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庇護所。
因為人們會默默忍受許多的粗野行為,僅僅因為沒有人願意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險去批評别人。
與我這裡的說法相符的事實就是:在一個政治事務和财産金融事務中欠缺真正信譽的國家,我們可以看到決鬥發展到了登峰造極、至為血腥的地步。
至于這個國家的民間私下交往的情況,則可以向那些有個中經驗的人詢問。
至于這個國家欠缺禮貌和社交修養,則是明白無誤的事情。
所有騎士榮譽的借口都經受不住檢驗。
但如果有人說:正如一隻狗遭到另一隻狗的吠叫時,會以吠叫回應;但受到愛撫時,它就會表示親熱;同樣,人的本性就是以敵意回應敵意,在遭受别人的蔑視或者憎恨的表示時,會内心難受和憤怒那麼,他的這番說詞還會有點道理。
因此,西塞羅說“,對于侮辱和惡待留下的疼痛,甚至謙遜和好心的人也難以承受。
”無論在世界各地(除了信奉某些教派的人),人們都不會對别人的侮辱和拳頭安之若素。
盡管如此,人的天性隻會驅使我們做出與我們所受到的冒犯相對應的報複,而不會比這走得更遠;更加不會因為别人指責我們說謊、愚蠢和怯懦就緻人于死地。
古老的德國原則“耳光要以匕首償還”表達的是令人反感的騎士觀點。
對遭受侮辱而做出報複或懲罰是因為憤怒的緣故,并不就像騎士榮譽所告訴我們的那樣,它關乎我們的榮譽和道義。
相反,确切無疑的是:指責我們的話語所造成的傷害程度是以這些話擊中目标的程度而定。
這點可以從這樣一個事實看得出來:隻要别人說中了我們,那麼,一個輕微的暗示所造成的傷害更甚于一個嚴重的、但卻沒有事實根據的指責。
所以,一個人一旦知道對自己的指責文不對題,那他就會并且也應該自信地對此指責不屑一顧。
但是,騎士榮譽的原則卻要求我們承受我們其實并不應該承受的指責,并且針對這個并沒有對自己造成任何傷害的侮辱采取血腥的報複。
但如果一個人急急忙忙地壓制每一句冒犯的話語,生怕這些話語被别人聽見,那麼,這個人肯定對自己的價值評價不高。
因此,一個真正有自尊的人面對侮辱、诋毀會淡然處之;如果一個人做不到漠然對待侮辱和诋毀,那麼,機智和修養将幫助他顧全面子和掩藏起怒氣。
如果我們首先擺脫騎士原則的成見,不再誤以為通過侮辱他人就可以奪取他人的榮譽或者挽回自己的榮譽;同時,如果人們不要随時報複,以洩心頭之憤,亦即動用拳腳對付遭受到的各種各樣的不公正、粗野蠻橫的行為因為這種回應馬上就會使所有這類行為合法化,如果真的這樣,那麼,人們很快就會普遍接受這一觀念:如果出現了惡語相向的情形,那占下風的一方就是勝利者。
就像文聖佐蒙蒂所說的:惡言穢語就像教堂的隊列,永遠返回它們的出發點。
這樣,人們就再不用像現在那樣必須以牙還牙對付侮辱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正确。
這樣,理解和思想才得以進入我們的交談,而不是像現在那樣:首先顧慮我們的說話是否得罪那些狹窄和愚昧的頭腦。
事實上,深刻理解力的存在本身就使狹窄、愚昧的人驚慌和難受,并由此引發一場有思想、有頭腦的人與皮囊之中充塞着膚淺、狹窄、愚昧的人之間展開的一賭運氣的搏鬥。
這樣,在人們的聚會中,精神的優勢才會得到它所應得的優先權。
但現在,這種優先權卻給予了那些擁有一身蠻力和匹夫之勇的人,雖然這一事實并不為人所知。
這樣,出類拔萃的人起碼就減少了一條逃避社交的理由。
這種改變為真正的良好氣氛和優秀的社交聚會掃清道路。
毫無疑問,雅典、哥林斯和羅馬曾經有過類似的聚會。
誰願意得到這方面的證據,那我就推薦他閱讀色諾芬的《會飲篇》。
