,可試一來與朕語,當即遣歸。
”令有司給以安車。
初為府史,與上官語不合,即引退,讀書南山者三十年。
于是博極群書,及門受業者甚衆。
鄉人有暮行遇盜者,詭曰:“我蕭先生也。
”盜驚愕,釋去。
世祖時,辟為陝西儒學提舉,不赴;後累授集賢直學士、國子司業,改集賢侍讀學士,皆不赴。
省憲大臣即其家具宴為賀,使一從史先詣舍。
方汲水灌園,從史至,不知其為也,使飲其馬,即應之不拒。
及冠帶迎賓,從史見之有懼色,殊不為意。
戊午,改各道肅政廉訪司為詳刑觀察使,聽省、台辟人用之。
癸亥,以地震,改平陽為晉甯,太原為冀甯。
複立洪澤、芍陂屯田,令河南行省平章阿薩爾領其事。
召陳天祥為中書右丞,議樞密院事,提調諸衛屯田;以年老固辭。
六月,庚子,立子德壽為皇太子,诏告天下。
賜高年帛。
流竄遠方之人,量移内地。
甲午,潼川霖雨,江溢,漂沒居民,溺死者衆。
敕有司給糧一月,免其田租。
秋,七月,辛亥,築郊壇于麗正、文明門之南丙位;設郊祀署,令、丞各一員,太祝三員,奉禮郎二員,協律郎一員,法物庫官二員。
甲寅,太白經天。
壬戌,以金銀鈔厚賜興聖太後及宿衛臣,出居懷州,複置懷甯王府官。
八月,丁醜,複給曲阜林廟灑掃戶,以尚珍署田五十頃供歲祀。
丙戌,海商以珍寶來獻,議以鈔六萬錠酬其直。
或謂左丞尚文曰:“此所謂雅庫特珠也,六十萬酬之不為過。
”文問:“何所用之?”答曰:“含之可不渴,熨面可使目有光。
”文曰:“一人含之,千人不渴,則誠寶也;若一珠止濟一人,則用已微矣。
吾之所謂寶者,米粟是也,一日不食則饑,三日則疾,七日則死,有則百姓安,無則天下亂,以功用較之,豈不愈于珠哉!”
癸巳,複立制用院。
是月,歸德、陳州河溢。
九月,庚申,帝至自上都。
冬,十月,丙戌,太白經天。
乙未,帝谕中書省、樞密院、禦史台臣曰:“省中政事,聽右丞相哈喇哈斯總裁,自今用人,非與議者悉罷之。
”
戊戌,诏:“芍陂、洪澤等屯田為豪右占據者,悉令輸租。
”
辛醜,複以詳刑觀察司為肅政廉訪司。
括兩淮地為豪民所占者輸租賦。
北方奇噜倫部大雪。
同知宣徽院事圖沁布哈請買駝馬,補其死缺;出衣币于内府,身往給之,全活數萬人。
其還也,帝賜以七寶笠。
是月,帝不豫,皇後巴約特氏秉政。
诏遣阿裕爾巴裡巴特喇,就其母鴻吉哩氏居懷州。
阿裕爾巴裡巴特喇,懷甯王哈尚之母弟也。
江浙行省平章徹爾召入為中書平章政事,是月薨。
家赀不滿二百缗,人服其廉。
追封徐國公,谥忠肅。
十一月,丁未,黃勝許遣其屬來獻方物,請複其子官。
帝不允,曰:“勝許反側不足信,如其悔罪自至,則官可得。
”命賜衣服遣之。
舊制,凡遇享祀,司天雖掌時刻,無鐘鼓更漏,往往至旦始行事。
至是将郊祀,齊履謙攝司天台官,言于宰執,請用鐘鼓更漏,俾早晏有節,從之。
庚午,祀昊天上帝于南郊,牲用馬一,蒼犢一,羊、豕、鹿各九。
其文舞曰《崇德之舞》,武舞曰《定功之舞》。
以攝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