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判官張升,出知汝甯府。
甯有告寄束書于其家者,逾三年取閱,有禁書一編,且記裡中大家姓名于上。
升亟呼吏禁其書曰:“妄言誣人;且再更赦矣,勿論。
”同列懼,皆引起。
既而事聞,廷議謂升脫奸宄,遣使鞫問,卒無迹可指,乃诘以擅焚書狀,升對曰:“事固類奸宄;然升備位郡守,為民父母,今斥誣訴,免冤濫,雖重得罪,不避也。
”乃坐奪俸二月。
升,平州人也。
至大四年年
春,正月,癸酉,帝不豫,免朝賀,大赦天下。
庚辰,帝崩于玉德殿,在位五年,壽三十一。
壬午,葬起辇谷。
帝承世祖、成宗承平之業,慨然欲創制改法;而封爵太盛,多遙授之官,錫赉太優,泛賞無節。
至元、大德之政,于是乎變。
皇太子哀恸不已,家令察罕進曰:“庶民修短,尚雲有數,聖人天命,夫豈偶然!今天下重器,懸于殿于,縱自苦,如宗廟、太後何!”太子辍泣曰:“曩者大喪必命浮屠,何益!吾欲發府庫以赈鳏寡,何如?”曰:“發政施仁,文王所以聖也。
殿下行之,幸甚!”
皇太子令罷尚書省,托克托、三寶努、約蘇、寶巴、王罴等皆伏誅。
初,太子以托克托等變亂舊章,流毒百姓,凡誤國者,欲悉按誅之。
延慶使楊多爾濟谏曰:“為政而首尚殺,非帝王之治也。
”太子感其言,特誅其尤者。
既而禦史台言:“托克托等既正典刑,而黨附之徒布在百司,若博啰、孟克、特穆爾、奇爾濟蘇、烏納爾等奸貪害政,今中書方欲用為行省平章、參政等官,宜加罷黜。
”遂流孟克等于海南,尋複以行尚書省為行中書省,百司庶務,複歸中書。
壬子,罷城中都。
召前平章程鵬飛、董士選,太子少傅李謙,少保章律,右丞陳天祥、尚文、劉正,左丞郝天挺,中丞董士珍,太子賓客蕭,參政劉敏中、王思廉、韓從益,侍禦史趙君信,廉訪使程钜夫,杭州路達噜噶齊阿哈特,給傳詣阙。
乙未,禁百官役軍人營造及守護私第。
丁酉,以雲南行省左丞相特們德爾為中書右丞相,太子詹事鄂勒哲、集賢大學士李孟并為平章政事。
太子用鄂勒哲、李孟,方欲更張庶務,而皇太後在興聖宮已有旨召特們德爾赴阙,因遂相之。
戊戌,以塔斯布哈及徽政院使沙沙并為禦史大夫。
庚子,停各處營造。
壬寅,敕中書,凡傳旨非親奉者勿行。
禁鷹坊馳驿擾民。
二月,乙巳,命和林、江浙行省依前設左丞相,馀省唯置平章二員;遙授職事勿與。
戊申,罷運江南所印《佛經》。
辛亥,罷阿喇蔔丹買賣浙鹽,供中政食羊;禁宣政院違制度僧。
甲寅,還中都所占民田。
司徒蕭珍以城中都徼功毒民,命追奪其符印,令有司禁锢之。
甲子,命平章政事李孟領國子監學,谕之曰:“學校人才所自出,卿等宜數詣國學課試諸生,勉其德業。
”
敕:“諸司擅奏除官者,毋給宣敕。
”
禦史台言:“白雲宗總攝所統江南為僧之有發者,不養父母,避役損民,請追收所授玺書銀印,勒還民籍。
”從之。
罷福建繡匠、河南魚課兩提舉司。
丁卯,命西番僧非奉玺書驿券及無西番宣慰司文牒者,勿辄至京師,仍戒黃河津吏驗問禁止。
罷總統所及各處僧錄、僧正、都綱司,凡僧人訴訟,悉歸有司。
罷仁虞院,複置鷹坊總管府。
庚午,立淮安忠武王巴延廟于杭州,仍給田供祀事。
罷中書左丞相哈喇托克托為江浙行省左丞相。
托克托下車,進父老,問民間利病。
或謂:“杭城舊有便河通江浒,湮廢已久,若疏鑿以通盤楫,物價必平。
”僚左或難之,托克托曰:“吾陛辭之日,許以便宜行事,民以為便,行之可也”俄有诏禁作土功,托克托曰:“敬天莫如勤民,民蒙其利,則災沴自弭,土功何尤焉!”不一月,河成。
三月,庚寅,皇太子即皇帝位。
時皇太後欲用陰陽家言,令太子即位隆福宮,禦史中丞張珪言當禦大明殿。
禦史大夫止之曰:“議已定,雖百奏無益。
”珪曰:“未始一奏,讵知無益!”遂奏之。
太子副詹事王約亦言于太保齊蘇曰:“正名定分,當禦大内。
”齊蘇入奏,帝悟,移仗大明殿即位,受諸王百官朝賀。
诏曰:“惟昔先帝,事皇太後,撫朕眇躬,孝友天至。
由朕得托順考遺體,重以母弟之嫡,加有削平内難之功,于其踐阼曾未逾月,授以皇太子寶,領中書令、樞密使,百揆機務,聽所總裁,于今五年。
先帝奄棄開下,勳戚元老鹹謂大寶之承,即有成命,非與前聖賓天而始征集宗親議所宜立者比;當稽周、漢、晉、唐故事,正位宸極。
朕以國恤方新,誠有未忍,是用經時。
今則上奉皇太後勉進之命,下徇諸王勸戴之勤,三月十八日,于大都大明殿即皇帝位。
凡尚書省誤國之臣,先已伏誅,同惡之徒,亦已放殛,百官庶政,悉歸中書,命丞相特們德爾、平章政事李孟等從新整治。
可大赦天下,敢以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