不過,對騎士榮譽的最後辯護無疑是這樣“:但,上帝啊,如果真的這樣,每一個人不就都可以随便對他人動粗了嗎?”此我能簡略作答:這種情形發生在占社會人數百分之九十九并不奉行騎士榮譽的人群,但卻不會有一個人因動粗而喪身。
但在信守騎士原則的人群當中,一般來說一次動粗都會釀成緻命。
我還要深入地談論這一問題。
為了解釋人類社會的一部分人所持有的這一根深蒂固的觀點,即遭受别人的一巴掌是一件可怕至極的事,我曾努力試圖找出存在于人類的動物性或理性的一些紮實、站得住腳,或者起碼說的過去的理由,一些不是純粹漂亮、花巧的言詞,而是能被精練為清晰概念的理由。
但我沒有成功。
動手打人一巴掌隻是、并且永遠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做出的肉體傷害行為,它表明出手打人的人身體更強壯或者動作更加敏捷,或者挨打的一方當時并沒有留神等;除此之外,它并沒有說明任何另外别的東西。
對動手打人一巴掌這一行為的分析無法提供更多的東西。
把遭受别人一記耳光視為一件最悲慘的事情的騎士,卻挨過他的馬匹比這一巴掌厲害十倍的踢打。
但一蹶一拐的他,會強忍疼痛,一再安慰旁人那沒有什麼。
這樣,我想原因出在人手了。
不過,我看到我們的騎士在戰鬥中受到了同樣出自人手的劍刺、刀砍,他卻向我們保證這些都是小菜一碟,不值一提。
然後我們又聽人家說:就算被人用馬刀的平面拍打也遠遠沒有挨别人的棍打那麼嚴重。
因此,不久前,軍校的學生甯願接受前者的懲罰而不接受後者。
而時至今日,被馬刀的刃面輕拍以獲授騎士稱号已成了一項至高的榮譽。
現在我已完成對騎士榮譽的心理和道德理由的思考,剩下的隻是這樣一個結論:騎士榮譽的原則不過就是一個古老、根深蒂固的謬見,是說明人類的輕信特性的又一個例子。
另外,一個衆人皆知的事實可以證實我的觀點:在中國,用竹杖抽打是司空見慣的一種懲罰公民的手段,甚至對各級官吏也是如此。
這告訴我們,在中國,人性那可是經過高度文明教化的人性并不贊同類似騎士榮譽的東西。
隻要不帶偏見地看一看人類的本性,就可以知道人與人打架是自然不過的事情,這就猶如野獸間的撕咬和帶角動物的豎角相撞;人不過就是會用鞭子打人的動物。
因此,當我們偶爾聽到一個人用嘴咬了另一個人,我們就會感到震驚,相比之下,動手動腳打架卻是一件完全自然的事情。
很明顯,通過人們提高修養和發揮各自的自我克制,我們很樂意摒棄打鬥的行為。
但是,如果讓一個國家或者隻是一個階層的人們相信:挨了别人一巴掌就是一件天大的不幸,那麼,必然導緻的結果就是緻人于死地和相互謀殺。
這是一件慘無人道的事情。
在這世界上貨真價實的禍害已經太多,人們不應該再增添那些虛幻不實的災禍,因為它們會帶來真正的禍害但這正是那愚蠢和陰險的迷信正在做的事情。
為此原因,我們抗議政府和立法機關為此鳴鑼開道他們熱切地引入有關規定,禁止在民間和軍隊進行體罰。
它們相信這樣做會利益衆生,但實情卻恰恰相反。
這種做法隻會加劇那違反人性的、無可救藥的愚昧。
人們已為此付出了太多的犧牲。
對于除了最嚴重的罪行以外的一般違法過失,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要給犯人一頓痛打。
因此,這樣的處罰是合乎自然的。
誰要是不接受理智,那他就必須接受棍棒。
如果一個人既沒有财産可供交付罰金,同時,剝奪他的自由也不會給人們帶來益處因為人們需要他的工作效勞那麼,對這個人施以适量的體罰,則是一件既明智又合乎自然的事情。
我們對此并沒有反對的理由,除了諸如“人的尊嚴和價值”一類的說詞。
但支撐這些說詞的并不是清晰的概念,而隻是