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二十七∷起柔兆掩茂二月,盡上章攝提格十二月,凡五年。
○順帝
至正六年年
春,二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辛未,興國雨雹,大者如馬尾首。
是月,山東地震,七日乃止。
司天監奏:“天狗星墜地,血食人間五千日,始于楚,遍及齊、趙,終于吳,其光不及兩廣。
”後天下之亂。
皆如所言。
三月,辛未,盜扼李開務之閘河,劫商旅船,兩淮運使宋文瓒言:“世皇開會通河千有馀裡,歲運米至京者五百萬石。
今騎賊不過四十人,劫船三百艘而莫能捕,恐運道阻塞,請選能臣率壯勇千騎捕之。
”不聽。
戊申,京畿盜起,範陽縣請增設縣尉。
山東盜起,诏中書參知政事索諾木巴勒至東平鎮遏。
是月,高苑縣地震,壞民居。
夏,四月,壬子,遼陽為捕海東青煩擾,沃濟野人及碩達勒達皆叛;萬戶邁珠等讨之,遇害,诏恤其家。
癸醜,頒《至正條格》于天下。
甲寅,以中書參知政事呂思誠為左丞。
乙卯,享于太廟。
丁卯,帝如上都,中書平章政事特穆爾達實留守。
舊法,細民籴于官倉,出印券月給之者,其直三百文,謂之“紅帖米”,賊籌而給之,盡三月止者,其直五百文,謂之“散籌米”;貪民買其籌帖以為利。
特穆爾達實請别發米二十萬石,遣官坐市肆,使人持五十文即得米一鬥,奸弊遂絕。
以中書左丞呂思誠知經筵事。
命左右二司、六部吏屬于午後講習經史。
五月,壬午,廣西象州盜起。
江西田賦提舉司擾民,罷之。
丁亥,盜竊太廟神主。
遣和爾呼達讨沃濟野人。
辛卯,绛州雨雹,大者二尺馀。
丁酉,以黃河決,立河南、山東都水監。
六月,己酉,汀州連城縣民羅天麟、陳積萬叛,陷長汀縣;福建元帥府經曆真寶、萬戶廉和尚等讨之。
丁巳,诏以雲南賊死可伐盜據一方,侵奪路甸,命伊圖珲為雲南行省平章政事,讨之;旋降诏招谕。
是月,羅浮山崩,水湧,溺死百馀人。
秋,七月,己卯,享于太廟。
癸巳,诏選集賽官為路、府、縣達噜噶齊。
丙申,以參知政事多爾濟巴勒為中書左丞。
時有善音樂得幸者,帝命為崇文監丞,多爾濟巴勒他拟一人以進,帝怒曰:“選法盡由中書邪?”多爾濟巴勒頓首曰:“用幸臣居清選,恐後世以此議陛下。
今選他人,臣實有罪,省臣無與焉。
”帝悅,擢為右丞。
甲辰,京畿奉使宣撫鼎鼎奏禦史薩巴爾等罪,杖黜之。
時諸道奉使,皆與台憲互相掩蔽,惟鼎鼎與湖廣道巴實糾舉無避。
是月,鄜州雨白毛如馬鬃。
八月,丙午,命江浙行省右丞呼圖克布哈、江西行省右丞圖噜統軍合讨羅天麟。
是月,帝至自上都。
益都臨淄縣雨雹,大如杯盂,野無青草,赤地如赭。
九月,乙酉,克複長汀。
戊子,邵武地震,有聲如鼓,至夜複鳴。
冬,十月,思靖猺寇武岡;诏湖廣省臣及湖南宣慰元帥鄂勒哲特穆爾讨之,俘斬數百級,猺賊敗走。
閏月,乙亥,诏赦天下,免差稅三分,水旱之地全免。
靖州猺賊吳天保陷黔陽。
癸未,汀州賊徒羅德用殺用天麟、陳積萬,以首級送官,馀黨悉平。
十二月,丁醜,省臣改拟明宗母壽章皇後徽号曰:“莊獻嗣聖皇後。
”
辛卯,有司以賞赉泛濫,奏請恩賜必先經省、台,院定拟。
壬寅,山東、河南盜起,遣左右阿蘇衛指揮布爾國等讨之。
是歲,尚書李絅以河災,請躬祀郊廟,近正人,遠邪佞,是崇陽抑陰,不報。
以侍禦史蓋苗為中書參知政事。
時大臣以兩京弛道狹隘,請毀民田廬廣之,已遣使督有司治之矣,苗議曰:“馳道創自至元初,何今日獨為隘為?”力辨,乃罷。
時議以宿衛士悉出為郡長官,俾以養貧,苗議曰:“郡長所以牧民,豈養貧之地哉!果有不能自存,賜之錢可也。
若任郡寄,必擇賢才而後可。
”議遂寝。
又欲以鈔萬貫與角牴者,苗曰:“諸處告饑,不蒙赈恤;力戲何功,獲此重賞乎!”又簽四川廉訪司事家人違例收職田,奉使宣撫直坐其主,宰相命奉使即行遣,苗請付司詳議,勿使憲司以為口實。
于是宰相顧謂僚佐曰:“所以引蓋君至樞機者,欲其相助也,乃每事相抗,何耶?今後有公務,毋白參政。
”苗歎曰:“猥以非才,待罪執政,中書之事,皆當與聞。
今宰相言若此,不去何俟!”将引去,适诏拜江南行台禦史中丞,宰相怒苗終不解,比至,即除甘肅行省左丞。
時苗已緻仕歸田裡,宰相複奏,旨趣赴任,苗舁疾就道。
至鎮,即上言:“西土諸王,為國藩屏,賜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