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侍讀學士、知制诰、同修國史。
乙醜,升蒙古國子監秩正三品,賜銀印。
三月,丁卯,帝如上都。
夏,四月,己亥,德安旱,免屯田租。
戊申,達哈遜寇邊,吳王多勒達等敗之,賜赉有差。
乙醜,帝夜坐,憂旱,謂侍臣曰:“雨昜不時,奈何?”蕭拜珠曰:“宰相之過也。
”帝曰:“卿不在中省耶?蕭拜珠惶愧。
頃之,帝露香默禱。
既而大雨,左右以雨衣進,帝曰:“朕為民祈雨,何避焉!”
翰林學士承旨圖古勒都爾密實、劉赓等譯《大學衍義》以進,帝覽之,謂群臣曰:“《大學衍義》議論甚嘉,其令翰林學士阿琳特穆爾編譯之。
”
五月,戊寅,改太子衛率府為中翊府。
壬午,黃州、高郵、真州、建甯等處,流民群聚,持兵抄掠,敕所在有司:“其傷人及盜者罪之,馀并給糧遣歸。
”
以翰林學士承旨齊勒特穆爾為中書平章政事;以平章烏拜都拉為集賢大學士。
己醜,擢左丞阿爾哈雅為平章政事,參政奇塔為右丞,高昉為左丞。
己醜,以參議中書省事完珠、張思明為參知政事。
浮屠妙總統有寵,敕中書官其弟五品,思明執不可。
帝大怒,召見,切責之,對曰:“選法,天下公器。
徑路一開,來者雜遝,故甯違旨獲戾,不忍隳祖宗成憲,使四方得窺陛下淺深也。
”帝心然其言而業已許之,曰:“卿可姑與之,後勿為例。
”乃以為萬億庫提舉,不與散官。
六月,戊申,中書右丞相特們德爾罷,以左丞相哈克繖為右丞相。
特們德爾貪虐日甚,中外切齒,群臣不知所為,中丞楊多爾濟慨然以糾正其罪為己任。
上都富民張弼,殺人系獄,特們德爾使家奴脅留守賀勝使出之,勝不可。
而多爾濟已廉得其贓巨萬,乃與蕭拜珠及勝奏發其事,内外禦史共劾奏其“桀黠奸貪,欺上罔下;占據晉王田及衛兵牧地;竊食郊廟供祀馬;受人珠寶之賄,動以萬計。
且既位極人臣,又領宣政院事,以其子巴爾濟蘇為之使,諸子無功于國,盡居貴顯,縱家奴淩虐官府,為害百端。
以緻陰陽不和,山移地震,災異數見,百姓流亡;己乃恬然略無省悔。
私家之富,又在阿哈瑪特、僧格之上。
四海疾怨已久,願早加顯戮以示天下。
”奏上,帝震怒,诏逮問,特們德爾逃匿興聖近侍家。
帝為不禦酒數日以待決獄,誅其大奴同惡數人,特們德爾終不能得。
多爾濟持之急,徽政近臣以太後旨,召多爾濟至宮門責之,對曰:“待罪禦史,奉行祖宗法,非敢違太後旨也。
”帝不忍傷太後意,但罷其相位,而遷多爾濟為集賢學士。
己酉、烏拜都拉複為中書平章政事。
參知政事張思明,持法峭直,近臣疾之,日構讒間,遷工部尚書。
帝顧左右曰:“張士瞻居工部,得毋怏怏乎?”對曰:“勤職如初。
”帝嘉歎之,旋授宣徽院副使。
士瞻,思明之字也。
壬子,以工部尚書王桂為中書參知政事。
癸亥,禁總攝沈明仁所佩司空印,毋移文有司。
秋,七月,乙亥,中書平章政事李孟罷。
孟以衰病,乞解政權歸田裡,帝不得已,從所請。
複為翰林學士,入侍宴間,禮遇尤厚。
以江浙行省左丞王毅為中書平章政事。
己醜,成紀縣山崩,土石潰徙,壞田稼廬舍,壓死居民。
辛卯,冀甯路地震。
帝谕省臣曰:“比聞蒙古諸部困乏,往往鬻子女于民家為婢,其命有司贖之還各部。
”
帝出,見衛土有敝衣者,駐馬問之,對曰:“戍守邊鎮逾十五年,故貧耳。
”帝曰:“此輩久勞于外,留守臣未嘗以聞,非朕親見,何由知之!自今有類此者,必言于朕。
”因命賜之錢帛。
八月,丙申,帝至自上都。
庚申,哈克繖奏事畢,帝問曰:“卿等日所行者何事?”哈克繖對曰:“臣等第奉行诏旨而已。
”帝曰:“卿等何曾奉行朕旨!雖祖宗遺訓,朝廷法令,皆不遵守。
夫法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自古及今,未有法不立而天下治者。
使人君治法,宰相能守而勿失,則下民知所畏避,紀綱可立,風俗可厚。
其或法馳民慢,怨言并興,欲求治安,豈不難哉!”
帝在禦已久,猶居東宮,而飲酒無度,監察禦史馬祖常上言:“天子承天繼統,當極保愛。
玉食之禦,猶必審五味之宜;酒醴之供,可不思百拜之義!大内正衙朝賀之地,雖陛下不忘東宮之舊,竊慮起民間觀聽之疑。
且國家百年,朝儀尚阙,誠使群臣奏對之際,禦史執簡,史官執筆,則雖有懷奸利乞官賞者,不敢出諸其口。
乞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